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职场中,劳动合同试用期是雇主与雇员双方相互了解、选择的重要阶段。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试用期的长短受到严格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有相应的上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其次,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也有明确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有哪些 (一)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试用期时长与合同期限的关系:
若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若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唯一性: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包含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有何具体规定 (二)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具体规定如下:
试用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
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
试用期的特殊规定:
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仅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的法律地位:
试用期被明确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该期限自动认定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内的权益保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权利与待遇,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避免滥用试用期制度。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与稳定,通过合理设定试用期长度与次数,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6条 (三)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主要规定了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试用期的最长期限
短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中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长期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一规定旨在明确试用期的合理范围,防止企业无限制地延长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试用期的约定次数
仅可约定一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规定有效避免了企业滥用试用期的现象,确保了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内的公平待遇。
三、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
工资待遇: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基本生活需求,防止企业以试用期为由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通过明确试用期的最长期限、约定次数以及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进公司时候合同规定试用期是6个月,超过6个月没有通知我转正,是不是 (四)
最佳答案进公司时候合同规定试用期是6个月,超过6个月没有通知我转正,是不是 视为已经转正。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6个月期满,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转正,但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劳动者享有正式期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是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我进公司的时候签了一分合同,2017.8.1进入公司,试用期6个月到现在为止是不是还是试用期内?
现在在试用期内。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算,如果2017年8月1日起用工,那么,试用期应当在2018年1月31日期满。
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签了三年合同6个月试用期,三年合同包括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想辞职是不是随时都可以
试用期对双方都有效,但是也不能随便辞职,如果确实觉得不合适, 即使走人也要提前提出要求, 好让双方都有准备.
公司与我签定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少,3个月还是6个月啊,求教
你的情况应该是最多不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可以规定6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3个月,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是否不能超过15天
是劳动合同三个月不满六个月吧,这样的话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不是十五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超过6个月,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6个月期满,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转正,但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劳动者享有正式期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合同就写试用期6个月,但听同事说都是两个月就说转正,转正是不是需要有一份转正的书面通知的,还是说这
法律上并没有转正的概念,所谓的转正,我个人理解就是试用期结束。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到期公司没有提出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求解除合同,试用期就结束,进入正式合同期。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2个月后就转正,则意味着试用期提前结束,这是需要出具正式的法律档案,严格来说是属于对劳动合同条款的修改,应当有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书面档案证明;当然,通常情况下,单位单方出个试用期提前结束的通知,一般劳动者也能接受,但是劳动者想提前三天通知离职的除外。
公司试用期是3到6个月,其他同事都是3至4个月就转正了,HR告诉我,6个月前转正要申请,这是为啥
这是违背劳动法的 我不知道你们单位正不正规 但是兄弟 我强烈建议你看下劳动法 这么做是违规的 去劳动局一告一个准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吗?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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