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是在起诉前还是起诉后 (一)

保全是在起诉前还是起诉后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既可以选择诉前保全也可以选择诉讼中保全。起诉前保全指的是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保全申请之后,也需要及时到法院起诉立案(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否则法院到期后会自动解封;如果选择起诉后进行保全,则成为诉中财产保全,有效期直至您案件裁办结束。所以两者的区别在于起诉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民事和刑事案件执行时候哪个先执行 (二)

民事和刑事案件执行哪个先执行视情况而定:

1、如果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2、先刑后民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

民事执行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执行书两份。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应提交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

综上所述,法律有着秩序的意义,有着正义的意义,有着效率的意义,有着利益的意义,但法律对普通老百姓象征着保护与希望的意义。法律仍然以其独特的意义与威严捍卫着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的区别 (三)

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的区别:

(1)可能提起的主体不同。诉前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诉讼保全是由当事人申请,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

(2)提起的原因不同。诉前保全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诉讼保全则是因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

(3)提供担保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保全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提供担保不是适用诉讼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

(4)裁定的时间不同。诉前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小时内作出裁定,对情况不紧急的可适当延长。

(5)保全措施的解除不同。诉前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保全的解除,则是以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为条件,即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 (四)

法律概念解析: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的差异

诉前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为避免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保全申请。这一过程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日内必须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保全,则是在诉讼程序启动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当事人向管辖法院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但并非必须。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包括:

1. 申请主体不同: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而诉讼保全则由案件当事人提出。

2. 申请时间不同:诉前保全在起诉前提出,并设有30日的诉讼启动期限;诉讼保全则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

3. 申请原因不同:诉前保全基于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需立即申防止权益受损;诉讼保全则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损害。

4. 担保要求不同:诉前保全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保全中,若法院责令提供担保,则申请人必须遵守,但在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时,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

5. 裁定时间不同:诉前保全要求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诉讼保全中对紧急情况的裁定也应在48小时内完成,非紧急情况下则有更灵活的时间安排。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至第108条以及相关规定,旨在明确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的法律适用和程序要求。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何不同 (五)

法律主观: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什么区别 诉前保全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案件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 提出申请;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前保全必须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 。 而诉讼保全则是向管辖法院申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时候,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候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可以(不是必须)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 ,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根据提出的时间不同,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 《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客观: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刑事案件的诉前保全和民事案件的诉讼保全区分优先级吗,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皮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