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公司经历法人、名称或性质的变更时,很多员工会关心自己之前的工龄是否还能算入经济补偿年限。毕竟,这些变更往往涉及到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策略的调整,而员工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保障自然成为关注的焦点。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些变更并不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员工的工龄通常会继续被计算在内,作为未来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的重要参考依据。
- 1、公司法人、名称、性质变更,之前的工龄是否算入经济补偿年限?
- 2、劳动合同法34条的内容是什么?
- 3、调到子公司被裁员怎么算年限
- 4、单位不承认工龄怎么办
- 5、公司被收购老员工怎么办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公司法人、名称、性质变更,之前的工龄是否算入经济补偿年限? (一)

贡献者回答应当计算在内。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年个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分析
公司发生分立合并的,不影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的工龄也不因此而中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时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的。如果原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公司,再以新公司的名义和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和原公司的劳动关系到公司注销那天就终止,和新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一个新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无权向新公司主张应由原公司承担的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34条的内容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法第34条对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款,若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并由承受其权利和义务的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此外,若用人单位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不涉及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劳动合同法第34条的内容概述:
《劳动合同法》第3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劳动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的说明,所谓“客观情况”指的是不可抗力或其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资产转移等。因此,用人单位的合并或分立并不一定构成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谨慎。
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但也可以与劳动者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34条为确保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即使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变动情况下,劳动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也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调到子公司被裁员怎么算年限 (三)
贡献者回答调到子公司被裁员算年限是要和总公司年限一起算。
因为按照规定,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的。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调到子公司被裁员的补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裁员的责任规定:
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承担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承担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3、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综上所述,调到子公司被裁员算年限是要和总公司年限一起算。因为按照规定,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的。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de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不承认工龄怎么办 (四)
贡献者回答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所以工龄是需要承认的,用人单位不承认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利益。
一、单位没给接工龄怎么办
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所以工龄是需要承认的,用人单位不承认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职工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工龄了吗
不是。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计算“本企业连续工龄”只须掌握如下要点即可:
(一)企业经转让、改组成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达让、改组合并前后的本企业界工龄;
(二)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作为本企业连续工龄计算;
(四)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作为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仍应合并计算;
(五)职工留职停薪期间、留用察看期间,应计入本企业工龄。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如果单位不给接工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按照规定来进行就可以了。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被收购老员工怎么办 (五)
贡献者回答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公司并购中的员工安置要如何解决
1、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
2、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目标公司一律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开双倍赔偿的问题;
4、原则上,收购方不主动开除任何员工,以避开可能支出的经济补偿金;
5、特殊员工,比如“三期”中的女职工,以及工伤、工亡员工,特殊对待,以保证企业的稳定和收购的顺利进行。公司并购安置员工常见的做法是,全盘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员工。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司被收购老员工怎么办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皮律网希望公司法人、名称、性质变更,之前的工龄是否算入经济补偿年限?,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