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办理商业保理公司,首先需要明确一系列的手续流程。这通常包括进行市场调研以明确业务定位,接着拟定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并确保注册资本达到要求。随后,准备主体资格文件、可行性报告、高管资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证明等一系列材料。在这个过程中,还需提交承诺书,承诺合规经营并接受监管。这些步骤完成后,即可进入初审、现场核查等审批环节,最终获得相关许可并完成工商注册等后续工作。

办理商业保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一)

办理商业保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贡献者回答注册内资保理公司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和政策框架。首先,《公司法》、《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提供了关键的指导。

申请注册时,公司需满足《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这包括提交商务委初审同意意见、出资人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法人出资人需提供公司简介,包括基本情况、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制度等内容。此外,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个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企业信用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然人出资人则需提供个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以及相关证明。

设立商业保理公司还需提供实收货币资本验资报告,包括存款银行询证函、注册资本进账单及复印件。公司需配备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个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金融领域管理经验证明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外,还需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出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以及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任命书及基本情况。公司还需提交拟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出资人情况介绍、拟设立商业保理公司情况介绍、拟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情况介绍等。

流程和材料清单确保了商业保理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有助于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银行卡里莫名其妙的被嘉盈顺保理扣了294块钱!要怎么办才能要回来? (二)

贡献者回答我银行卡里莫名其妙的被嘉盈顺保理扣了294块钱!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卡所在的网点去办理查询。

一,首先去你的银行卡发卡行弄清楚,到底是谁把你的银行卡和宝付金服进行了签约。这个人就是直接责任人啦!如果未经你本人同意的签约,那么谁操作的就找谁负责。如果是你本人误操作进行的签约,那么你只能去找宝付金服查询该笔交易,拒绝承认这笔交易是你操作的,请他们帮你追查,并联系商家。不过鉴于第三方支付的管理远远不如银行体系严谨,所以这个追查可能比较困难。如果第三方拒绝帮你查询,实在不行就向当地人行举报试试看吧。

二,因为这类情况出现后,不仅仅是个人信息泄露这么简单,而是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及违法犯罪,他们盗取的信息可能不止有一个,为了避免自己和别人卷入更大的麻烦之中,积极进行报警处理才行。显示银行卡交易消费信息,银行卡的余额瞬间被盗刷一空。此时,不要惊慌,请保持淡定。

当我们面对这种情况发生时,冷静应对,为诉讼挽回损失固定好证据:

1、我们先打电话给银行客服,告知我们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申请先冻结或者挂失我们的银行卡,及时止损,同时保留通话录音。建议还是先报警(报警很关键)。如果买了银行卡盗刷险,那要按照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要求的步骤操作,以便获得保险理赔。

2、先报警(报警很关键)。如果买了银行卡盗刷险,那要按照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要求的步骤操作,以便获得保险理赔。

打110报警,随民警到派出所讲明情况保留记录,请民警核实你的银行卡现在仍由你本人保管,并记录在案以便之后查证银行卡发生盗刷时由本人保管,未曾丢失或借给他人。这个事情一定要做,对以后诉讼有很大帮助。如果情况允许的话,请民警陪同到附近的ATM机存取100元,证实银行卡发生盗刷时由本人保管,未曾丢失或借给他人。3、到开户行查询被盗刷的消费记录,看消费地是在何处(一般情况下大多数都是异地或着国外)。保留好银行出具的查询记录,后期作为证据提供。同时要到受理案件的部门领取案件立案通知书。

最后,就是向法院提起诉状,虽然周期也会比较长,但是比较稳妥。更重要的是全国已经有银行承担全部损失的判例,是有可能挽回全部损失的。因此,被盗刷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做好准备。虽然案件类似,但是情况还是有稍许差异。一定要积极准备庭审,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深入研究把握细节,争取最好的结果。

2021法考主观题真题答案及解析 (三)

贡献者回答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已于11月21日下午1点结束,根据网友回忆,我整理了主观题部分考试真题,完整内容及答案解析正在整理中,仅供大家参考。

2021法考主观题真题(刑法) 1、赵某正在对妻子实施杀害行为,妻子大声呼叫,引来他们二人的两个孩子,赵某认为,在孩子面前杀害妻子对小孩影响不好,于是停止了杀人行为。

问:有观点赵某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理由为何有观点认为赵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理由为何?

