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192条司法解释 (一)

刑事诉讼法192条司法解释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七条的内容是:辩护律师向人民法院告知其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实施、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立即转告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并为反映有关情况的辩护律师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向人民法院告知其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实施、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立即转告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并为反映有关情况的辩护律师保密。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

最佳答案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28条和31条规定,有一些人员是可以申请回避的,具体的人员的范围和类别的话,他指的就是我们国家的*人员,还有就是审判人员和代理人员等。

一、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28条和31条规定,有一些人员是可以申请回避的,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对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不得参与办理本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二、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二)《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员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刑事诉讼法》第206条“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因此,曾经担任过该案某一审判阶段审判工作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也应当回避。而且根据有关司法精神,曾经担任过本案侦查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起诉、审判工作,曾经担任过本案起诉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审判工作。

对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在当代社会国家规定的有回避制度,这个回避制度不仅仅是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存在,刑事诉讼活动当中依然是存在的,而且这样的一种回避制度是有利于保证案件审理是非常的公平的,对当事人来说有利,所以必须要坚持贯彻执行回避制度。

甲市A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姚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宣告后 (三)

最佳答案这是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中的一道试题。

完整题目:

甲市A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姚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宣告后,甲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姚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提出抗诉。

被告人姚某未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撒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甲市A区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姚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请回答:

1、甲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2、对甲市A区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姚某是否可诉?理由是什么

扩展资料

答案:

一、甲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答:本案中,甲市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直接提交到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级人民检察院。

本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甲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甲市A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对甲市A区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姚某是否可诉理由是什么

答:对甲市A区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姚某可诉。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诉、抗诉。

新刑诉法第192条和176条有哪些区别 (四)

最佳答案新《刑事诉讼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

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两者概念不同,前者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后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主观方面也不尽相同,前者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后者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皮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