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罪犯出狱不久就又重新犯罪? (一)

为什么有的罪犯出狱不久就又重新犯罪?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1:愧疚感与家属关系

服刑人员在狱中度过长时间,常常对自己的家人感到愧疚。例如,周某,他在监狱中度过了近二十年的时光。在即将刑满释放的前一周,他内心充满了激动与喜悦,但同时也对即将面对的外界生活感到焦虑和迷茫。由于多年未能陪伴家人,未能履行自己的责任,他感到非常愧疚。他希望能够出狱后更好地补偿家人,尤其是他的妻子,她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不离不弃,孝顺父母。这种愧疚感是许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共同情感。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2:对未来感到迷茫

刑期不同的服刑人员在出狱前的心态也不同。对于刑期较短的服刑人员来说,他们出狱后很快就能适应社会。然而,对于刑期较长的服刑人员来说,重新适应社会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他们发现,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曾经的诺基亚手机已被智能手机所取代。这些变化使得他们感到迷茫和焦虑,担心自己无法适应外面社会的快速发展,甚至对自己是否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都没有把握。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3:自卑与自尊的冲突

由于曾经服刑,许多服刑人员感到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担心别人的指指点点,内心充满自卑。然而,他们中大部分人仍然保有自尊心。因此,在考虑出狱后的生活时,许多服刑人员会经历自卑与自尊的内心冲突。特别是那些入监前有知识背景或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这种自卑与自尊的冲突在他们身上更为明显。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4:入监初期心理问题

入监初期,服刑人员常常面临环境适应问题,产生恐惧和焦虑。他们可能对监狱民警、同犯以及监狱环境感到恐惧。此外,对于那些仍有余罪或私藏违禁品的服刑人员来说,他们整日心神不宁,忐忑不安。焦虑情绪表现为情绪烦躁、白天疲惫、夜晚噩梦连连,内心不安,事事担心。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5:心理问题的严重性

经历过监狱生活的人,在释放后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心理问题。短刑期的犯人表面上看变化不大,但内心可能已有许多变化。而对于刑期较长的犯人来说,出狱后重新适应社会更加困难。一些人可能因长期关押而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又因年龄较大而难以被社会接纳。特别是那些因严重犯罪(如抢劫、盗窃、强奸)被判刑的人,他们的心理问题通常更为严重。经济类犯罪的人员相对而言心理问题较轻。因此,我国有必要设立刑满释放人员心理疏导中心这些人员心理调整,降低重新犯罪率。

在监狱内的心态往往决定了释放后的状态。如果将坐牢视为一场赎罪和修行,那么灾难中的生命将直面生命的本质和主题,引发对人生价值、意义及周围世界的深刻思考,从而带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颠覆性改变。因此,监狱不仅是人生的地狱,也是重生的场所,是一次人生的修行。这场修行本质上是关于哲理的深刻思考,最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价值观的胜利。

女性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二)

讨论本题,至少需要了解以下基础信息:

1、所谓“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观点认为是“前科消灭制度”的一部分,顾名思义,其设立目的是为了消除对释放人员的社会压力释放人员更好、更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这一制度在我国最早可以追溯到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推出的“淡化前科”政策,2004年长安区正式推出《关于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办法实行方案》,2006年、2007年、2008年,上海、山东青岛、四川彭州分别各自独立探索建立了附条件的未成年前科不计入档案(或档案单独封存)制度,可以说是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雏形,直到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被正式推向全国。

2、长期以来,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局限于未成年犯罪,与之相对,其他释放人员因其前科往往面临巨大社会压力。

针对湖南省2018年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情况的一则调查显示,除去自主创业者,的释放人员在就业时曾因前科身份遭遇不便,其中的释放人员会选择消极对待,会选择默默忍受,接受现状或是更换工作。巨大的社会压力以及过于频繁的工作变更使得释放人员生活极不稳定,这往往成为其再犯的诱因之一。

3、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总数中轻罪占比逐渐升高,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增速明显:

2018年轻微犯罪在全部犯罪总数中占比已经达到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三类犯罪的占比逐年降低,已从1997年的下降到2019年的。统计数据上看,女性释放人员的再犯率显著低于男性。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课题组对本省假释适用情况的调研中发现,两性初犯性别比约为1(女性)比10(男性);再犯性别比约为1比32,犯罪率约为男性十分之一,再犯率约为男性三分之一。

当然,差异能否归因于性别,部分观点尚有争议。

总结一下:

有限覆盖的前科消灭使得国内社会对犯罪人员极其苛刻,一旦行差踏错就万劫不复。如果这种压力仅仅针对严重犯罪,在社会管理层面尚可接受,但近年来,随着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占比逐渐升高,这种严苛高压的管理模式逐渐被反思和质疑。

时至今日,我们是否仍旧应当不加区分的坚持犯罪报告制度,将(除未成年人外)所有类型犯罪、所有类型释放人员群体,一概排除在社会正常秩序之外?

