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食品安全事件 (一)

哪些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事件包括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等。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该事件是由于奶粉中添加了有毒化学物质三聚氰胺,导致大量婴儿患上肾结石等疾病。这一事件引起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并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和监管的力度。瘦肉精事件:此事件涉及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来增加瘦肉产量。瘦肉精残留超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如食物中毒等。这一事件揭示了养殖和食品加工环节中的安全隐患。染色馒头事件:馒头作为日常食品,被不法商家用添加剂染色以次充好。这种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并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加工业的信任危机。

为什么会出现瘦肉精 (二)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左右,瘦肉精主要是在临床上应用的一种药物成分,被称为是盐酸克伦特罗,但是后期被明令禁止,因为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研究人员发现,这种物质能够改善动物体内对营养成分的利用的表现,减少脂肪的生成,能够提高一定的瘦肉率。所以为什么会出现瘦肉精,裕祥安全网专业人士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的几年时间,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发生多起由此引发的中毒事件。人食用富含盐酸克伦特罗的动物肉,尤其是内脏后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加速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等中毒症状,高血压、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及老年人更易中毒。欧盟遂相继开始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

我国“瘦肉精”的使用始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是作为重大科研成果,从研究机构走向了市场。“瘦肉精”名称就源于它们可以促进食品动物的蛋白质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会让其多长瘦肉、少长脂肪,提高瘦肉率。而在饲料行业起初则被隐晦地称为“育肥素”。

其后,国家农业部1997年发文禁止“瘦肉精”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2002年发文禁止7种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中又载明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在内的16个“瘦肉精”品种。

主要介绍的是“为什么会出现瘦肉精”瘦肉精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当中也会听到一些关于瘦肉精的相关信息,肉类食物在我们的生活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对我们的身体也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在挑选肉类食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去挑选。想了解更多关于食品添加剂小知识以及食品安全知识方面的内容,大家可以直接登录裕祥安全网。

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制品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三)

1998年5月,17名香港居民因食用内地供应的猪内脏中毒;同时,广东省高明市人民医院也在一周内接诊了7例因喝猪肺汤而中毒的患者。这是我国最早披露的中毒事件。 而2003年3月13日,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发生160多人食物中毒事件,中毒原因是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所致; 2003年11月22日,杭州市一个体户因销售含有“瘦肉精”的毒猪肝,并致22人中毒,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款1万元人民币。 还有茂名40多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猪内脏而中毒等等。 而这一系列的中毒事件祸根均是“瘦肉精”。 一连串的中毒事件令人震惊,人们不免产生疑问:“盐酸克伦特罗”究竟为何物?怎么会跑到了动物内脏里?这样的肉谁还敢吃? 一、“瘦肉精”的化学本质 瘦肉精的化学名为盐酸克伦特罗。它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素能兴奋剂,具有扩张支气管的作用,常用来防治哮喘、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当其应用剂量达到治疗量的5~10倍时,又具有能量重分配作用,可使肌肉合成增加,脂肪沉积减少,因此俗称为“瘦肉精”。在畜牧业生产中一些非法生产者将其作为一种生长促进剂添加到动物饲料中,用以改善胴体的品质,同时也造成食品中瘦肉精的残留。所以,瘦肉精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毒品。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易溶于水。 二、生猪食用“瘦肉精”后的表现 1、猪毛色光亮,皮肤红润,喜睡不愿动,吊肚,臀部肌肉丰满紧绷,脂肪薄,有经验的肉贩用手抓捏臀部肌肉的厚度,即可判别该猪是否食用瘦肉精。有的猪背部肌肉丰满凹下成槽,驱赶时起身困难,气喘,个别跛行。 2、高温季节驱赶猪易发生应激反应,表现为猪行走困难,站立不稳,四肢发抖,全身肌肉震颤,并伴有呼吸困难,喘气急促,很快就会死亡。 3、一般在临上市前20天在饲料或饮水中临时添加喂食,在库存饲料中检测难以发现,如喂食超过20天,猪会出现站立不稳,肌肉震颤等迹象。 4、宰后胴体肌肉颜色深红,肌肉饱满、结实、不易渗出液体,皮薄,脂肪较少。而未食用“瘦肉精”的猪肉相对色淡,脂肪较厚、肌肉切面容易渗出液体,由于肉贩误导,消费者不会区分的话,就很容易买到不健康的猪肉,一些不法肉贩为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农户喂食,否则压级压价,甚至不予收购,导致该毒品在生猪养殖环节中蔓延。 三、瘦肉精残留对人体的危害 瘦肉精的化学结构稳定,在体内不会破坏分解,以原形排出体外。研究显示瘦肉精完全能耐受100℃高温,要经126℃油煎5分钟才会破坏减半。因此常规烹调对肉食品残留的瘦肉精起不到破坏作用。如果生猪在屠宰前没有足够休停时间(一般停药28天),则在肌肉和内脏器官有较高浓度的药物残留。人食用后重者出现心慌、肌肉震颤、头疼、神经过敏等症状;轻者感觉不明显,但长期食用可致“慢性中毒”,引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 四、瘦肉精的检测 “瘦肉精”在组织中残留的检测方法有高效液相色谱法、气质联用测谱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等。现常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进行检测,所需仪器设备:酶标读数仪、离心机、震荡器、微量移液器。所需试剂和材料均由试剂盒厂商提供。检测结果小于1.0ng/ml时可判为未检出,大于时判为检出。此结果应根据需要与否而决定是否进行定量确证。 五、我市具体情况 我市早在2002年就已经开展了瘦肉精的检测工作,2003年12月上旬,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科、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市兽医防疫检疫站及市兽医卫生监督所联合对我市范围内的17个肉类联合加工厂及大型生猪养殖场的生猪开展“瘦肉精”监测普查专项工作,对我市上市生猪使用“瘦肉精”情况进行了全面抽查摸底。普查结果令人满意,“瘦肉精”阳性检出率比去年同期大幅度降低,瘦肉精中毒事件基本上没有发生,监控瘦肉精的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此外,我中心致力于在屠宰量大,覆盖面广的小榄、三乡、坦洲、黄圃四个镇区的“兽残”监测点,经过多方面的努力也初具模型,检测员培训也已完成,今年有望正式全面投入运作。 肉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咱老百姓的健康,是不可忽视的大事。与前些年社会普遍关注的“注水肉”问题相比,含瘦肉精的猪肉对人体的伤害更直接,又因其在肉的外观上不易辨别,故这种形式的伤害也更具隐蔽性,也更厉害