参考解析:

(1)主观说认为,行为人自动放弃的自动性出于能达目的而不欲的,是犯罪中止。

(2)限定主观说认为行为人出于真诚忏悔而放弃犯罪行为,视为中止,对行为人要求自动性要求较高,所以行为人成立未遂。客观说认为从一般人看来行为人是能达目的而不欲还是欲达目的而不能,本案中存在一般人认为的伦理上的障碍,认定为未遂。

2、赵某敲诈勒索周某,以不给钱就在网上光其隐私相威胁,周某害怕,将10万元现金放在赵某指定的垃圾桶内,赵某告诉刘某串实,刘某取来二人平分。

问:有观点认为刘某构成敲许勒索,请说明组由入有观点认为刘某构成侵占罪,请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既遂认定标准为,被害人基于恐惧处分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时,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赵某尚未取得10万元时,将其行为告知刘某,刘某去取钱后分赃,刘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承继的共犯。

(2)构成侵占罪。敲诈勒索为被害人基于恐惧处分了财物,周某已处分完财物。刘某去垃圾桶拿钱属于取得他人遗忘物,构成侵占罪。

3、刘某欠赵某债务,杨某提议拘禁刘某要其还,赵某速将刘某拘禁。刘某声称你们拘禁了我怎么还钱,就是你们把我放出来我也不会还的。于是杨某提议把刘某的大拇指砍掉,赵某同意,造成刘某重伤。

问:有观点赵某、刘某仅成立故意伤害罪一罪,你认为赞问和反对的理由分别是什么?

参考解析:

(1)非法拘禁罪与伤害罪数罪并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论处。砍掉大拇指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的实行行为之外的暴力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2)只成立故意伤害罪一罪:非法拘禁又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或死亡,不论故意或过失法律拟制全案综合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一罪。本案按照这个观点只成立故意伤害罪一罪。

4、赵某前往王某家盗窃电脑,下楼时误将李某当作王某,为了窝藏赃物,将李某打成轻伤,事后查明,李某是前往王某家贴小广告的。

问:有观点认为赵某构成事后抢动,理由为何?有观点认为,赵某的行为应评价为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理由为何?

参考解析:

(1)不构成一般抢劫罪,成立事后抢劫。因为从主观方面认定,赵某犯盗窃罪,主观上以为李某是抓捕自己的人,主观上为了“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故转化为抢劫罪。

(2)成立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因为从客观方面认定,李某作为无关第三人客观上并没有阻止赵某取走财物的想法,赵某以为自己实施的是抢劫,但客观上所实施的行为并不是排除财物占有人的反抗(抢劫)行为,而是盗窃行为,因此,仅能认定为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盗窃行为已既遂,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2021法考主观题真题(商法) 甲公司有四个自然人股东ABCD,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E。E用办公用房出资,但查明是李四所有,错误登记至公司名下。张三知情张三是E公司派到甲公司的董事,同时也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B为了担保与债权人赵六的债务把股权转让给了赵六,赵六记载进股东名册,变更了工商登记。一个股东用股权做担保,担保与赵六的债务,约定到期不还款股权归赵六,按时还款,该约定不履行。

1、甲公司能否善意取得E公司提供的房屋?

参考解析: 不能。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7条,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认定。即善意取得原则,而张三作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对于该办公用房不属于E的情况知情,仍将其登记于甲公司名下,不属于善意,甲公司不能取得该办公用房。

2、利润分配表决,股东按出资比例还是认缴比例,为什么?

参考解析: 按认缴比例。表决权,公司章程可约定按认缴或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否则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

3、可以将这个股权直接变更到赵六名下使成为公司股东吗?

参考解析: 可以, 在股权让与担保情况下,股权受让人仅为名义股东。

4、张三提名巫旺担任公司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过半数表决权通过,请问巫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是否有效?

参考解析: 无效。公司法定代表人记载于公司章程中,要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董事会能不能决定辞退总经理?

