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PCT国际申请在国际申请阶段或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申请人所做的修改,以下哪些是允许的?( ) (一)

贡献者回答【答案】:B、C、D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及《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46.1条的规定,申请人自国际检索单位向申请人和国际局传送国际检索报告之日起2个月,或者自优先权日起6个月,以在后届满的期限为准,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但不能修改说明书及附图。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的规定,申请人在提交初审请求书时或至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制定之前,可以修改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故选项B、C正确。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第41条的规定,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专利国际申请补正该怎样进行 (二)

贡献者回答专利国际申请补正,是指专利合作条约(PCT)方便申请人在国际上寻求对其发明的国际专利保护专利局作出专利授予决定,便利公众查阅这些发明中涉及的丰富技术信息。那么专利国际申请补正该怎样进行?

申请人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专利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1.未提交摘要的中文译文或者摘要副本的。

2.未提交附图副本或者摘要附图副本的。

3.未在进人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以中文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申请人的地址和发明人的姓名的。

4.进人中国国家阶段声明的内容或者格式不符合规定的。

PCT国际阶段的著录项目变更如何完成? (三)

贡献者回答在《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申请阶段,著录项目变更通常涉及申请人、发明人、代理人或共同代表人的信息修改。此类变更旨在适应全球专利布局的灵活性需求,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PCT国际申请因其便捷性和经济性成为申请人首选。本文将阐述中国专利局作为PCT国际申请受理局时,著录项目信息变更的具体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理解PCT国际申请著录项目变更

《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92条之二明确了变更请求的记录规定,允许申请人或受理局请求对著录项目进行变更,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居所、国籍或地址,代理人、共同代表或发明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变更请求应在自优先权日起的30个月内提交,以避免额外官费和时间成本。

二、变更的动机与优势

在进入国家阶段后,变更著录项目可能需要向每个国家局缴纳额外费用。PCT国际阶段变更则无需额外官费,节省成本。此外,PCT国际阶段变更程序简单、审查周期短,有助于节约时间成本。

三、变更的程序

在PCT国际阶段进行变更,通常包括提交变更请求、准备证明文件、变更请求的审查与记录等步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应向国际局或受理局提交变更请求,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变更请求示例所示。提交途径可选E-PCT系统或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四、变更请求的审查与记录

国际局将对变更请求进行审查,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审查周期通常为2-4周。如果变更请求未在规定期限内记录,申请人可通过邮件查询进度。变更记录后,国际局将下发《国际局记载变更的通知书》。申请人需核对变更信息并登录国际局官网查询变更状态,以便及时发现并修正任何不一致之处。

五、期限与注意事项

对于超出30个月期限的变更请求,国际局将不予记录,申请人需在国家阶段分别向各指定局提交变更申请。因此,建议在申请阶段尽早办理变更以充分利用PCT国际阶段的灵活性。

本文旨在提供PCT国际申请著录项目变更的基本流程与注意事项,为申请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参考。如有不妥之处,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pct国际专利申请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皮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