——这是漳州中院试图回应的问题。

在轻罪、微罪占比逐渐提高的背景下,漳州率先尝试从统计意义上犯罪率和再犯率明显更低的女性着手,以轻罪为限,探索扩张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范围,缓解释放人员社会再融入的尖锐矛盾。

从这个角度讲,《办法(试行)》是一种尝试,一种探索,我们不应以一个推向全国成熟法规的标准去要求它。我希望大家能够漳州中院多一些宽容和鼓励,任何制度的建立,一开始总是从不成熟的尝试开启的。

当然,地方性的司法探索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全国性法规制度的改革,“女性封存”的最终目标一定是为了“(附筛选)全面封存”,随着进一步的探索和实施,有无比之先天性别更好的评价指标;就封存犯罪记录制度的适用对象上,能否开发出一套比性别的别一刀切更好的甄别模式,以达到犯罪惩治和社会效用的两全,这些问题大家也可以保持关切。

参考:

^ 中国法院网: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困境及发展

^ 我的原意其实想用“社会歧视”,但是考虑到也有观点认为社会排斥是刑罚的一部分,这里尽量采取中性措辞。

^ 胡桑:《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调研报告》

^ 刘传稿:《犯罪化语境下的轻罪治理》

^ 《关于依法适用假释适用的调研报告》

^ 参见

刑满释放人员为何重复犯罪率比较高,该如何预防? (三)

刑满释放人员是特殊群体,预防犯罪工作尤为重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预防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措施不当,可能引起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重新犯罪率一直在增长

有资料显示,“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在1982年到1986年5年间平均为5.3%左右。”到了90年代,我国重新犯罪一直保持在8%左右,而实际上,一些地区重新犯罪率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根据对我国1997~2001年监狱释放罪犯重新犯罪调查,1997~2001年监狱释放罪犯的3年内和5年内重新犯罪率分别为8.15%和10.32%,1979年的刑法构成累犯的标准是3年内重新犯罪,1997年刑法改成5年。

与我国1982~1986年监狱刑释罪犯的3年内重新犯罪的5.39%相比,增长了51.2%,绝对值上升了近5个百分点。其中,前后犯罪罪名相同的占总体重新犯罪的53%~59%,也就是说,在超过一半的重新犯罪中,罪犯前后实施了相同罪名的犯罪。

按照这个比例计算,我国目前监狱在押犯约156.29万人,每年释放约60万人,5年释放300万人,大约有30万刑满释放的犯人重新犯罪;监狱每年新收犯人约30多万人,5年收150多万人。

刑满释放后又犯罪怎么处罚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的刑罚。“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著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

如何防止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

第一,监狱做好管理教育工作,经过长期服刑劳动改造,让刑满释放人员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二,监狱在做好犯人思想教育的同事,让犯人积极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学习新的实用技术,为出狱后就业打下基础。

第三,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建立帮教制度,有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联系释放人员,指导他们度过艰难期,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第四,对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出狱后暂时封存其犯罪记录,尽可能让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好找工作,或者建立特殊企业,招录刑满释放人员,让他们有工作,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第五,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社会和家庭多给予一些温暖,他们虽然曾经犯过错,但已经劳动改造结束,也是应该普通公民,不要用有色眼镜看他们,必要歧视刑满释放人员,从心理上接纳他们,让这些刑满释放人员回家后有归属感,尽快回归社会和家庭,重新做人。

向阳花电影背景 (四)

《向阳・花》以现实生活中刑满释放女性群体的生存困境为背景。

在中国,每年约有 5.6 万名女性刑满释放,司法部 2023 年的数据显示其再犯罪率高达 23%,这一严峻的现实反映出刑满释放女性在回归社会时面临着诸多挑战。电影中的主角高月香为给聋哑女儿筹集人工耳蜗费用,误入擦边直播行业,最终因传播淫秽物品罪入狱,这一情节深刻揭示了 “母性犯罪” 现象,很多女性因无奈选择被迫触犯法律,沦为边缘人,而她们的孩子也往往承受着失去监护人的痛苦。同时,影片也展现了刑满释放人员普遍面临的就业歧视、身份污名等问题,以及社会救助体系的缺失。例如高月香出狱后求职屡屡碰壁,黑妹因聋哑和犯罪记录被社会排斥,这些情节都真实地反映了边缘群体的生存困境。此外,电影还通过一些情节探讨了司法与人性的关系,如狱警邓虹对高月香等人的信任与帮助,代表了制度内的温情,引发了观众对司法惩戒与社会支持之间平衡的思考。《向阳・花》通过这样的背景设定,旨在引发社会对刑满释放女性这一群体的关注和思考,呼吁给予她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皮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