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执行新的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变化巨大,您知晓吗? (一)

2024年执行新的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变化巨大,您知晓吗?

最佳答案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被写入新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还首次明确提出,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已正式通过了表决,最新的土地管理法,会在2020年1月1日正式落地施行。即明拆迁律师注意到,这一次修法,征地补偿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土地管理法弃用了土地年产值倍数的征地补偿计算方法,改为使用片区综合地价作为土地征收补偿的主要参考。肯定很多农民朋友要问了,两种计算方法到底哪种更划算,对于农民朋友的征地补偿有什么影响呢

下面即明拆迁律师就这两个问题具体来为大家科普分析。

当前仍按照年产值倍数法计算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机制不健全

按土地年产值倍数法计算征地补偿,

一是要考虑土地类型,农用地的种类也很多,耕地、林地、基本农田的补偿都会有一定差距,其中基本农田能得到最高的赔偿系数。

二是要考虑土地分级(按照土地肥力分级,肥力越好,补偿越高),

三是要考虑地上农作物的价值及数量。这三块叠加到一起,考察三年的平均产值,基本上就是计算该地块的土地年产值的主要标准。

现行《土地管理法》,采用的是土地年产值乘以一定倍数来进行计算征地补偿费。

主要参考的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同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各地征地补偿通常是给了20多倍的补偿系数,甚至30倍。单从赔偿系数来看,给的确实不低,但是这个系数从根本上还要受土地年产值的影响。

从当前的农民的种植情况来看,种植粮食依旧是主流,这也决定了土地年产值高不了。很多地方给出的土地年产值标准通常为1500元-1800元/亩左右,如果乘以20倍,一亩土地的补偿费只有3-3.6万元;即便按最高系数的30倍计算也才4.5-5.2万元/亩左右的征地补偿费。如果,一户农民拥有3亩土地,那么其拿到的征地补偿费也就10多万。

考虑到当今的房价、物价,老百姓的生活成本是极高的,而失去土地之后,农民的生活开支也会增大,10多万的征地补偿费其实很难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用区片综合地价替代土地年产值,农民在征地时拿的补偿更多了吗

那么,什么是区片综合地价呢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制订时要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测算。并且片区综合地价3-5年必须更新一次。

经过一对比,其实咱们也能看明白,区片综合地价的考核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在上述年产值的基础上,还考虑到了土地供求关系及经济发展水平、最低生活保障,估值更准确,补偿也更人性化和市场化。

因此,相较于单一的土地年产值乘以一定倍数的征地补偿计算方法,片区综合地价,相对地补偿水平会更高更全面。农民朋友在征地时拿到的补偿确实更多了。

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被写入新土地管理法

新土地管理法还首次明确提出,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简单说就是,农民在征地前是什么样的生活水平,在征地后,至少应当维持这种生活水平或有所改善提高。否则,越拆越穷,那就违背了这一补偿原则。如果给出的征地补偿标准确实不合理,咱们是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看完了即明拆迁律师为大家做的科普解读,相信大家对于新旧土地管理法在征地补偿方面的巨大变化,一定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

对于被征地农民朋友来说,新土地管理法是土地权益的守护者。再等4个多月,新《土地管理法》就会正式生效了,让我们翘首以待。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二)

最佳答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主要规定了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和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补偿原则:

征用土地的,需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需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特殊用地补偿: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时,用地单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重点内容:征用土地需按原用途补偿,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地方参照耕地标准制定,城市郊区菜地需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024年新《土地管理法》给农村土地分类后,征地补偿不一样了吗? (三)

最佳答案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水利田等;建设用地包括住宅和公共设施、工矿、交通水利设施、军事设施等;而未利用地则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省市制定的具体办法来确定,而国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则是由被征收人选择房产评估机构来评估。 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该法对于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征收,耕地保护等等方面都进行了修改和进步。之前我们也给大家总结分析了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征收流程的调整。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新《土地管理法》是怎么给土地分类的。

土地分类有哪些

新《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水利田等;

建设用地包括住宅和公共设施、工矿、交通水利设施、军事设施等;

而未利用地则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而根据土地性质,我国土地仍然以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作为区分。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知道土地分类有什么意义

首先,土地的分类对于征收拆迁有着重要的影响。影响主要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征收补偿标准

前我们也说过,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省市制定的具体办法来确定,而国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则是由被征收人选择房产评估机构来评估。

众所周知,城市的房价是远远高于农村地价的,而城市化的发展造就了许多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而对于这些土地的征收,土地性质的确认就尤为重要,如果连土地性质都弄不清楚,那么利益受损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另一方面,在征收流程上

我们以前讲过,集体土地的征收流程与国有土地的征收流程是大有不同的,简单来讲,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先公告征收方案,在听取被征收人意见后,再上报审批,然后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最后实施征收。而国有土地上的征收则是征收部门先上报审批,然后公告征收决定,在房地产评估报告作出后,双方签订协议。

其次,土地的分类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也是十分关键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当农户承包了村里的土地,却不清楚土地性质,在农地上搞商业,在建设用地上种粮食,那就很容易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或者是因征地拆迁而带来的损失。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此即明律师提醒您,在面对征收时,最好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征收流程和补偿标准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当然也要注意时效的限制,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实在不能理解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不要盲目行动。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补偿标准 (四)

最佳答案一、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土地补偿分配方案不满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对土地补偿分配方案不满的解决途径有: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行政诉讼

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民事诉讼

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4.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5.听证制度

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土地补偿费的归属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皮律网关于新土地补偿法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