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上毒品问题的日益严峻,毒驾所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毒驾者在吸毒后,由于精神兴奋、妄想、幻觉等症状的影响,驾驶能力严重下降,极易发生超速、飙车等肇事行为,从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旨在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确保每一位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 1、毒驾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不断增多我国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什么
- 2、毒驾引发的恶性事故驾驶员怎么处理?
- 3、毒驾引发恶性的交通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
- 4、毒驾引发恶性事故怎么处罚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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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不断增多我国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什么 (一)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毒驾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应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人员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毒驾引发的恶性事故驾驶员怎么处理? (二)
优质回答毒驾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一人重伤的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危害
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研究表明,司机毒驾时的反应比酒驾还要慢9%。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及到人们的安全。
毒驾引发恶性的交通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毒驾引发恶性的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证会被注销。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未换证的;(八)年龄在70周岁,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九)年龄在60周岁,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毒驾引发恶性事故怎么处罚驾驶证 (四)
优质回答毒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威胁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毒驾引发的恶性事故,驾驶证将面临严厉的处罚。首先,驾驶证可能被吊销,禁止驾驶机动车辆一段时间,甚至永久禁驾。此外,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刑事处罚等。具体的处罚力度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个人的过错情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毒驾者应当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调查,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毒驾危害的认识,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的情形,包括死亡、自愿注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身体不适合驾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吸毒驾驶、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和超过有效期一年未换证等情况,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未换证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皮律网关于毒驾引发恶性事故怎么处理驾驶证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