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 2、房屋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
- 3、房产纠纷有哪几种类型
- 4、太仓真房东卖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一)

最佳答案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管辖需要根据合同实际履行地确定管辖,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会将房屋买卖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然后合同纠纷就成了第四级案由,这样可以保证房屋建设的力度。
一、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1、法律适用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规定。
2、注意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
二、根据《民法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
1、《民法典》之中并没有对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作出规定,此类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之中有涉及。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后,在特殊情况下合同效力纠纷是在原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比如:原告的居住地和常住地不一致,向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诉讼,向被监禁的人诉讼。
房屋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 (二)
最佳答案房屋合同纠纷找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最快最有效,或者找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调解,同时可以找仲裁机关进行裁决,以及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房屋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一般解决途径:
1、双方协商
首先是双方直接协商。民法中平等主体之间以自由平等的原则进行民事活动,这也是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最常见途径。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房产交易中如果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购房者或者开发商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和对方直接沟通,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商议解决方法。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求助消费者协会。一般来说购房者与开发商相对而言,购房者是处于劣势的,所以出现纠纷的时候购房者吃亏的情况会稍多一些。因此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求助,抢他们作为中介从中调解,处理问题解决纠纷。
3、申请法律仲裁
当前两种方法均不奏效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有仲裁协议。发生纠纷时受害一方就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另签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而且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当事人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4、提起法律诉讼
最后一种途径就是法律诉讼了。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乃至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就只有通过司法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问题,但是一定要针对解决额问题来针对。
综上所述:发生合同纠纷找调解部门解决最快。如果是合同纠纷仲裁调解的,由仲裁机构主持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书、与仲裁机构所作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方执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纠纷有哪几种类型 (三)
最佳答案一、房产法律纠纷涉及诸多方面,包括:
首先是民法范畴内的地产纠纷,包含各类房地产合同纠纷,如商品房销售环节操作引发的合同纠纷,建设项目合同阶段(如建筑施工、设备配置安装和装饰装修)的纠纷,以及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市场咨询、估值和中介代理服务相关的纠纷等);
其次是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的房地产纠纷,集中在土地所有权权属和使用过程中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太仓真房东卖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四)
最佳答案处理房地产交易纠纷的首要方式包括以下四点: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首先,协商是我们最优先推荐的解决途径。这意味着买卖双方须本着公正、和谐的理念,坦诚地交换意见,努力寻求最优的解决方案。如果经过充分沟通,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此时需采取其他三种途径中的任一种:
1.调解;
2.仲裁;
3.诉讼。对于不同的问题,我们建议优先考虑调解。当买卖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困难时,他们可以选择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例如,如果买卖双方中有一方或双方都是国有企业,他们可以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出面进行调解。在整个调解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明确责任,避免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同时,业主也可以选择向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院等职能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调解工作。接下来是仲裁,如果买卖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和解方案,并且都不愿接受调解失败的结果,他们可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是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仲裁条款,而且事后双方仍无法就仲裁达成一致,那么由该合同引发的民事纠纷将不得不进入法律程序,即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司法救助。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皮律网关于房地产合同纠纷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