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是否失效的问题,实际上,该通知仍然有效。劳动合同制度作为规范劳动用工、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重要机制,一直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包括各类通知与指导意见,均为当前劳动关系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并未失效,仍在发挥着其应有的法律效能。
- 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失效了吗?
- 2、劳动合同法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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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失效了吗?

答您好,没有失效。因没有任何行政法规提到《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废止,则该通知没有失效,由于该通知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有部分冲突,所以,它的的效力为:与新法冲突部分失效,不冲突部分依然有效。(我国的大部分行政通知都处于此状态)
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关系 【分类细目】劳动合同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6.10.31 【实施日期】1996.10.31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劳动合同法废止时间?
答民法典实施后劳动合同法仍有效。没有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没有提及劳动合同法。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皮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