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工作是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并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若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或符合特定条件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均须进行关联申报。同时,企业还需根据关联交易的规模和性质,准备相应的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以证明其关联交易的合规性。这些工作不仅是企业履行税务义务的必要步骤,也是维护企业税务合规性的重要保障。
- 1、2023年度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注意这些提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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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注意这些提示点 (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企业需要关注2023年度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以下是关键提示点: 关联申报部分: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2023年度有关联业务往来的,需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附送《2016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未发生业务但需报送国别报告的,也要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则无需申报。
国别报告的填报条件包括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或被指定的报送企业,年度收入超过55亿元等。
企业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申报,如有困难可申请延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实体办税服务厅进行。 同期资料准备:
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需根据业务情况准备。来料加工等特定业务亏损时,即使未达准备标准,也应准备本地文档。
部分情况下,如仅与境内关联方交易或执行预约定价安排,可免于准备部分资料。
同期资料需用中文制作,标明出处,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保存期限为10年。
关于主体文档,集团企业可以选择任一税务机关主动提供。 有问题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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