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融信托 实际控制人
- 2、刑事犯罪后检察院不起诉,能有什么后果?对工作有什么影响吗?
- 3、刑法2021变动之处
- 4、侵害未成年人重大犯罪该判死刑的毫不手软?
- 5、起诉三次了,被告三次都没出庭法院就是不给我判,法院说让原告去找被告,这好像不符合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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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信托 实际控制人 (一)
优质回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原公诉人。
武汉日日夜夜(原审被告人武汉日日夜夜)徐,案发前为中融民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武汉日日夜夜之一;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1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当日被刑事拘留,次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其中,武汉日日夜夜的被告人徐于2016年8元开始加入中融民心公司。2016年底后,12元在武汉作为实际负责人日夜参与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在武汉资本参与非法吸收、集资日夜20余万元。后来武汉市的日日夜夜被告人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冻结、扣押部分资产备案。案发后及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徐日夜在武汉支付了人民币926万元的备案款,同案被告人支付了人民币1405.5108万元的备案款。
判断:1。武汉市被告人徐日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二。被告武汉日夜责令徐退赔并集资参与武汉日夜的经济损失。3.冻结中国建设银行链家人才人力资源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尾号为0032的账户内存款、备案的31台电脑和116台服务器的变更价格、备案的23315108元,用于报销和集资参与武汉日夜经济损失。四。查封韩在山西省永济市城东楼(时代广场)、西楼的部分房产,依法处理。
武汉日日夜夜(原审被告人武汉日日夜夜)张案发前为中融民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17元,侏罗纪世界3,COVID-19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3日在袁被捕。他现在被关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日夜在武汉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张在武汉日夜担任中融民心公司总裁,负责中融民心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参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00亿元;武汉日日夜夜被告人张退赔人民币1100万元。
判断:1。被告人武汉市昼夜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武汉的日日夜夜(原审被告人,武汉的日日夜夜)刘,案发前为中融民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中心经理,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羁押于COVID-19侏罗纪世界3栋16元。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在23元被逮捕。他现在被关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武汉日日夜夜被告人刘作为中融民信公司风险管理中心经理,负责中融民信公司借用武汉日日夜夜信息的审核工作,参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亿元;
判断:2。被告人武汉市昼夜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武汉日日夜夜(原审被告人武汉日日夜夜)耿某,案发前系中融民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元,侏罗纪世界3,COVID-19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3日在袁被捕。他现在被关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被告耿某日日夜夜在武汉,先后在销售服务部、综合经营部工作
原审被告人马某,案发前系民信金控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17元,侏罗纪世界3,COVID-19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刑事拘留。他于23日在被捕,27日被保释,快被告马某返还人民币30元整。
判断:5。被告人马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被告人马某某先后担任财富管理部经理、资产端负责人,负责公司业务经理考核,参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亿元。被告马某某以20元人民币退付人民币10000元备案。
判断:4。被告人马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一、上诉武汉日日夜夜许的上诉理由是:
1元。他不是武汉日夜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只是名义上的董事,只负责公司的整改业务,不涉及公司其他内部业务,不控制资金去向;冠军联赛。原审判决认定犯罪的期间、数额错误;侏罗纪世界3。他在中融民信公司没有工资和其他利润;4。原句太重。
许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元。一审对徐的主观地位和作用认定错误,徐不是主犯;冠军联赛。原审判决认定徐犯罪数额200亿元,缺乏法律证据;侏罗纪世界3徐主观恶意小。到案后如实供述,热衷慈善事业,对社会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积极退赔。他在武汉的日日夜夜赢得了很多投资人的理解,当初的量刑过重。
三中院判决依据:全部驳回。
经查,徐某及其辩护人在武汉日夜提出的关于徐某的地位和作用的相关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与证人付某、翟某、王某的证言可以相互印证,证明徐某自2016年12月起在武汉日夜担任中融民心公司最高决策权人,负责并参与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和财务审批。许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不应认定为从犯,所以许及其
辩护人所提相关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均不予;
对于上诉人徐某及其辩护人关于犯罪数额所提相关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徐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对其任职期间中融民信公司非法吸收资金的数额负责,原判系依据审计报告等在案证据综合认定徐某的犯罪数额,于法有据,故徐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依据和理由不足,本院均不予;
对于上诉人徐某及其辩护人所提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原判已充分考虑到徐某具有积极退赔、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等量刑情节,在法定幅度内对其量刑并无不当,故徐某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均不予。
综上,一审法院根据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上诉人张某的上诉理由是:
1.其是挂名总裁,没有员工向其汇报工作,仅负责公司新研发的业务,不负责公司原有业务;2.对于公司吸收资金的模式,其既不知情亦未参与;3.其不是主犯;4.其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综上,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
上诉人张某辩护人甘雨来的辩护意见是:1.张某是挂名总裁,并不分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相关业务,在公司一直强调合规经营,原判认定张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原判认定张某参与非法吸收资金10亿余元证据不足;3.张某并未发挥主要作用,一审判决认定其构成主犯,适用法律错误;4.张某具有积极退赃、自首、认罪悔罪、所起作用较小等从宽情节,原判量刑过重,请求对张某减轻处罚。
三中院评判意见:
1.关于上诉人张某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其在公司的地位和作用的认定问题
经查,在案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能够相互印证,证明张某于2017年3月至12月任中融民信公司总裁,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并定期主持公司例会,听取各部门汇报工作,张某在明知中融民信公司开展的业务内容以及公司运营模式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参与并获取高额违法所得,其行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从张某在公司中所处的层级以及其在共同犯罪中发挥的作用看,对其不宜认定为从犯,故张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均不予。
