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是第多少个

### 目前最新的刑法修正案解析:第十二修正案的深远影响
在法律不断进化的历程中,刑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其每一次修订都承载着对时代挑战的积极回应与对未来发展的深思熟虑。目前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是第多少个
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答案是明确的——目前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这一修正案不仅标志着我国刑事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更在多个方面展现出深刻的法律智慧与社会关怀。修正案的背景与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权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适时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该修正案于2023年12月29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出台,无疑是对现行刑法体系的一次重要补充与完善,对于提升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深远意义。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与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共八条,每一条都精准地指向了当前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包括以下几点:- 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修正案明确了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的规定,这不仅彰显了国家对于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扩展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的适用范围:现行刑法对于国有公司、企业相关人员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已有明确规定。修正案在此基础上,将上述犯罪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了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保护力度。- 完善行贿犯罪的刑罚体系: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使之与受贿罪相衔接。同时,增加了对单位行贿罪的刑罚力度,将原来的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修改为两档刑罚,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和“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有助于解决单位行贿案件与个人行贿相比法定刑相差悬殊的问题。修正案的社会影响与展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实施,无疑将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它不仅有助于提升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更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该修正案的出台也体现了国家对法治建设的持续关注和推动,为我国刑事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将成为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将在保护人民权益、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构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力量。- 1、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危险作业是如何规定的?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1规定
- 3、刑法修正案十一
- 4、刑法293条之一暴力催收罪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什么时候施行?
目前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是第多少个的相关问答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危险作业是如何规定的? (一)
优质回答以下内容为转载内容,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修改新增三个消防安全领域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新增了“危险作业罪”、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增加了事前处罚,有效弥补了法律空白,大大提高震慑力,充分展示了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心。就消防领域而言,此次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对消防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于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具有深远意义。
一、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可判刑
详细内容
一、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可判刑
新增危险作业罪。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内容解读
新增的“危险作业罪”将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追责标准从“结果犯”变为了“危险犯”和“结果犯”并行,从“事后”追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追责。在修正案实施之前,对于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等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必须产生严重后果才能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只能依照《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今后,对于上述行为,如果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就可以结合具体情节给予刑事处罚
二、明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予整改仍冒险组织作业可判刑
详细内容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有期徒刑”修改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内容解读
修正后的《刑法》,将“强令违章危险作业罪”修改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情形。即,如果行为人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但不予排除,反而组织继续作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涉嫌构成“组织他人冒险作业罪”。实践中,“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包括“重大火灾隐患”,即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知本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不予整改,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仍然组织生产经营的,可以此罪论。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可判刑
详细内容
将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修改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内容解读
此前,在消防执法领域,对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文件的查处,主要采取行政处罚手段。“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修正,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到了该罪名的惩处范围之内。同时,在量刑上加大了对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行为的惩处力度,将“在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报告,导致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或者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行为,提高了法定最高刑期(由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了十年),追责更加严格,将对技术服务机构形成有力的震慑,有效打击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消防安全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
END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1规定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是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设机构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的刑法修正案。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三、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五、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六、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七、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 (三)
优质回答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是对原有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部分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法律文件。它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设机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旨在适应时代需求,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订过程始于2020年6月,草案首次审议时提出对刑法的六个方面进行修改,共涉及30条内容。其中,草案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重大调整,将承担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等严重犯罪行为的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降至十二周岁,但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对奸淫幼女罪的处罚也进行了加重,明确规定对不满十周岁的幼女遭受伤害的犯罪行为适用更严厉的刑罚。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后续的审议中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最终版本,明确了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在特定严重犯罪情形下需负刑事责任,这无疑对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产生了深远影响。
刑法293条之一暴力催收罪 (四)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在催收债务过程中,通常行为本身并不违法。然而,如果催收手段不当,就可能触犯法律。例如,构成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罪行。2021年3月1日,我国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暴力索要非法债务的行为作出规定,新增了催收非法债务罪。该罪状针对在催收高利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时,使用暴力、胁迫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行为。实施上述行为的,均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对此,法律规定,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什么时候施行? (五)
优质回答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改新增了十多种罪名。
此次修正案除了下调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增加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犯罪等亮点外,对涉知识产权类犯罪方面也做出了较大的调整,共修改8处,适当提高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六个犯罪的刑罚,进一步加大了惩治力度,并增加规定了“商业间谍”犯罪。
扩展资料
涉及知识产权修改的条款内容的七个要点:
1、【商业秘密罪】落实中美经贸谈判第一阶段协议。
中美谈判达成的经贸协议第一章系知识产权,协议约定中国应列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其他行为,尤其是“电子侵入、违反或诱导违反不披露秘密信息或意图保密的信息的义务……”。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修订,落实了中美经贸谈判第一阶段协议约定的侵犯商业秘密其他行为等内容。
2、加大知识产权类犯罪的处罚力度,将该罪原最高量刑限制的七年,更改为了十年。
此次修正案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所有罪名中,除假冒专利罪外,均删除了管制、拘役的主刑。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均由有期徒刑作为量刑起点。
在具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行为中,延长刑期,相同的的犯罪情节,原来可能量刑在3年以下或3至7年,修正案延长至5年以下或3至10年,增大了可适用刑罚惩治的力度。
3、增设商业间谍犯罪
将“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列入刑法分则条款。该条款设定于现今金融经济体系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路径息息相关,中美贸易战背景之下,中美磋商所签署的协议更是以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相关内容为核心要素。此背景之下,规范商业秘密保护、促进国内外交易环境规范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商业间谍罪”的增设,对一些企业原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将是极大的遏制,提醒一些企业避免沾染、涉及该罪名;也赋予了商业主体可以通过该罪名的设置以防范他人侵犯自己的商业秘密、有效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4、修改侵害行为,增加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类型。
明确把“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纳入认定刑事犯罪的手段;针对侵权技术手段的不断变化,对黑客手段非法入侵、电脑病毒植入等计算机领域窃取机密方式做出防范。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商业秘密的概念,这将对商业秘密的认定产生两种影响, 一种是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具有开放性,可以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另一种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打击的泛化,“类推解释”的客观风险增加了。
5、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新增“服务商标”,将服务商标的保护地位上升到与商品商标等同。
修改后的刑法第213条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服务商标是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如,微软、谷歌均为服务品牌)。
我国1988年开始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后为履行相关的知识产权条约,1993年修改《商标法》时添加了服务商标内容。但在刑事法律中,始终未将服务商标纳入到知识产权犯罪领域的保护范围中,基于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实践中亦未对侵犯服务商标的行为予以定罪处罚。此次修正案将无形化的服务增加进来,是更重视服务品牌的法律保护。
6、修改后的侵犯著作权罪将抖音、快手、斗鱼等短视频、网络直播及网游动画等纳入保护范围。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化产业随之变化巨大,抖音、斗鱼为代表的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娱乐产业蓬勃发展。此前新《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自2021年6月1日施行】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作品的定义,并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一兜底条款修改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突破了作品类型法定原则,形成作品客体类型开放的格局。
所以,这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在条款中将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涉及的“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与新著作权法同步修改为“视听作品”,增加了“美术作品”,并增加了对著作权邻接权中的表演者权利的保护,及明确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侵权行为,也与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相互衔接。
7、假冒他人专利罪量未作修改。
前文提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知识产权专节修改的主要趋势是从严从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都有所体现,但是假冒专利罪未做任何修改,刑罚仍然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目前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是第多少个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皮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