参考解析: 董事会能决定辞退总经理。适用无因解除。

6、对外转让股权,是否侵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解析: 不能。股权让与担保不产生股权转让的效力,没有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2021法考主观题真题(民法) 枫桥公司因为业务就把A市B区的办公楼属于自己的了,枫林公司因为业务就重新设立了甲乙丙三个子公司。乙公司从事保理业务。枫桥公司就和甲乙丙3个公司签订了试用租期一年协议,甲租19楼,乙18楼,丙16楼,租金每年各30万,交3押一,租期从2019年1月15日开始无免租期,协议约定发生争议由B市A区法院管辖,甲乙丙三个公司住所地在G市B区,枫林公司对3个公司分别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在2019年3月份因为空调老是坏就叫枫桥公司维修,枫桥公司多次都没有维修好,甲就和枫桥说他们从新花60万买一套设备了,60万属于房租垫付了,但枫桥公司没有同意。2019年4月16日甲打了30万给枫桥公司。后枫桥公司起诉甲房租费,甲说已经付清了90万,30万和垫付的60万,枫桥公司说30万是另付别的款项,后法院判决甲和枫林公司向枫桥公司支付租金60万,枫林公司代甲支付了租金60万。丁于2019年4月6日来找乙公司办理保理业务,丁将车停放在枫桥公司的停车位上,突然刮起大风一颗树倒下了把丁的车砸坏了,丁非常伤心业务也就没签订。枫桥公司的业主多次向枫桥公司反映此树倒下的危险,枫桥公司因为交接班忘记了。丙看到甲和枫桥打官司,又丁的车被砸坏,枫桥公司管理混乱就想把房子转租出去,枫桥公司看到这些事情和自身管理混乱就将房子于2021年1月5日卖给了戊。

请回答如下问题:

1.枫桥公司起诉甲公司,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

参考解析: s市a区法院管辖,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本案中枫桥公司一并起诉甲公司和恒通公司,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主合同是房屋租赁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系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条依据《担保制度解释》第21条第2款、《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2款。

2.甲公司在诉讼当中主张的维修空调的60万属于反诉还是反驳?法院应当如何审理?

参考解析: 反诉。被告提出反诉,可以合并审理。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

3.枫桥公司主张30万属于另一个合同款项的事实,谁来进行举证?如法院无法完成自由心证,则应如何认定

参考解析: 枫桥公司举证,谁主张谁举证。法院若无法完成自由心证,举证不能的一方应承担败诉的风险。法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90条、第91条。

4.恒通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否直接以本案判决申请执行甲公司财产

参考解析: 不能,因为本案判决没有实际给付内容,恒通公司需另行起诉。

5、钱某的汽车的损失谁承担

参考解析: 枫桥公司。《民法典》第1257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员工的行为本质为代理,员工的过错视为公司的过错。

6、丁公司5000万保理合同最终没签订,能否要求赔偿

参考解析: 不需要。丁与乙是来谈合同的,即合同是否能成立是不确定的,则该5000万不是本应该获得的可期待利益,甲公司无需赔偿。法条依据《民法典》第584条。

7、丙公司能否将20层转租给戊公司

参考解析: 不可以转租。承租人丙公司和出租人枫桥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并未约定可转租事项,也未经出租人枫桥公司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丙公司转租的,属于非法转租,出租人枫桥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不影响承租人丙公司和第三人的合同效力。法条依据《民法典》第716条。

8、写字楼转让后原租赁合同是否视为解除

参考解析: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间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本案中枫桥公司和各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在各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间内发生枫桥公司将整栋写字楼转给巨峰公司的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法条依据《民法典》第725条)

9、甲公司对第18层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你认为是请说明理由,如果你认为否请说明理由。

收起答案

参考解析: 不具有,不符合同等条件。

10、恒通公司是否需要对甲公司、丙公司租金支付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解析: 恒通公司对甲公司租金支付需承担连带责任。对丙公司租金支付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决议,有效;但为其他人提供担保,则需要公司决议,否则无效。

民法典实施前订立的合同怎么办? (四)

贡献者回答根据民法典规定了民法典使用的时间效力的两项基本原则其一“法不溯及既往”,若在民法典实行之前签立的合同,则该合同具有合法性,不适用于民法典,若合同不适用之前的法律,在需要看是否在民法典时间效力若干规定之中。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有关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问题。《规定》明确了民法典适用的时间效力的两项基本原则、三项例外原则及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以“法不溯及既往”、“既判力高于溯及力”为基本原则,以“有利溯及”、“空白溯及”、“跨法从新”为例外原则。

1、什么是法律的时间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指一部新法实施以后,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效力。如果具有法律效力,就有溯及力;相反,就没有溯及力。

法不溯及既往是法治的一个原则。溯及力问题不只是在民事法律,在刑法、行政法中也经常遇到。例如我们熟知的刑法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从旧兼从轻原则既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又适应实际的需要,为绝大多数国家刑法所采取,我国刑法亦采取此原则。

2、如何解决新旧法衔接

新旧法衔接问题,是每个法治国家在颁布新法之后,在司法机关内部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如何保障新法在司法机关的统一正确实施,各个国家采用的方式不尽相同。我国为解决新旧法律衔接适用的问题,通常采用制定配套司法解释的方式,例如《合同法》解释(一)中就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时间效力问题,规定了诉讼时效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以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有关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问题。该《规定》是关于民法典的第一部司法解释,也是唯一一部专门规定适用民事法律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

