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看守所何时解除封闭的问题,具体时间点因地区和个案差异而有所不同。但值得注意的一个时间点是,在2021年1月7日,随着相关工作节奏的逐步恢复,部分地区的看守所已经正式切换回正常的工作模式,可以理解为在形式上“解封”。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看守所都在这一天解除封闭,因为看守所的封闭与解封通常与案件的侦办进度和司法程序密切相关。在实际操作中,看守所的解封还需依案情而定。

2021看守所什么时候解除封闭 (一)

2021看守所什么时候解除封闭

要等疫情结束。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予以释放。(共四个月零七天)

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起诉。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做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立即放人。检察院认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证据不充分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共五个半月零七天)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终结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从新审查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共七个月另七天)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共九个半月零七天)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共十二个半月零七天)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共十五个半月零七天)

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案件不属于本级法院管辖的,无权判决。要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只能移送一次。上级法院不能接受下级检察院的起诉,只能让同级检察院重新起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共十七个半月零七天)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共十九个半月零七天)。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羁押期间办案的公安部门、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违法案件的实际情况、案件经过、违法情节进行调查,确定案件的情况和违法事实的,应对违法人员进行公诉办理,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判决违法人员的刑期。

太原第一监狱2021年探视时间 (二)

一、监狱探视时间的规定

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监狱的时候叫做探监,一般情况下,只要移送审查起诉以后家属就可以申请去看望了;判决后,家属也可以申请看望。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就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就可以探监。

一般法院做出判决后7日以内会送交执行机关执行,也就是说7日内犯人会送到监狱服刑,到监狱后就可以依照监狱的探视规定申请探视,一般监狱的探视时间是固定的,详细时间安排需要咨询服刑监狱。

监狱探视时间的规定,需要什么程序

二、监狱探视需要什么程序

1、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亲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du: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与罪犯亲属关系的证明。

2、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3、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4、证件条件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三、探监要符合哪些条件

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3、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但是各地在具体实施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想要探视亲人可以咨询当地监狱的具体情况。总的来说,探监时要在规定时间持相应的证件由符合规定的人探视,否则不被同意。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皮律网希望2021看守所什么时候解除封闭,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