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委托加工协议

化妆品委托加工协议:合作双赢的关键纽带
在现代美容产业的繁荣发展中,化妆品作为日常护肤与美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市场需求持续膨胀。随着消费者对品质、安全与个性化需求的日益增长,品牌方与生产商之间的合作模式也在不断进化,其中,化妆品委托加工协议成为了连接创意与制造、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桥梁。该协议不仅为品牌提供了灵活高效的生产解决方案,也为生产商开辟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共同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委托加工协议的基础框架与法律保障
化妆品委托加工协议,简而言之,即品牌方(委托方)与生产方(受托方)之间,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就化妆品的研发、生产、质量控制及成品交付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一协议首先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要求、原材料采购标准、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产品标签与包装规范等关键条款。同时,协议还需遵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生产活动合法合规,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审核,能够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为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质量控制与技术创新:合作的核心竞争力
在化妆品委托加工的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双方合作的生命线。协议中应详细规定从原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监控、成品出厂检测到售后反馈处理的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受托方需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严格的操作规程及专业的检测实验室,确保每一批次产品均能达到国家或国际标准。此外,鼓励双方在技术研发上的合作,如新配方开发、环保材料应用等,不仅能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能促进整个产业链的技术升级。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实现产品差异化,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三、成本与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
化妆品市场竞争激烈,成本控制与生产效率成为影响品牌盈利能力的关键因素。委托加工模式允许品牌方专注于市场调研、品牌建设与营销策略,而将繁琐的生产环节交由专业团队打理。这不仅可以减少固定资产投资,降低运营成本,还能借助受托方的规模化生产优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缩短产品上市周期。双方在协议中应明确生产计划、库存管理、物流成本优化等细节,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从而在竞争中占据先机。
总结而言,化妆品委托加工协议作为品牌与生产商之间合作的法律与业务框架,不仅确保了合作的合法性与规范性,还促进了双方在质量控制、技术创新、成本效率等方面的深度协作。这一模式适应了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为品牌提供了灵活高效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同时也推动了化妆品行业的持续创新与健康发展。未来,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及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推进,化妆品委托加工协议将更加注重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共同开启美妆产业的新篇章。
- 1、找化妆品代加工一般都需要什么手续?
- 2、找化妆品代加工一般都需要什么手续
- 3、化妆品贴牌加工需要那些证资料 走那些手续
- 4、化妆品代加工有几种类型,我想做一个自己的品牌,流程是怎么样
- 5、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化妆品委托加工协议的相关问答
找化妆品代加工一般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
答化妆品OEM,即委托生产,是指品牌商将产品的生产工作交给专门的制造商,这些制造商被称为化妆品OEM厂商,所生产的产品称为OEM产品。定牌生产是化妆品加工贸易中的一种代工方式。为了确保化妆品代加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品牌商和制造商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至关重要。此外,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对于产品的检测、备案和上市销售具有重要作用。
1. 对于已有营业执照和商标的客户,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商标。若没有商标,则需注册一个,可以委托代理公司或化妆品厂家完成注册。如果选择不使用自己的营业执照注册,也可以利用化妆品厂家的营业执照进行注册,之后再将商标转回自己的公司名下。
2. 对于没有营业执照和商标的客户,可以委托化妆品厂家代理注册营业执照和商标。商标和营业执照获取后,就可以开展化妆品代加工业务。注册可以自行进行,也可以找代理公司,或者委托化妆品厂家办理。
3. 对于已有营业执照和商标的客户,只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商标,并签订化妆品代加工合同、生产委托书等文件。之后,化妆品厂家将负责完成产品的检验报告和产品备案。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商标、生产委托书等文件,而化妆品厂家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双方还需签订化妆品代加工合同,以启动化妆品代加工生产业务。
品牌商在寻找合适的化妆品OEM加工厂家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 信息爆炸的时代,实地考察工厂规模是关键。通过实地考察,可以直观地了解化妆品OEM加工厂的规模和实力。
2. 设备和员工是生产力的关键。考察工厂的生产设备及其自动化程度,以及员工的工作状态,这些都能反映出一个化妆品OEM厂家的管理是否到位。
3. 研发实验室和团队的重要性。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厂家寥寥无几,选择时应考虑厂家是否具备成熟的研发团队或配方。
综上所述,在选择化妆品代加工服务提供商时,因素都应纳入考量。
找化妆品代加工一般都需要什么手续 (二)
答进行化妆品代加工时,一般需要以下手续:
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
加工方需严格遵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基本要求,并进行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
提交必要的文件:
《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申请表》:这是申请备案的必备文件。委托生产预登记通知书:如果委托方和被委托方位于不同省份,委托方需提供其所在省、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委托生产预登记通知书等证明材料。若在同一省份,则无需提供。
签订并公证委托生产加工合同:
委托双方需签订经公证的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并提交公证书复印件。原件需携带以备核实。
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实。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被委托方需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这些证书证明了其合法性和生产能力。
