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其核心在于确保刑法的正确适用并保障人权。它体现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双重价值,既追求查明事实真相以打击犯罪,又注重保护公民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一法律体系通过一系列精细设计的原则和制度,如侦、检、审权的分工与制约,确保了刑事诉讼的公正性、效率性和权威性。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刑事诉讼法中的几个关键知识点。
- 1、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 2、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决定的复议
- 3、法考知识点汇总——学会三大诉讼法让你逢考必过
- 4、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一)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 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 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2012年3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尊重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贪官外逃将人财两空。2012年9月25日,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郑州举办,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新增 刑事和解程序 。
法律客观:
《刑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决定的复议 (二)
最佳答案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决定的复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处理回避问题应当使用“决定”的形式。回避的决定可以采用口头方式或者书面方式作出,采用口头方式的,必须将决定记录在案。对于自行回避和指令回避,回避决定的作出不需要告知当事人。有关回避的决定一经作出,一般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在复议主体作出复议决定前,不影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参与案件的处理活动。
1.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等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对检察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等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对法院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另外,对于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法考知识点汇总——学会三大诉讼法让你逢考必过 (三)
最佳答案法考知识点汇总——三大诉讼法核心要点
一、三大诉讼法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均在法院主持下运行,刑事、民事及行政审判权统一由法院行使,目的均在于基于事实、法律处理违法或犯罪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区别: 刑事诉讼法:处理官告民的法律程序。 民事诉讼法:民间对民间的法律程序。 行政诉讼法:民间针对官僚机关的法律程序。
二、刑事诉讼法核心要点 目的:确保刑法的正确实施,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 备考策略:深入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理念,熟练掌握重点程序制度。刑诉在司考中占据重要地位,分值高,内容庞杂,需详细掌握知识点。
三、民事诉讼法核心要点 分值:历年分值稳定,约在70分左右。 内容:包括管辖、诉、诉讼参加人等重点章节。 复习策略: 区分易混淆点,如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构建知识体系,理解法考中对法条的体系化考查。 以法条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反复做题检验能力。
四、行政诉讼法核心要点 难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司考中难度较大。 重点考察内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与《国家赔偿法》。 学习要点:关注实用性、应用性强的内容,如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
五、备考建议 坚定信念:备考法考需坚定信念,坚持到底。 真题练习:历年真题反复练习,掌握考点。 总结知识点:随学随记,总结不会的知识点。 紧抓重点学科:但不贪多求全,合理选择学习资源。 保持积极心态:沉着应对考试。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四)
最佳答案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一)方式
1、上诉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同时提供正本和副本。但上诉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人民检察院二审抗诉只能采用提交抗诉书的方式,也就是说只能采用书面方式。
(二)程序
1、上诉的程序
(1)上诉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抗诉的程序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2)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重点提示】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抗诉要求非常严格,对上诉要求则比较灵活,也就是“抗诉严格、上诉灵活”的原则:抗诉必须有理由、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而且只能通过原审法院提交抗诉书;上诉不需要理由,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而且既可以通过原审法院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归纳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皮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