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法律职业的构成时,一个基础而关键的问题不可忽视: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所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其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正是基于劳动合同的签订而确立的。换言之,律师作为劳动者,在律师事务所的安排下开展工作,接受管理,并从律所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及劳动保护。这一关系,正是劳动关系在法律语境下的明确体现。
-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 2、律师与律所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 3、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吗?
- 4、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为什么要签一式三份合同
- 5、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是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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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一)

贡献者回答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1) 劳动合同纠纷 律师费收费标准: 1、一般是按照 诉讼 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 代理 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2)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1、 合同纠纷 合同当事人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2、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1、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 不公开审理 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 仲裁法 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四、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因为律师在给 劳动纠纷 的当事人提供法律的维权服务的时候会产生一定的成本而必须让当事人进行合理的承担,所以在计算费用的时候就要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具体判定。
律师与律所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构成劳动关系,因为律师事务所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所以律所与律师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吗? (三)
贡献者回答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长期以来存在争议。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但仅从字面理解,该规定并未直接表明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必然构成劳动关系。
有人主张,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属于承包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采用承包挂靠制,律师向律所缴纳管理费用,律师收入完全由自己掌控。律师的执业活动不受律所干预,律所也不向律师支付工资,律师自行购买社保和公积金,实际由个人承担。这与百货公司出租柜台的经营模式类似,两者不存在劳动关系。
然而,不可一概而论。实践中,部分律师事务所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在这样的律所中,律所相当于一家公司,律师通过为律所提供劳动获取报酬,接受律所统一安排,需接受律所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律所与律师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进一步分析,即使是公司化运作的律所,律师与律所之间并非全然构成劳动关系。普通受薪律师与律所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定义,但合伙人与律所之间的关系则更为复杂。合伙人对律所有绝对控制权,类似于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我们的观点是,无论律所采用何种运作机制,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均属于劳动关系。理由如下:律师法明确规定律所是律师的法定执业机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同样指出律所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律师必须以律所名义开展业务,接受律所工作安排和管理。律师的收入,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获取,本质上为劳动报酬。实践中律所不向律师支付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问题,均违反劳动法,不能作为否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律师与律所之间满足确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双方应当属于劳动关系。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为什么要签一式三份合同 (四)
贡献者回答为什么要签一式三份合同,原因如下:
一般是一式三份。员工 公司 和劳动局一份。不需要提供原件,但为了避免纠纷,最好把职工的劳动合同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是劳动关系吗 (五)
贡献者回答在中国,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建立劳动关系,这一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根据该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均需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服务机构,若与律师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若与律师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样需要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操作。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进一步明确指出,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也被视为劳动合同法所定义的用人单位。这意味着,这些组织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劳动关系,通常涉及到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劳动合同中应详细规定这些内容,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
总之,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皮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