通过手续,可以确保化妆品代加工过程合法合规,从而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化妆品贴牌加工需要那些证资料 走那些手续 (三)
答1.首先有自己的注册商标、营业执照(许可经营项中有化妆品这一项),税务登记证等资质;
2.用这些资质再找一家具有生产能力且证号(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的生产厂家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3.委托加工合同中注明知识产权技术所有(研发配方)、加工方式等。
4.产品送检,取得产品检验报告,并在药监局办理产品备案。
5.与生产厂家一起到相关部门办理委托加工备案。
6.产品上市销售 。
当然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法规,手续都需要办理,(但目前也不是每家都做到了)如有不明白找到一家规范的化妆品OEM厂,他们会帮你解决。
化妆品代加工有几种类型,我想做一个自己的品牌,流程是怎么样 (四)
答化妆品代加工大致上可分为两种类型:OEM和ODM,这两种类型都是化妆品代加工,但是他们的合作方式又有不同之处。
OEM俗称为“贴牌生产”或“代工生产”,在我国也因理解不同、地域文化差异等因素, OEM又称做“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定牌制造”、生产外包等。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这里的关键词是设计。
相比于 OEM 制造商,ODM 厂商多了参与产品配方或包装设计的主动权,其职责不再局限于生产。化妆品 ODM 厂商一般都拥有独立的产品开发能力。ODM 生产也是目前化妆品产业中最常见的合作模式。
1、客户提供研发产品要求(功能、尺寸、市场定位),预估产品成本等各种费用和成本;
2、业务部门和研发部门,根据客户产品要求和价格成本,进行产品打样;
3、样品确认后,签署合同付款协议,开始设计包材并采购生产;
4、成品确样,可在生产前进行最后一次成品签字确版;
5、按期交货,客户需付清剩余货款方可提货,如货不对版应在收到大货的7天内进行验货抽查并向工厂反馈。
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五)
答化妆品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化妆聘,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下面是由我为你带来的“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更多内容请访问。
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一)
甲方(被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 市技术监督局或者 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 市 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
五、仓储
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八、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九、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十、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方(委托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方负责全部产品的销售。根据《关于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年 月 日》有关规定,在本合同(含包装)上标注;甲方出品,使用甲方商标;乙方荣誉生产,使用乙方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标记、编号(生产许可证;XK- 卫生许可证;(2001)卫妆准字(渝)号)。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由甲方提供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原铺和包装材料。生产时甲方监制;甲方负责其全部质量责任。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必须在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有;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散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第四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生产管理费(含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使用费),每年元整;大写_元整。管理费按年度计算,在合同年度初、一次性付清。
加工费根据品种工艺技术要求、劳动和能源消耗定额等另议。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机关每年年检、若抽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其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其检验报告书(或复印件)供甲方使用。甲方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其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
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质量责任,而致的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的处罚;
2.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由于质量所致的消费者健康损害纠纷或赔偿;
3.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应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若国家行政或质量管理、监督机关、经检查认定为超范围生产的处罚。
第七条 合同期限;一年。自双方签字(章)生效之日起计。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双方签字(章)有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补充事项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手写) 日期(手写)
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三)
委托加工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做生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合同地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的有效合同:
第一条 签约化妆品项目:
1、化妆品项目:甲方提供品牌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化妆品,甲方的《品牌使用授权书》由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书面授权予乙方,化妆品的品质标准和等级执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国家)化妆品质量、卫生标准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为甲方授权的品牌包装(以下简称:贴牌);贴牌的化妆品生产样品、包装样品和化妆品运输样品由甲方书面核准提供;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的化妆品项目范围内专业独立加工生产。
2、化妆品项目的特别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原生产品牌的化妆品相同质量等级,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以下简称:加工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3、授权使用的品牌生产场所: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自办的厂,厂房地址为: 省 市 区(县) 路 街 号,在甲方质量标准指导下,乙方按甲方核签的订购单加工生产甲方授权使用品牌的化妆品,有效使用期限按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指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调整品牌,甲方有权调整品牌及有效使用期限。