《规定》明确了民法典适用的时间效力的两项基本原则、三项例外原则及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即以“法不溯及既往”、“既判力高于溯及力”为基本原则,以“有利溯及”、“空白溯及”、“跨法从新”为例外原则。

3、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基本原则

《规定》在第一部分“一般规定”的第一条和第五条,明确了必须适用及不适用民法典的两种情况,确立了民法典的时间效力以“法不溯及既往”、“既判力高于溯及力”为基本原则。

4、法不溯及既往

法不溯及既往,是指国家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了某种当时是合法但是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当前的法律处罚他们。这一原则始源于罗马法,确立于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在我国,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规定》第一条规定了,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符合我国《立法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与法律的可预测性密切相关,坚持法不溯及既往,使民法典的适用可以平稳过渡,不至于使普通人的生活在一夜之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部分人仍可以依靠民法典施行之前的行为取得符合自己预期的结果。而第一条中的除外规定,又为其他例外原则的施行留下空间。

5、既判力高于溯及力

既判力,即判决实质上的确定力,是指法院作出的终局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和法院都应当受该判决内容的约束,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出与该判决冲突的判断。具有既判力的裁判,具有遮断后诉与拘束后诉的效果,一方面体现了法的安定性理念对当事人诉权自由的限制,另一方面意味着前诉的既判事项在后诉中不可被推翻,强调法的安定性与诉讼经济。既判力的效力高于溯及力,意味着新法不能溯及已经生效的裁决,即便新法对一方当事人有利。因此,从已经生效裁判获取合法利益的人们,不必担心因民法典的施行而丧失合法性。

依据《规定》的第五条,民法典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表明溯及力的适用前提是尚未审结的案件,对于已经终审的案件,即使进入再审程序,也不具有溯及力。因此,《规定》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溯及力只限于未经审理和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

6、民法典时间效力的例外原则

现实生活纷繁复杂,为了实现实质正义,有规则就会有例外。因此,《规定》在树立民法典不溯及既往为基本原则的同时,还规定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为有利溯及、空白溯及、跨法行为从新等例外情形预留了空间。

7、有利溯及原则

具有溯及既往效力的法律,按其效果,可分为“不利溯及”和“有利溯及”两类。“不利”和“有利”的区别并非法律规范是否赋予权利或施加义务,而是对新、旧法律效果的比较。如果变更后的新法溯及既往会减少甚至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旧法取得的权利和利益,或者施加新的义务和责任,则为“不利溯及”;如果新法溯及既往会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或者减少、免除他们已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则为“有利溯及”。

“不利溯及”不但会损害人们的信赖利益,而且会有损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所以为法治社会所不许;但“有利溯及”,则无上述弊端。因此,不溯及既往原则作为源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制度,只限制“不利溯及”,并不限制“有利溯及”。

我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不溯及既往,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一般把这种情况叫做有利溯及。民法典为了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作了很多新的规定,其中一些新的法律规定是可以溯及适用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了适用有利溯及原则的条件。

适用民法典有利溯及原则有三个条件:第一、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第二、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第三、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用民法典有利溯及原则,具体体现在《规定》的第七条流押、流质条款的效力,第八条无效合同的补正,第九条格式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的效力,第十三条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丧失及恢复,第十九条高空抛物。常常有学者将第八条无效合同的补正单独视为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称为合同有效优先的例外。其实,该条规定的目的仍为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本质仍为有利溯及。

8、空白溯及原则

空白溯及,也称为新增规定溯及,源于法官不得拒绝裁判的规则,因为法律事实发生的当时没有法律规定,而民法典对此作了规定,为方便法官裁判,同时为保证裁判标准的统一,有必要统一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裁判,除非存在除外情形。

《规定》第三条规定了空白溯及原则及其例外,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条“可以适用”的表述并非赋予法官可以选择适用或是不适用的权利,因为在该司法解释第二部分规定的空白溯及的具体情形时,均使用了“适用”的表述。所以此处“可以适用”应当理解为除非存在本条规定的三种除外情形,否则应当适用。

适用民法典空白溯及原则,具体体现在《规定》的第六条损害英雄烈士等人格权及社会公共利益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第十条直接以起诉方式主张解除合同、第十一条合同僵局的破除、第十二条保理合同、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代位继承、第十五条打印遗嘱的效力、第十六条自甘风险、第十七条自助行为、第十八条好意同乘。

