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 二、适用范围与原则
- 三、出租房屋规定
- 四、租赁登记备案与合同管理
- 五、租赁双方责任与义务
- 六、总结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一、引言
背景介绍
为了规范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2月8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适用范围与原则
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它旨在通过依法管理、部门协同、风险预防和属地负责的原则,确保房屋租赁市场的有序进行。
管理原则
房屋租赁管理应当遵循上述原则,确保管理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南京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部门执法联动,协调处理重大管理问题。
三、出租房屋规定
房屋出租条件
出租人出租房屋需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房屋符合建筑、消防、环境保护等标准,并具备供水、供电等使用条件。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了不得出租的六种情形,如无房屋权属证书、依法被查封的房屋等。
租赁信息公示
发布出租房源信息时,需注明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真实信息。房产部门提供房源权属信息核验服务,确保信息真实性。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需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虚假宣传和重复发布信息。
四、租赁登记备案与合同管理
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当事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向房产部门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权属证书、租赁合同及当事人身份证件等。房产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且不收取费用。为便利群众,南京市还提供了线上办理渠道。
合同管理
出租人和承租人需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用途、价格等条款。市房产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示范文本,供双方参照使用。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应及时办理登记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
五、租赁双方责任与义务
出租人责任
出租人需查看承租人身份证件,对集中出租住房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租人落实安全生产、消防等责任。同时,需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租赁住房居住信息。
承租人责任
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用途和安全要求使用房屋,不得损坏消防设施或房屋承重结构。转租、转借或增加实际居住人时,需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
六、总结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意义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出租房屋的条件、租赁信息公示要求、租赁登记备案与合同管理程序,以及租赁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为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租赁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南京市将继续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推动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住房服务。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皮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