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目的与动机的定义是什么 (一)

犯罪目的与动机的定义是什么

贡献者回答犯罪动机即刺激引发犯罪者实行犯罪行为的心理根源和思维活动,明确揭示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诱因,其作用在于促使犯罪行为的产生并揭示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对行为人的深远影响。而犯罪目的则代表着犯罪者通过实施犯罪行为得到特定社会危害结果的信念,实际上反映了犯罪者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认知。【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谋杀动机一般分为几类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

一般有四种:情杀(情杀顾名思意就是为“情爱”而杀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色字头上一把刀”)、财杀(人正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的最好演示)、仇杀(仇杀的的前提就是杀人者与被害者之间有一定的仇隙)、奸杀。通常情况下,杀人动机一般属于犯罪动机的一种,通常可以理解为:犯罪嫌疑人杀人的出发点、主观表现。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我国的法律并不直接规定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构成一般有以下的4个构成要件:犯罪的主体、犯罪的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而犯罪动机属于主观方面,其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在我国法律上所定义的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谋杀,之“谋”,显然是含有故意的意思,即谋杀属于故意杀人,则必另设罪名了。而打架属于任意伤害他人身体,若将人打死,由于则属于故意伤害致死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显然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重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简述犯罪动机的分类。 (三)

贡献者回答犯罪动机的分类

一、按照动机的来源分类

1. 内部动机:指犯罪分子基于自身需求、情感或信念引发的犯罪意图和行为冲动。这种动机源自于个体的内在心理因素,如自我实现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产生的愤怒、不满等情绪,或者受到个人价值观的影响而产生犯罪的想法。

2. 外部动机:指犯罪分子的行为受到外部刺激或压力的影响而产生犯罪的动机。这些外部因素可能来自社会环境、他人行为等方面,如经济诱惑、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刺激个体产生非法获利或报复他人的想法。

二、按照动机的性质分类

直接动机:直接推动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因素,是对具体目标的追求和向往所激发的行为意愿。如直接的报复心理、求财心理等。这种动机目标明确,直接指向特定的犯罪行为。

间接动机:指犯罪动机的形成需要经过一定的过程或中间环节,其目标并不直接指向犯罪行为本身,而是间接关联。例如,对知识的渴望可能导致个体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机密信息或知识产权。

三、按照动机的强度分类

暂时性动机:由特定的外部环境或刺激引发,短暂存在的犯罪意图。这种动机具有即时性,容易受到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影响。例如,偶发性的冲动犯罪往往源于这种短暂的动机。

稳定性动机:长期存在并持续推动犯罪行为发生的动机。这种动机相对稳定,不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往往与个体的性格特征和价值观紧密相关。例如,长期的经济困难可能促使个体产生持续的经济犯罪动机。

综上所述,犯罪动机的分类涉及来源、性质和强度等多个方面。了解和掌握这些分类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为犯罪预防和法律制裁提供科学的依据。

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有什么区别 (四)

贡献者回答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虽然都是通过行为人的危害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心理活动,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从顺序上看,犯罪动机产生在前,犯罪目的产生在后。

(2)从内容、性质、作用上看,犯罪动机表明行为人的犯罪起因,比较抽象,对犯罪行为起推动作用;犯罪目的表明行为人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比较具体,对犯罪行为起指引方向的作用。

(3)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目的相同,犯罪动机则可以各种各样;不同性质的犯罪,犯罪目的各不相同,犯罪动机可能相同。

(4)犯罪目的既可以影响量刑,还可以影响定罪;犯罪动机主要影响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犯罪动机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皮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