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怎么确定 (一)

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怎么确定

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是根据争议的财产数额来加以确定的,对于此类案件,只要是当事人想起诉维权,除了需要将自己的详细情形书写进入诉状之外,还需要在法院受理之前,就预先支付诉讼费,一般来说,诉讼标的额比较大,诉讼费也就相应的会更高。

一、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怎么确定

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是根据争议的财产数额来加以确定的,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诉讼费用由起诉方预交,但并不一定由起诉方承担,如果是债务纠纷、违约纠纷等的诉讼费用,一般则败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二、民事诉讼费用的承担

(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诉讼费用负担的其他情形:

1、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2、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承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3、再审的诉讼费负担

(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3)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4、离婚案件诉讼费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5、撤诉案件诉讼费负担

(1)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6、减少诉讼请求的诉讼费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7、督促程序诉讼费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8、公示催告诉讼费负担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9、申请执行诉讼费负担

(1)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10、申请保全诉讼费承担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1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诉讼费负担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费,由法院依照谁败诉谁负担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诉讼标的额会直接的影响到案件原告需要支付的案件受理费等费用,故而在起诉之前,必须要首先明确争议的财产数额,或者是明晰有争议的财物,对于争议不动产的价值无法确定的,此时就需要先委托专门的机构,先预先评估该财产的价值。

民事经济纠纷可以如何去处理 (二)

(一)申请经济仲裁——当产生经济合同纠纷时,企业可寻求国家法定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

经过公正调解之后,由仲裁机构作出判定或裁决。

(二)进行经济诉讼——这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按照法律程序审结经济纠纷案,之后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的过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经济纠纷被告不出庭反而更好 (三)

1. 法律分析:如果被告不出庭,他们不会自动履行法院的判决。因此,原告会请求法院执行强制措施。

2. 被告的财产可能会被查封、冻结或扣押,这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3. 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拍卖费、鉴定费等,也将由被告承担。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起反诉,可以缺席判决。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经济纠纷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四)

经济纠纷案件开庭后,通常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结果。以下是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

1. 经济纠纷诉讼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争议或纠纷时,他们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书面形式请求司法保护。

2. 在民事诉讼中,是否能够调解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如果双方同意调解,案件可以在立案后不久在法院调解并结案。如果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调解,案件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通常,第一次开庭将在提交答辩状后的十五天内进行。如果双方在开庭审理后同意调解,案件可以结案;如果仍无法调解,可能需要进行第二次开庭,这将延长审理时间。如果不需要第二次开庭,法院将制作判决书。

3. 经济纠纷涉及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益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这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产生的经济纠纷。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的一审普通程序审限通常不超过六个月,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至十二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在法院开庭审理并查清案件事实后,通常会选择一个日期公开宣判,并发放判决书。有时,法院也会在庭审中当庭宣判,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均应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放判决书。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有权上诉、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对于离婚判决,还需告知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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