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了字还能仲裁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了字还能仲裁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了字还能仲裁吗

在劳动关系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它允许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从而解除原有的劳动合同关系。然而,许多劳动者在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常会有一个疑问:如果后续发现协议内容存在问题或不公平,是否还有途径进行维权?特别是,能否通过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已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且协议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履行。这意味着,一旦签署了有效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遵守协议条款,不得随意反悔。

二、可申请仲裁的特殊情形

尽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仍有权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或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处于困境的情况,迫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愿签署协议,劳动者可通过仲裁主张协议无效或可撤销。例如,用人单位威胁不签协议就不发放工资,迫使劳动者签订。

2. 协议显失公平:若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例如用人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远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同样有权申请仲裁。经济补偿通常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协议中的补偿金额远低于这一标准,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请求调整补偿金额。

3. 重大误解:劳动者对协议中的关键条款理解有误而签订的情况,也属于可申请仲裁的范畴。例如,劳动者可能误解了协议中关于经济补偿、社会保险转移等条款的具体内容,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

三、申请仲裁的条件与程序

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一定的程序:

1. 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双方必须曾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

2. 解除行为存在争议:双方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行为存在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分歧。

3. 协商无果:双方已尝试过协商等办法,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4. 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者必须在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四、注意事项

在申请仲裁前,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收集证据:劳动者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协商过程中的录音、视频、聊天记录以及签订的协议文本等,以证明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 了解仲裁流程:劳动者应提前了解仲裁流程和规则,确保在仲裁过程中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或不确定的情况,劳动者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解除合同应有哪些补偿、 (一)

最佳答案1、若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劳动法语言相逼之下交了辞工书,还可以告吗? (二)

最佳答案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试用期没签合同,干了一个月,公司不好,想走了,能拿到工资吗 (三)

最佳答案1、试用期没签合同,干了一个月,公司不好,想走了,可以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了字还能仲裁吗,皮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