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看守所名称;看守所别名叫什么

各地看守所名称;看守所别名叫什么

导语:在我国司法体系中,看守所作为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重要场所,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不仅承载着法律的威严,也见证了人性的挣扎与救赎。今天,我们将一同走进各地看守所的世界,了解它们的名称、别名及背后的故事,感受那些在高墙之内发生的点点滴滴。

各地看守所名称概览

看守所的设置通常以县级的行政区域为单位,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全国各地看守所的名称各具特色,既体现了地域文化,也彰显了法治精神。例如,成都市看守所原为清末四川模范监狱,历经多次更名,最终于1949年后定名为成都市看守所;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则自1917年沿用至1996年,其石库门风格建筑见证了上海百年法制变迁。此外,还有如漳州市第二看守所、深州市看守所等,它们都是司法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重任。

看守所的别名与俗称

在民间,看守所往往被赋予了一些通俗的别名或俗称。这些别名既反映了人们对看守所这一特殊场所的认知,也透露出一种复杂的情感色彩。例如,成都市看守所迁址后,原址改建为新城市广场,但“四大监”的地名仍在民间沿用,成为了一段历史的记忆。丹东市看守所则因建筑外墙白色涂料而得名“白房看守所”,这一俗称逐渐取代了官方名称,成为了当地人心中的典型地名更替案例。这些别名或俗称,虽然简单直白,却蕴含了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看守所的功能与职责

看守所不仅是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还承担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等多重职责。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严格的武装警戒和看管。同时,看守所还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他们重新认识法律与自由的价值,为重新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看守所内的生活与管理

看守所内的生活严格而有序。每天早晨,当第一缕阳光照进铁窗,囚犯们便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和学习。看守所的管理制度如同一张精密的网,将每个人的行为都规范在既定的轨道上。从早上的点名、吃饭、看电视到晚上的学习、静坐,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同时,看守所还注重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心理辅导,确保他们在羁押期间的身心健康。

看守所的意义与启示

看守所不仅是法律的执行场所,更是人性的试炼场。在这里,每一个被羁押的人都带着各自的故事和遗憾,他们或悔恨、或绝望、或寻求希望。看守所的存在,不仅是对犯罪的惩罚,更是对人性的深刻反思。它提醒我们珍惜自由、遵守法律,同时也呼唤社会给予迷途之人更多的关怀和帮助。看守所的故事,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力量和人性的光辉。

总结:通过对各地看守所名称、别名及背后故事的介绍,我们不仅了解了看守所这一特殊场所的基本情况和职责功能,更深刻地感受到了它所承载的法律威严和人性关怀。看守所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性的救赎者。它提醒我们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同时也呼唤社会给予每一个人更多的理解和关爱。在未来的日子里,愿每一个迷失的灵魂都能找到回家的路,愿每一个失去自由的人都能重新拥抱阳光。

十个月在看守所属于什么情况 (一)

优质回答十个月不一定构成超期羁押,但确实属于比较长的时间,推测可能的原因有:①没有及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②案件的刑事交接流程出现问题;③案件的上报请示和审批阶段出现问题;④不认真执行换押制度;⑤嫌疑人别名导致的沟通问题;⑥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衔接脱节;⑦发现新的重要罪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撤案”必须通知犯罪嫌疑人,只是说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释放证明”,这是由于刑事侦查的性质决定的,因为一时的撤案或者不作强制措施处理只能说明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到足够的证据,而不能说完全没有犯罪的可能性,因此,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调查,不能“打草惊蛇”的,不会撤案,依然会进行调查工作,这种情况当然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有可能是经过调查之后,公安机关认为嫌疑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撤销了案件,但出于各种顾虑没有通知嫌疑人——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一直没抓”的现象,而且一般情况下,即使嫌疑人去询问进度,一般也会当作是案件机密而不予告知的。

扩展:要达成撤案,根据相关的案件程序规定,要么是自始不构成犯罪的,要么是后来特赦的,或者存在嫌疑人死亡等情形的,和”时效“有关的只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这一项,而且追诉时期届满仅意味着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从逻辑上讲,撤案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只是由于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为了节省司法资源设立追诉时效才导致了公安机关撤案要考虑时间问题,公安机关发挥的是查获犯罪的功能,理论上来说对一个案子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继续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大概计算一下:

Ⅰ.公安立案后决定逮捕的期限为:3+4(”特殊情况“)+30(流窜、多次、结伙)+7个工作日(批捕决定)=37个自然日+7个工作日;

Ⅱ.而逮捕后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为:2+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2(交通不便地区的流窜、多次、结伙案件)+2(可能判处十年的)+x个工作日(三次延长都需要上级检察院、省、自、直检的批准,虽然《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规定》规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起始日应当与延长前侦查羁押期限的截止日连续计算“,但不妨碍在中间可能出现久报不回的结果)=7个月+x个工作日;

Ⅲ.审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为:1+0.5(重大、复杂)+【2(退回公安两次补充侦查)+2x1.5(重新计算审查期限)】+x个工作日=6.5个月+x个工作日。

综上,如果未开庭的,期限理论上在14.5月+x个工作日左右,未必构成实际意义上的超级羁押,但更多情况下导致长期羁押的原因是没有及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真的进行了长期羁押的,亲属以及辩护律师都应该提交申请改变强制措施,此时会对羁押期限进行附带审查,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160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又要重新计算侦察期限,因此,只要公安机关能够不断提出新证据的,Ⅱ中的7个月可能就能一直叠加下去,尤其是诈骗罪这样难破的案件,请关系人注意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监狱的别称有哪些? (二)

优质回答监狱,是古今中外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通称。但是在我国的历史上,监狱还有很多别名。

一是叫做丛棘,据《易经》中记载:“系用徽绳,于丛棘”。可以推断,这种囚禁俘虏和罪隶的场所,就是我国奴隶制早期监狱的原始形态。

二是叫做圜土,夏帝芒三十六年,开始建筑圜土,用以监禁囚犯。所谓圜土,就是用土筑成圆形的围墙,故名圜土。

三是叫做狴犴,狴犴本来是传说中的一种走兽,是龙的第四个儿子。它身型似虎,头似龙非龙,似狮非狮,似虎非虎,刚猛有力,性喜讼,古时为了显示监狱的威力令人慑服,常用狴犴作为监狱大门的装饰。因此,在一些古籍中,狴犴也作为监狱的代称,这反映了古代监狱象征恐怖和重于警备的特点。

四是叫做夏台,夏台是个地名,在今天的河南省禹县以南,实际上是一个软禁的场所。

五是叫做里,里是个地名,在今天的河南省汤阴县东北。里,是殷商时代作为软禁的场所。

六是叫做囹圄,囹圄是殷商、西周两代监狱的名称。

七是叫做狱,汉代把监狱称作狱。狱,在中央往往以官署为名,如廷尉狱、刑部狱;在地方则冠以所治地名,如云阳狱、淮南狱、长安县狱。

八是叫做牢,牢是监狱的名称。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牢字的本意是“闲也,养牛马圈也”。闲,有防范的意思,故防范犯人逃跑的设施引申为“牢”。

九是叫做监,明代把监狱称为监。洪武年间制定的收押、提讯例规中,也多把监狱称为监。

十是叫做班房,晚清以来,有时也把监狱称作班房。班房之名,起源于旧时壮、捕、皂三班御役中的捕班的公审房。清代的这种“班房制”,后来演变为羁押未决犯的“看守所”。

十一是叫做笆篱子,笆篱子是辛亥革命以后对监狱的一种俗称。意思是监狱防范严密如同笆篱,咫尺而不相见。

十二是叫做习艺所,是清朝光绪二十八年根据山西巡抚赵尔巽的奏请,在各省通设的一种新的监狱体制。就是犯人在犯案地方按照处刑年限“学习技艺”,实际上是一种苦役制度。

构成网络通缉的条件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三个条件:是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两种类别:一种由公安部定期下发追逃光碟,光碟上有被追逃人员的相关资料,各地公安机关等根据光碟上的资料进行追逃;另一种在公安内部的专网“公安网”上进行上网公布。因为如今有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等还没有加入“公安网”,所以,如今是两种网上追逃形式共存。

扩展资料

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迅速通知通缉令发布机关,并报经抓获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凭通缉令羁押。原通缉令发布机关应当立即进行核实,依法处理。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各地看守所名称。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皮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