2.关于上诉人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
经查,张某作为公司总裁,刘某作为公司风险管理中心经理,二人均应当对其任职期间中融民信公司非法吸收资金的数额负责,原判系依据审计报告等在案证据综合认定二人的犯罪数额,于法有据,故上诉人刘某及张某的辩护人所提相关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依据和理由不足,本院不予。
三、上诉人刘某的上诉理由是:
其仅应当对其审批通过的融资项目所募集资金负责,原判认定犯罪数额有误,量刑过重。
三中院评判意见:经查,张某作为公司总裁,刘某作为公司风险管理中心经理,二人均应当对其任职期间中融民信公司非法吸收资金的数额负责,原判系依据审计报告等在案证据综合认定二人的犯罪数额,于法有据,故上诉人刘某及张某的辩护人所提相关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依据和理由不足,本院不予。
四、上诉人耿某的上诉理由是:
其不负责公司客服部工作,原判量刑过重。
上诉人耿某辩护人贾永珍的辩护意见是:1.耿某并非中融民信公司核心成员,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2.耿某构成自首;3.耿某认罪认罚,已超额退缴违法所得,系初犯,主观恶性小,原判量刑过重。
三中院评判意见:
关于上诉人耿某在公司任职情况的认定问题
经查,在案证人翟某、孟某、王某2的证言和同案犯供述相互印证,证明客服部属于运营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耿某作为运营管理中心副经理,负责公司客服工作,包括对客服人员进行工资等级评定、带领客服部员工解答客户对公司产品、经营内容和资金规模等问题的解答等内容,且客服部员工直接向耿某汇报工作,故上诉人耿某所提相关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
关于本案的量刑问题
经查,原判依据各上诉人的犯罪事实及其各自具有的退赃、自首、从犯等量刑情节,在法定幅度内判处的刑罚并无不当,故各上诉人及辩护人所提认为本案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本院均不予。
裁定如下:驳回张某、刘某、耿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张 媛
审 判 员 刘 泽
审 判 员 王海广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法 官 助 理 于晓航
书 记 员 丁依娜
上诉法院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直接了当的结合查明事实进行评价。本案上诉法官对以下四个问题进行针对性评价,也为我们了解北京三中院对非吸案件的焦点问题如何回应有所裨益。 事有所疑,必有明答,也是目前判决书释法说理的导向。本案四个关键问题得到了回应,也为以后主犯地位的确立、犯罪金额的确定、任职情况的确认和量刑问题做了裁判指引。
1.关于上诉人徐某、张某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其在公司的地位和作用的认定问题
2.关于上诉人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
3.关于上诉人耿某在公司任职情况的认定问题
4.关于本案的量刑问题
相关问答:2021年中融民信有新消息吗中融民信在2018年5月7日下午被查封总部,而且北京经侦部门已经介入此案,在北京总部被调查之时,上海公司也被调查了,不过目前除了两个领导之外其余人都被放出来了。但是目前还没有确实消息传出,还要密切关注后续。
刑事犯罪后检察院不起诉,能有什么后果?对工作有什么影响吗? (二)
优质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是有三种,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其中,法定不起诉是指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存疑不起诉是指依据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而作出不起诉。
而你说的情形应当属于酌定不起诉,也就是罪轻不起诉。其有一个前提就是行为本身构成的犯罪,但是由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免于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除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以外,其他均应视为无罪《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没经过法院的判决认定为有罪,任何人都是需要被视为无罪的。当然,这一条款可能落实得不够好,在公安机关具体操作中,对于经过不起诉的,可能并不会直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可能会写上什么时候被取保候审或者被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明确,这种情况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过,这一情形从2021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开始施行以后,得到了彻底的解决。该规定第2条明确规定: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与此同时,第2条还列举了五种已经涉嫌犯罪了,但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特殊情形:
一是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也就是说仍然在审理过程中,包括一审以及二审。
二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这就包括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也就解决了题主所提问的这个难题了。
三是办案单位撤销案件的。这主要有6种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是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也就是在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以后,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检察院以各种理由撤回起诉的。
五是公安机关决定终止侦查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有两种情形可以终止侦查:1.犯罪事实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2.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仅对该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
一般而言,对工作没有什么影响既然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必然属于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了,而根据我国目前的各种关于工作方面的要求,包括考公务员等,都是对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自然就不在此列了。具体而言:
(1)如果马上要考公务员,不受影响。
(2)如果已经是公务员,一般影响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3)如果是普通的劳动者,单位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2021变动之处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四、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侵害未成年人重大犯罪该判死刑的毫不手软? (四)
优质回答是的,1月11日消息,10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深入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要毫不手软。
会议还提出,要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加快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推动健全防范家庭暴力、保护人身安全的制度机制。
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法规修正
2020年4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等。
2020年5月7日,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起诉三次了,被告三次都没出庭法院就是不给我判,法院说让原告去找被告,这好像不符合原理 (五)
优质回答你这个要看具体案由是什么才能更具情况来定。
比如三次起诉离婚,但被告不出庭也不接电话。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时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经济案件被告不出庭,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提供对方财产线索。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2021版)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就是关于法院缺席判决的规定。和主审法官沟通一下吧,要是有律师就请代理律师去,要是还有疑问可以再私信我。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慈检刑不诉[2021]550号的信息,欢迎点击皮律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