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职工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这一不幸事件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对于此类情况,赔偿问题往往成为关注的焦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人员返聘后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其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通常不被视为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是,其遗属仍然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和方式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确定。
- 1、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能怎么赔偿
- 2、退休后原单位返聘,在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该怎么赔偿
- 3、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要如何赔偿
- 4、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如果你是仲裁员,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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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能怎么赔偿 (一)

最佳答案退休人员从事返聘工作遭受伤害死亡的,适用以下赔偿方式:
1. 由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原则进行赔偿。
2. 如果死亡原因并非工作伤害,聘用单位则不存在侵权责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若退休人员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条件,丧葬费和抚恤金将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指出,用人单位与其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时,应按劳务关系处理。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时,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可选择向第三人或雇主请求赔偿。雇主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退休后原单位返聘,在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该怎么赔偿 (二)
最佳答案退休人员从事返聘工作遭受伤害死亡,责任方应为聘用单位。聘用单位需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若死亡非因伤害造成,聘用单位无侵权行为,不负赔偿责任。但退休人员若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条件,其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指出,用人单位与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若非雇员责任导致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后可向第三方追偿。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要如何赔偿 (三)
最佳答案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赔偿流程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首先,由聘用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将此情况视为劳务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主在赔偿后能够追偿,则雇主在法律框架内履行了其职责。
在退休返聘职工因非工作原因死亡的情况下,聘用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为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条件的职工,提供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支持,这些资金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确保了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在面临此类不幸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
具体而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可以领取病残津贴。这些待遇的资金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旨在为退休人员及其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如果你是仲裁员,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 (四)
最佳答案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部相关规定,此时退休人员不应认定为劳动者,他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内。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反聘关系应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退休人员在反聘期间因工死亡可参照工伤的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第四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劳动关系中,工伤保险是法定基本社会保险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强制性。
然而,在聘用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之间建立的劳务关系,法律则没有规定其可以加入工伤保险。而在实际生活中,聘用单位往往是不予办理与工伤保险类似的商业保险的,日后,一旦返聘人员因工作造成人身伤害,由此产生的损害费用的承担主体便成为了纠纷高发区。
返聘人员不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与单位该注意
如今高龄劳动者不在少数。由于年龄毕竟较大,身体体质等都不比过去,发生各种风险的几率也大。退休返聘人员因其已经退休,目前不认可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能认定所受伤害为工伤。但未办退休手续或者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受到伤害或者职业病的高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次,高龄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自身情况,尤其是身体情况,以便用人单位能够安排适当工作,这是劳动法上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
用人单位也需要对这些劳动者尽到充分的保护照顾义务,否则造成劳动者损害的需要承担工伤或侵权责任。再有,对于退休返聘人员不能够参加职工工伤保险的情况,雇主可以通过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分担自身风险,同时保障退休返聘人员遭遇意外伤害获得补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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