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 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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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解析
引言
国有企业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其改革发展一直备受关注。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该指导意见不仅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还详细规划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具体路径,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同时,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确保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基本原则方面,《指导意见》强调了五个方面的坚持: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些原则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根据《指导意见》,国有企业将被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而公益类国有企业则主要承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效益等任务。
在具体改革措施上,商业类国有企业将重点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并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而公益类国有企业则将在保障其公益属性的前提下,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改革路径。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为了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指导意见》强调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性。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另一方面,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注意事项
在实施《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改革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所有改革措施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三是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避免片面推进和碎片化改革;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精准施策;五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皮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