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见死不救”犯法吗?
- 2、见死不救犯不犯法?
- 3、救人发现是仇人不救了犯法吗
- 4、警察见死不救犯什么罪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见死不救”犯法吗? (一)

优质回答在没有救助义务的前提下,见死不救是不构成违法行为的,但是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是有特定的义务或是救助义务却见死不救会构成犯罪。
有一些特殊的职业例如警察和消防员,他们在业务要求上是有救助义务的。《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如果作为警察没有尽到职责,有可能会面临被起诉。
如果是没有救助义务的话是不违法。例如张三在游泳由于大腿抽筋无法上岸有溺亡的风险。正巧路人李四从边上经过却没有进行救助,看着张三沉入了水底。因为李四没有救助的义务,所以就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假如李四带着张三去游泳,却没有救张三,那么李四就涉嫌犯罪了。
见死不救是否构成违法,主要的还是看当事人有没有救助的义务,如果是有救助义务而不去施救,就涉嫌违法,但没有救助义务的,在法律上是不违法的。但是在道德上会受到人们的谴责。
见死不救犯不犯法? (二)
优质回答不一定,需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讨论。见死不救是一种不作为。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这种义务要求是法律性质的义务,并且要求其内容是积极行为。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拒不抚养、赡养的行为,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的消防人员有消除火灾的义务等等。(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等可能导致行为人负有实施一定积极行为的义务。(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这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成年人带着儿童游泳时,就负有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救人发现是仇人不救了犯法吗 (三)
优质回答以法律层面来讲不相关的个人本来就是没义务与责任去救人的,所以救人救一半不犯法。只要没有救助义务,即使见死不救,也不会构成犯罪,但有救助义务的人,在能救助的情况下不救助,就会构成犯罪。前者不构成犯罪。后者是故意杀人。因为前者在施救过程打晕对方构成正当防卫,后面行为人已经无能力了,所以不具期待可能性。后者是故意杀人。后者有个例子是同性质的,甲路过河边,看到有人,于是扔了一条绳子给他,这个时候落水人乙本已脱离危险了。但是拉到一半,甲发现是仇人乙,又放开了绳子,乙又陷入新的危险而死亡。而甲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阻却行为或责任,所以甲是故意杀人。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就其法律特征而言则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
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比如警察执行公务中保护公民的财产、人身安全的义务;
2是业务上的要求,比如值班医生负有抢救病危病人的义务;
3是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比如说受雇为他人照顾小孩的保姆负有看护小孩,使其免受意外伤害的义务;
4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比如交通肇事把人撞伤了,就有把人送到医院救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警察见死不救犯什么罪 (四)
优质回答如果警察不尽到职责,见死不救,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警察作为负有特定义务的群体,救人是他们的法定义务,因不履行职责导致公民受到损害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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