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六年的社保怎样领失业金呢 (一)

交了六年的社保怎样领失业金呢

贡献者回答交了六年的社保,想要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相应步骤进行申请。

申请条件: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由于已经交了六年社保,因此满足此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需要证明失业是由于公司解雇、合同到期不续签等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如果是主动辞职,则可能不符合此条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后,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并表达出求职的意愿。

申请步骤:

到公司进行解聘报备:失业人员需到原公司进行解聘报备,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将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表现出求职意愿。准备申请材料: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选择申请渠道:失业人员可以选择线下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选择网上申报,具体方式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访问相关网站了解。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领取失业金 (二)

贡献者回答失业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办理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缴费时间累计满一年。这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基本前提条件,确保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有一定的经济保障。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原因必须是非本人意愿。这通常包括被用人单位解雇、合同到期不续签(且非个人主动提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导致劳动者离职等情况。如果是个人主动辞职或自行离职,则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失业后,需要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表明自己处于失业状态并愿意接受就业指导和服务。同时,失业人员还需要有求职要求,即积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以尽快重新就业。这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又一重要条件,旨在鼓励失业人员积极面对失业,尽快实现再就业。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他们度过失业期间的困难。

怎么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 (三)

贡献者回答申请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相应步骤进行。

申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这意味着,在失业前,你需要有一定的失业保险费缴纳记录,才能享受失业金待遇。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通常指的是,你的失业不是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如被裁员、公司倒闭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失业后,你需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自己有求职的意愿。

申领步骤一般如下:

确认自己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在申请前,务必仔细核对上述条件,确保自己符合申请资格。去参保单位领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这是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去失业保险中心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并填写。在填写时,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失业原因等。根据所在地规定,选择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线上办理可通过相关政府服务平台或APP进行,现场办理则需携带所需材料(如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材料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需按月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以确保继续享受失业金待遇。

苏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四)

贡献者回答苏州失业金申请领取方式分为线下领取和线上领取两种方式。

一、申请方式

(一)线下领取:

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户籍所属社区或常住地社区办理,也可至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二)线上领取:

1、登录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2、点击页面中“失业”选项-点击“办理”;

3、进行注册登录,按要求上传提交材料完成申请。

二、领取标准及期限

(一)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4、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领取24个月。

(二)领取期限: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缴费不满1年的,不能核定新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继续领取。

三、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苏州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四、领取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照片;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书;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

(四)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除外;

(五)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个体工商户歇(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

五、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皮律网关于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