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详解与解析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对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第49条特别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本文将对这一条款进行详细解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内涵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第49条核心内容概述

条款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撤销裁决的主体与期限

本条规定的申请撤销裁决的主体是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依据其他条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用人单位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逾期则无权再申请撤销。

三、申请撤销裁决的具体情形分析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这包括但不限于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援引法条错误等情况。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仲裁裁决在适用法律上存在明显错误。

无管辖权

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无管辖权,用人单位可申请撤销裁决。管辖权的确定通常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规定。

违反法定程序

这包括仲裁组织的组成不合法、违反回避规定、违反期间规定以及审理程序违法等情形。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违反法定程序将严重影响裁决的公正性。

证据问题

若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用人单位有权申请撤销裁决。这要求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证据的真实性或对方隐瞒证据的事实。

仲裁员违法行为

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行为的,将严重损害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用人单位如能证明仲裁员存在此类行为,有权申请撤销裁决。

四、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用人单位的撤销申请后,将组成合议庭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核实。若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裁决。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总结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以保障其在特定条件下对仲裁裁决的异议权。用人单位在申请撤销裁决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同时,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对撤销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这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7和48条的关系 (一)

贡献者回答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和第48条是相互关联的,它们共同规定了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以及相关起诉和申请撤销的规定。

2. 根据第47条,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有权提起诉讼。

3. 而根据第48条,用人单位则不能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提起诉讼,但可以申请撤销。

4. 第48条可以被理解为是第47条中提到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的情况。

5. 因此,第47条和第48条的关系在于,它们分别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后的诉讼权利和申请撤销权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律、法规适用错误等六种情形之一,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 该条款所指的六种情形包括:法律、法规适用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3. 人民法院在接到用人单位的申请后,将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如确认存在,法院将裁定撤销裁决。

4. 被撤销的仲裁裁决涉及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该劳动争议事项进行进一步审理。

5. 该法律规定既确保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体现了法律对劳动争议处理的严谨态度和公正原则。

劳动仲裁法49条规定 (三)

贡献者回答1、在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采用“一裁两审制”。发生劳动争议后,首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请求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这意味着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不受此限制。

3、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法院实行二审终审制。对一审判定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

4、对于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案件),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哪些劳动争议裁决为终局裁决,并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6、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第四十七条所列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符合一定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8、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该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三)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9、《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理解 (四)

贡献者回答1. 法律分析:第49条的解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了一裁终局制度,旨在保护当事人权益,体现仲裁迅速解决争议的优势。然而,实践中仲裁裁决可能出现错误,影响仲裁权威,损害当事人权益。因此,第49条设立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制度,旨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督促仲裁庭公正裁决,并监督仲裁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用人单位在行使撤销裁决的诉权时需谨慎,因为人民法院会严格审查,除非有第49条所列情形,否则不会撤销仲裁裁决。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如有证据证明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 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如经审查核实裁决存在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应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后,当事人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皮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