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十七条第一、三款的规定 (一)

最佳答案刑法十七条第一、三款的规定如下: 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已经年满16岁,并且犯了罪,那么他或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对特定年龄段的人在犯下严重罪行时的法律责任规定。如果满足条件,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类未成年人也需要负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刑法十七条第一、三款主要是对不同年龄段的犯罪行为及其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正,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
未成年人犯罪遵循从宽处理原则对几个 (二)
最佳答案未成年人犯罪遵循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根据这一原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应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具体量刑时一般应将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低龄犯罪者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高龄犯罪者区别开来,在同一年龄段内的犯罪,在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一般也要体现不同行为人年龄上的差别。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体现和实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三)
最佳答案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是这样规定的: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已满12岁但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在特定严重犯罪情况下,如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且行为特别恶劣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他们也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条款主要是考虑到一些极端恶劣的犯罪行为,即便是由未成年人所为,也不能完全逃避法律的制裁。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对未成年人的处理还是会注重教育与挽救,而不是单纯地惩罚。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是有严格条件的,不是所有未成年人犯罪都会按照这一条款来处理。而且,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的性质、情节、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发展情况等,来做出合理的判决。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解读 (四)
最佳答案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简单来说,这款法律条文主要是针对特定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在犯下极其严重的罪行时,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在这个年龄段内犯下了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非常残忍的手段导致他人严重残疾,且行为情节恶劣,那么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这个未成年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个条款的设立,一方面体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尤其是对于那些严重侵犯他人生命和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为在追究这类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前,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总的来说,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是在保护未成年人和维护社会公正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既要对严重的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又要尽可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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