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一)

优质回答有效。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离婚的,则该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无效。
一、离婚协议书里写房子归女方是否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离婚的,则该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无效。
二、离婚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1、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⑴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⑵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2、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⑴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⑵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书里写房子归女方是有法律约束吗离婚协议书是受法律约束,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它就能受到法律保护。
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原则判决。
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各位,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之间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贷款和担保,离婚协议书中写明男方负责,有法律效力吗 (三)
优质回答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贷款和担保,离婚协议书中写明男方负责,这一条款在夫妻之间具有内部法律效力,但对外不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
首先,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分配的条款,主要体现了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内部约定。这种约定在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效的,即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由男方负责偿还婚姻存续期间的贷款和担保债务,那么在夫妻内部,这一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然而,这种内部约定并不能直接对抗外部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未能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偿还债务,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女方(即原配偶)追讨。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女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明确约定为男方的个人债务,或者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已经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对此是明知的。
因此,虽然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分配的条款在夫妻内部具有法律效力,但女方在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后,仍然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这体现了法律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和债务处理的自主权。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贷款和担保债务由男方负责的条款,在夫妻内部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外并不直接约束债权人。女方在承担债务责任后,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
双方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四)
优质回答双方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来说:
双方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理解和承担协议的法律后果。
意思表示需真实:离婚协议的内容应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干扰。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能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等。
协议内容需合法: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需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如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等。
如果双方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满足条件,那么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遵守协议的约定。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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