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构成犯罪,是否一定会坐牢?有没有可能不去坐牢? (一)

污染环境构成犯罪,是否一定会坐牢?有没有可能不去坐牢?

优质回答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可以看见,如果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话,是可能会去坐牢的,那么,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是否有其他的方式可以不去坐牢呢?

法妞网友咨询:

污染环境罪,会不会判刑?

钱飞律师解答: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钱飞律师补充:

根据《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刚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行为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消除污染,全部赔偿损失,积极修复生态环境,且系初犯,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解释作出这样规定,既考虑污染环境达到一定程度,危害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应当予以惩处的现实需要,又考虑了对于一些能够及时消除污染、防止损失扩大等危害相对较小的情况,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或者给予从宽处理,充分体现刑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钱律师结语: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食物里放有毒的东西怎么判刑 (二)

优质回答食物里放有毒的东西的,可能按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标准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环境污染罪可以判多少年 (三)

优质回答破坏环境污染罪涉及到对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污染。在具体定罪量刑时,需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判断。首先,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传染病病原体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其次,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上述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样会被视为重罪。此外,如果导致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或者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导致严重残疾、死亡的,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将遵循“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这表明,对于这类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法律会给予最为严厉的惩罚,以保护环境资源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对于破坏环境污染罪的量刑,通常会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考虑是否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以此来决定判刑的年限。

总的来看,破坏环境污染罪的量刑范围较为广泛,从几年到几十年不等,甚至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一量刑标准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罚,警示社会公众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共同努力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

非法处置危废入刑标准是什么,会判几年? (四)

优质回答非法处置危险物,顾名思义是国家不允许,不被大家认可的事宜,作为社会一员,多做一些有意义,对社会有贡献的事。那么,非法处置危废入刑标准是什么,会判几年?

网友咨询:非法处置危废达到什么程度会被判刑,会怎么处罚?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于志强律师解答:

非法处置危废入刑标准是: 非法处置危废物超过三吨将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进而构成污染环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于志强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其他农用地十亩,其它土地二十亩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的;

(四)致使一人死亡、三人重伤、十人轻伤,或者一人重伤并且五人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污染环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危险废物属性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行为。

3、严重污染环境

刑法修正案八已对本条做了修订。并不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只要严重污染环境就可成立此罪。法学,专业,正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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