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怎样申请 (一)

公租房怎样申请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订。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公租房新政策 (二)

1、申请主城区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安稳作业和收入来历,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策收入约束的无住宅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结业后作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作业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房屋购买能力的在外。

2、月收入包含薪酬、薪水、奖金、年终加薪、劳作分红、补贴、补贴、养老金、别的劳作所得及产业性收入。不包含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孩子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

3、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核算方法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员数。住宅建筑面积按公房租借凭据或房子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核算;有多处住宅的,住宅建筑面积合并核算;家庭人员按户籍人员核算。

租公租房注意事项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三)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申请人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定年限,通常是一年。对于非本地居民,需要证明有稳定的工作和居住。此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

其次,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需要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同时,申请人需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累计缴费一定年限,通常是3年。

在年龄方面,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特殊情况,如投靠子女取得户籍的居民,可能有额外的限制。

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包括: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在签订租赁合同方面,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订。承租人需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若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可以申请续租。

公租房什么情况下会被收回 (四)

公租房会被收回。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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