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是什么

最佳答案1. 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在主观方面有显著区别。渎职罪通常由故意构成,尽管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涉及过失。相对而言,玩忽职守罪主要是由过失构成,但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出自故意。

2. 两者的侵犯客体不尽相同。渎职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这些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3. 玩忽职守罪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种罪行的主要特征包括,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或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这种罪行表现为行为人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4. 渎职罪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这些行为妨害了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这不仅损害了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任,而且导致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了犯罪。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标准有所不同。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罚将延长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另有具体规定时,应依照相应规定执行。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 (二)

最佳答案一、主观方面差异: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在主观罪过上都可能由故意或过失构成,但渎职罪通常基于故意,而在个别情况才会由过失引起。

二、侵犯客体不同:尽管两种罪行都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行使国家权力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活动,但它们侵犯的直接客体存在差异。

三、客观方面区别:首先,两罪的犯罪行为性质和具体表现有所区别。渎职罪在客观上的本质特征是对职权的“滥用”。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玩忽职守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徇私舞弊犯前款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温馨提示:内容基于我对法律的理解,并结合当前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果您对这一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

玩忽职守与失职渎职的区别 (三)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的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中职务活动的勤政性。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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