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戒两年是有公安局决定的还是缉毒队决定的 (一)

强戒两年是有公安局决定的还是缉毒队决定的

贡献者回答强戒两年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的。

具体解释如下: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吸毒成瘾且满足特定情形的人员,如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以及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有权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决定机关:这里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明确指出的决定机关,意味着只有这一级别的公安机关才有权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相关事宜。

戒毒期限: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二年,但这也并非绝对固定,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根据戒毒人员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特殊情况: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无需等待其满足上述特定情形。

综上所述,强戒两年的决定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旨在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重返社会。

曾经吸毒被强制隔离过出来了在吸毒被抓会不会一定又是两年强制隔离戒毒啊 (二)

贡献者回答只要有证据证明吸毒成瘾的,就应处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曾经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就说明已经有证据证明吸毒成瘾,再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就应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处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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