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侵权诉讼中陪审团和法官如何“分工” (一)

美国专利侵权诉讼中陪审团和法官如何“分工”

贡献者回答在美国专利侵权诉讼中,陪审团和法官的职责分工如下:

陪审团:

主要负责事实认定:包括专利侵权行为是否实际发生,字面侵权的界限判定,等同侵权的认定,实际损害赔偿的计算,以及故意侵权的判定等。这些均被视为事实问题,由陪审团进行裁决。

法官:

专司法律适用:包括解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及处理与专利侵权相关的法律问题。最高法院在相关案例中已明确,权利要求的解释应由法官处理,视为法律问题。

这种分工设计源于分权制衡原则,旨在防止权力滥用,并确保司法公正。在专利侵权案件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并非易事,但陪审团和法官的明确分工使得整个诉讼过程更加有序和高效。

周根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 (二)

贡献者回答周根才,出生于1962年1月,浙江兰溪人,是一位具有深厚法学背景的法官。1984年,他在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便加入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同年,他开始了他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为我国最早从事此领域审判的法官之一,拥有超过30年的丰富经验。

2002年,周根才获得了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并在2005年4月晋升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他担任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级别为三级高级法官。在他的领导下,法庭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包括正泰集团诉施耐德的专利侵权案等复杂案件,对知识产权法律有着深入理解和独特的见解。

周根才庭长在学术研究方面同样出色,已出版十余部著作,发表了数十篇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他的观点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多次,体现了其深厚的理论造诣。2011年,他所负责的知识产权庭因其卓越表现,荣获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颁发的“最佳实践奖”。同年,全国法院系统中,只有他的团队在成都举行的首届“中国商标金奖”颁奖典礼上,获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商标保护奖”,这是对他及团队工作的高度肯定。

法官如何认定专利侵权 (三)

贡献者回答法官认定专利侵权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法官首先需要明确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权利人在专利申请时所明确界定的权益界限。这是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基础。

判断侵权行为是否落入保护范围:

接着,法官会分析被指控的侵权行为是否实质上侵犯了专利权的特定技术或创新。若侵权行为确实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则可能构成侵权。

考虑法定抗辩事由:

法官还需审查是否存在法定抗辩事由,如合法使用、先用权、专利无效等情形。这些抗辩事由若成立,可能构成对侵权指控的有效反驳。

检查专利权是否已过保护期限:

专利保护期限是有限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法官需核对法律条文,确保专利权仍在保护期限内,否则不构成侵权。

综上所述,法官在认定专利侵权时,需全面、综合地考虑上述因素,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处理专利侵权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皮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