4、甲方独立拥有签约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的所有权益: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的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乙方专门独立负责化妆品的生产供给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不得通过第三方途径在国内外生产、经销、赠送和宣传推广其它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化妆品项目及授权使用的品牌和包装图案。
5、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以代加工的生产方式向甲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甲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灌装或包装产品在甲方采购订单注明。
第二条 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生产及销售文件合法证件: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化妆品特证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签订订购单按以下情况确认:以甲方给乙方的订购单或传真订购单为凭据,乙方收到订购单当日的四个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签核回复给甲方。订购单据应载明产品品名、规格、单价、数量和交货日期等,甲、乙双方相关经办人员必须在订购单据上履行签名、盖章手续。
3、合同履行的交货方式、交货地址和入库验收:
(1)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交货地址送货,并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工厂产品检验合格的合格证、成份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的品质保证书面证明原件。
(2)乙方生产完成后,由甲方进行抽样检验和计量,甲方填写验收单和入仓单。以甲方的验收结果作为甲、乙双方交货入库的确认凭据。
(3)乙方对甲方交货的承诺期,按双方确认的订购单交货时间交货。乙方不能按确认的交货期限规定达成,甲方按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理,如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此经济赔偿责任。
(4)在乙方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第三条 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检验及保证:
1、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的质量,甲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乙方提供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无论哪种方式提供,乙方都有在收料、生产、储存过程对产品质量检验的加工责任。
2、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判定,因乙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乙方进行返工时,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在合作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甲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甲方客户在使用乙方所生产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甲方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确认属于产品本身质量之后,可以对甲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第四条 生产物料损耗:
1. 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乙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指标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生产完毕甲方订购单批量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书面告知给甲方。
第五条 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加工费用(包括乙方生产、检验、储存、搬运等),甲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的单价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由当月甲方验收入仓单平均入仓日算起,按月结 天付款。甲方未办理验收入仓手续的货物,甲方不予结算。
第六条 保密条款及商务声明:
乙方对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原产地、产品品名、产品价格、产品使用、销售筹划等机密信息有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为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只对授权乙方的产品品牌权益承担相关责任,而乙方生产经营的非本合同涉及甲方权益以及任何的违法商业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使用乙方三证的产品、包装,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甲、乙双方本合同规定及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甲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乙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的生产、运输、经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洪灾、国家政策等),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在取得国家政府机构书面证明以后,甲、乙双方不予索赔。
第九条 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等),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十五天通告对方;如有合同事宜变更,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一个月通告对方,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其它:
甲、乙双方日常商务往来核签甲方的订购单、入库单、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讼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争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名加盖公章,甲、乙双方须提供各自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合同有效期限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 法人代码:
公司负责人: 工厂负责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日期: 日期: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精选化妆品委托代加工合同范本。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皮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