近几年食品不安全事件 (四)

近几年发生的食品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瘦肉精事件

双汇瘦肉精事件:2011年央视曝光双汇使用瘦肉精养猪,瘦肉精具有毒性,长期使用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和恶性肿瘤。

2. 染色与添加非法物质事件

染色馒头:上海市部分超市销售的馒头被曝是回收馒头加香精和色素加工而成。沈阳毒豆芽:沈阳查获25吨含有亚硝酸钠、尿素等有害物质的豆芽。台湾塑化剂风波:台湾部分饮料等产品的食品添加剂“起云剂”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成分邻苯二甲酸二酯(DEHP)。

3. 肉类造假事件

肉类“变身”事件:使用牛肉香膏等添加剂让其他肉类短时间内变成“牛肉”,或利用“神奇道具”将鸭肉变羊肉。

4. 过期食品回炉事件

回炉面包:广州甜心客面包店被曝将过期产品回炉继续销售。

5. 地沟油事件

京津冀地沟油产业链:记者追踪发现天津、河北、北京等地存在大规模地沟油加工窝点。

6. 食品超标或污染事件

浙江问题血燕:浙江检出大量血燕中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速冻食品病菌门:思念、三全、湾仔码头等品牌速冻食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立顿铁观音稀土超标:国家质检总局抽查结果显示,立顿铁观音稀土含量超标3倍多。

7. 饮品与快餐业事件

可口可乐中毒:长春市民饮用可口可乐美汁源草莓味果粒奶优后中毒。快餐业勾兑事件:味千拉面、肯德基等陷入“骨汤门”、“豆浆门”,以及山西老陈醋勾兑事件和“化学酱油”事件,引发人们对知名企业诚信的担忧。

这些事件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也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和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问题。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律性和责任感,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瘦肉精?瘦肉精潜规则? (五)

潜规则最早的发源地应该在娱乐圈,随后扩展至各行各业,当猪肉里也玩起潜规则时,大众终于忍无可忍了,三聚氰胺的潜规则阴影还未散尽,瘦肉精却纷至沓来

瘦肉精潜规则一事还要从09年2月18日广州天河、增城两区的食物中毒事件说起。这两个区在2月18日接到11起因吃猪内脏引起的腹痛、腹泻报告,涉及46人。经初步确认,是外地流入的瘦肉精引发的食物中毒

最早进行这种创新的企业家极有可能获得较高收益。看到这种情形,同行的企业家可以有三种选择:反对、揭露;虽然不反对但也不模仿;模仿。因为这些企业家同样缺乏道德意识,又没有行业自治的约束,于是,大多数企业家会选择后两种,尤其是模仿。这样,在一个行业内就形成了一个潜规则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瘦肉精中毒用什么解救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皮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