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受贿罪最新立案标准

企业人员受贿罪最新立案标准

### 企业人员受贿罪最新立案标准解析

一、企业人员受贿罪概述

定义与特征

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与一般受贿罪的区别

企业人员受贿罪与一般受贿罪在主观和客观特征上具有相似性,如犯罪故意、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等。然而,两者的犯罪主体和侵犯的客体不同。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人员,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而一般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信力。

二、最新立案标准

立案数额标准

根据最新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的,应予立案追诉。这一标准明确了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立案门槛,有利于打击和预防腐败行为。

量刑情节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对企业人员受贿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金额、情节轻重、悔罪表现等因素。数额较大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文旅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或个人在项目承揽、资金使用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1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此案例表明,企业人员受贿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案例二

某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利用职务便利及形成的影响,为相关工程方在承揽工程、工程回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索要他人财物190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六十五万元。此案例进一步彰显了法律对企业人员受贿罪的打击力度。

四、总结

企业人员受贿罪严重侵害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最新立案标准的明确,为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对此类犯罪的严厉制裁态度。因此,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反腐机制,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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