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行凶,致一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

持械行凶,致一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最佳答案持械致人轻伤的情况之下,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轻微伤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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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上午,杨某与许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杨某侄子杨定龙得知后,打传呼告知其弟杨定江。当日下午1时许,杨某、杨定龙等人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栅浦闸职工宿舍楼下,与许某发生争吵,杨定龙立即跑回家通知杨定江。杨定江与林某、高某等人赶至现场,殴打许某。其间,杨定江使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许某腹部、大腿等处数下,致许某肝脏破裂大出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死亡。案发后,杨定江、杨定龙潜逃外地。2021年5月19日,二人到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分局投案。杨定江、杨定龙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天俊律师事务所李勇律师解答:

杨定江、杨定龙持械行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杨定江系直接致人死亡的行为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根据其罪责予以处罚;杨定龙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杨定龙予以减轻处罚。杨定江、杨定龙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李勇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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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将妻子杀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二)

最佳答案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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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永惠于2021年9月1日中午,饮酒后因故与妻子肖某1产生争执,后趁被害人肖某1不备,采取用手扼压肖某1颈部、用枕头捂堵口鼻等手段,并持单刃刀刺扎肖某1身体各部位二十余刀,致其当场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肖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胸背部伤及双侧肺脏、扼颈,致创伤性休克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

郝永惠作案后离开案发现场,后于当日14时许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郝永惠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南新砥柱律师事务所李书龙律师解答:

郝永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予以惩处。

鉴于郝永惠实施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郝永惠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以及本案具体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李书龙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河南新砥柱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法律功底扎实,在实务中办案严谨,政治素质过硬。

帮助别人自杀构成犯罪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三)

最佳答案帮助他人自杀这件事在大家心里各有各的看法,这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大家应该正确的看待这个问题,大家还是要查阅相关的资料。那么别人自杀构成犯罪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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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张羽律师解答:

帮助别人自杀构成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他人自杀属于情节较轻的第五种情形,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张羽律师解析: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应 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 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 仅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约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帮助他人自杀也是要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上文还分析了其他几种情况自杀是不是故意杀人的情况,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只要对他人自杀的行为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都将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张羽律师,执业以来代理各类疑难案件。成功的为当事人维护了权利,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最轻、判处缓刑的刑事辩护、经济、民事等案件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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