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本条规定的就是公诉机关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査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刑诉法172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后,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清晰,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此决定需遵循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这一规定确保了刑事诉讼的连贯性和有效性。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提起公诉前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一旦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便将承担起向法庭提供证据、支持公诉的责任,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此外,该规定还体现了司法公正的原则。通过严格的证据审查和起诉程序,确保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才能进入审判阶段,从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枉无辜。同时,这也是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种支持,确保法庭在审理案件时有充分的证据和材料进行参考,以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确保了起诉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为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 (三)

优质回答《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这条是指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凿的,无须再补充侦查,应依法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是什么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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