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不撤案直接立刑事案件可以不? (一)

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不撤案直接立刑事案件可以不?

优质回答可以不撤案直接立刑事案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依据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且该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民事转刑事规定 (二)

优质回答一、民事转刑事规定有哪些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事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转刑事案件法律条款 (三)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在调查刑事案件时,根据证据情况,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转为治安案件处理。如果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是不能再转为治安处罚的。但是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转为治安处罚。具体情形需要根据实际案情来决定能否刑事转治安处罚,如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撤销起诉,可以直接通知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只有刑事自诉案件可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民事案件可以转刑事案件吗 (四)

优质回答民事案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为刑事案件。

一、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

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而刑事案件则涉及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针对的是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二、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条件

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民事纠纷中必须存在违法行为,且该行为已构成犯罪。例如,一起普通的债务纠纷,如果债务人通过伪造证据、诈骗等手段逃避债务,那么这一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其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案件涉及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最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案件便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三、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流程

当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行为时,会裁定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公安机关在接到移送后,会依法开展侦查工作,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会依法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

四、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影响

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后,原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时,由于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性,案件的处理时间可能会相对较长,对当事人来说可能会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此外,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对原民事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如刑事判决中认定的犯罪事实可能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

综上所述:

民事案件在涉及违法行为且已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转为刑事案件。这一转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依法处理。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后,当事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案件处理时间可能较长,且可能对原民事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条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注:此条并非直接规定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情形,但在实践中,当民事案件涉及犯罪行为时,法院可能会依据此条或其他相关规定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恢复审理。)

行政案件转立刑事案件哪一条 (五)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已经不属于行政行为,已经触犯刑事违法行为了,且已经不属于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且该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皮律网关于转立刑事案件法律条款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