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是两个常常被提及但又有所区别的罪名。简单来说,贪污罪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且侵犯的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则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其犯罪主体和客体与贪污罪均有所不同。两者虽在行为表现上有相似之处,但在法律定义和处罚上却有着明确的界限。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一)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贡献者回答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简单来说,贪污罪是特定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形式,而职务侵占罪则不限于特定身份。

二、行为方式有所不同。贪污罪的行为方式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和骗取公私财物;而职务侵占罪则是利用对单位财物的直接管理权限非法占有财物。也就是说,贪污罪涉及的是公务行为中的非法占有,而职务侵占罪涉及的是利用职业机会非法占有雇主财产。具体来说:

三、从客观行为上看,贪污罪是通过欺骗手段骗取群众的公共财物或者冒充合法合规行为的名义获得收入的行为;而职务侵占则是将公司或组织的财物当作自己的财物来处理的行为。主观方面上,贪污罪涉及非法占用公款的主观意愿强烈;职务侵占罪则更多是基于个人的非法占有目的,这种目的并不局限于公务范围内。另外,职务侵占罪还要求有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存在。最后两者在主观动机上也有所不同,贪污犯罪的人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动机和目的;而职务侵占犯罪的人则是非法占有自身单位的财物为目的,而不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定罪量刑方面,两者也有明显差异。此外两者的其他构成要件如客体要件也不同等区分它们的内容也较明显。总体上可以说两罪的行为形式和内涵明显不同。此外在实际司法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这两种犯罪的具体情形。

四、两罪的法定刑和后果亦有区别。这主要涉及判决时会涉及到的刑法规则和赔偿等具体问题,详细应根据刑法规定的相应处罚条例进行分析和处理。但从基本的刑法制裁层面看职务侵占罪的法定刑相对较轻因为情节也相对较小。同时涉及到经济损失补偿也通常受到所侵犯的对象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具体情况会在法院的具体判例和量刑中得以体现和调整因此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判决结果为准。总的来说,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体现在犯罪主体行为方式及法定刑等多个方面。这些差异也体现了不同的法律原则和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以保障公正公平的法律实施和判决结果的形成。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 (二)

贡献者回答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在主体、犯罪行为、犯罪对象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贪污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职工。

2、犯罪行为不同。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既包括公共财物,也包括私有财物。

3、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有财物。

刑法贪污罪构成要件: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综上所述,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和法定刑罚上有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是法律对不同犯罪行为作出的不同评价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如何区分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 (三)

贡献者回答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身份与犯罪对象的性质:

犯罪主体身份:

职务侵占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政府官员、国有企业高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

犯罪对象性质:

职务侵占罪:对象为所在单位的财物,这些财物多为非公共性质,通常发生在内部管理较为松散的非国有企业中。贪污罪:对象为公共财物,这类犯罪多发生于政府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

总结:要区分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关键在于判断犯罪主体的身份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犯罪对象是否为公共财物。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在哪里 (四)

贡献者回答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犯罪客体不同:

贪污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以及公共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非国有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即国家所有的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单位所有的各种财产,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有单位委派人员,以及在特定条件下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等。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如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综上所述,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和犯罪主体上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区别有助于在法律实践中准确区分和认定这两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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