9、跨法行为从新原则

跨法行为,是指行为开始于新法生效之前,结束于新法施行之后,跨越新旧两部法律的情形。只要这种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或者约定了某种连续性,在法律修改的前提下,都可能成为“跨法行为”。跨法行为从新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跨法争议从新,争议事实持续跨越新旧法律,适用新法处理;第二、跨法期间从新,法律期间跨越新旧法律施行时间的,适用新法期间。

《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了适用民法典的跨法履行分段适用的情形,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规定》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具体规定了跨法争议从新,第二十五至第二十七条则规定了跨法期间从新的具体情形。

除了上述的两项基本原则和三项例外原则,《规定》第四条还规定了法官在裁判文书写作中的具体溯及,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仅有原则性规定而民法典有具体规定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可以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进行裁判说理。这虽然不影响民法典的适用方式,但是作为从抽象原则到具体规则的溯及,对于裁判说理起到了补强的效果。

对于在民法典前签署的合同的效力问题,若是适用于原来的法律则合同有效,此举可以尽量避免减少合同无效的情况。若是不适用于之前的合同,而且在民法典的法律有效时间之内,则可以用过民法典规定内容进行处理。

国际保理欺诈乱象何时休 (五)

贡献者回答“过去银行疯狂做国际保理,不少银行人士当着我的面自豪地说,一年几千亿量的做,后来被骗子骗得血本无归,现在绝少再提了。”一位法律界资深专家曾在某次研讨会上这样表述,他近年来处理了300多个涉及国际保理的案件,案件呈现的诈骗套路让人万分震惊,进出口企业、银行往往缺乏辨识能力导致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资金损失,真相触目惊心。

近年来,国际保理业务在解决由赊销(O/A)催生的企业应收账款问题中发挥着作用,但金融欺诈也悄然渗透其中。进出口商资信情况不明、债权审核不到位、跨国沟通合作不紧密、风险控制能力不足,都给不法分子制造了从中谋利的机会。

虚假贸易诈骗

国际保理必须以真实的国际贸易活动作为基础。但是不少诈骗分子通过互相串通、虚构文件制造贸易假象,最终目的却是为了骗取保理融资款项。

2017年,广东某外贸纸箱出口A公司与香港某进口商B达成了一笔国际贸易,价值为600万元港币。A公司据此向广东某商业银行C进行国际保理业务融资,通过香港D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信用额度核定,最终C银行决定给予A高达450万人民币的保理融资。3个月后,因B公司未能偿还贸易款,C银行蒙受资金损失风险,通过一系列调查和压力,A公司控制人李某终于承认,该笔交易是其与B公司老总张某合谋的造假行为,A公司的纸箱产品出口后被原封不动运回来李某骗取保理融资。待李某手头宽裕再转账给B公司张某,偿还贸易款。但谁知李某因赴澳门赌博损失钱财,这才导致这个骗局被曝光。银行人士表示,其实这还不算最严重,毕竟A公司和李某都在国内,要是遇上恶意骗款外逃的就危害更大。

出口低劣商品让银行担责

在中国,国际保理业务中常常由银行充当保理商。不少无良贸易商看到了这点,通过鱼目混珠、以次充好,将自身的产品服务问题转嫁给银行,使其成为替罪羔羊。

2005年,国内某省知名纺织大企业A向美国进口商B出口了一批衣物,价值200万美元。通过国际双保理模式,A企业很快获得了C银行高达160万美元的保理融资。但是C银行的大意和轻信很快遭致恶果。贸易进行数月后,B公司突然拒绝再还款,原因是A企业将部分不合格的旧衣物也加入到出口产品中,意图蒙混过关,因此双方产生贸易纠纷。最终美国B公司出于长期合作的考虑仍然接受这批货,但必须享有30%的折扣。这虽然不影响A与B的合作关系,但提前给予A保理融资的C银行再也不可能获得B的全额还款,只能替A承担责任。

非法债权让保理商成为“接盘侠”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合法的债权可受到法律的保护,而非法债权则无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对违法犯罪所得的物品、债权不予承认。一些国际保理诈骗分子利用这一点,令国际保理商变成了“接盘侠”。

2013年5月,国内某出口商A向国内商业保理机构B申请办理一笔国际保理业务,进口商是身在法国的C公司。在获得B的批准后,A公司立即将20万欧元的货物发出,并据此获得B额度为16万欧元的保理融资款。但到了6月份,B从法国警方获得消息,发现这批货物在C公司被没收,因系A出口中国国家规定的私禁物品。所以从一开始该笔国际贸易属于跨国非法贸易,这笔债权自然也是非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B保理商在事前由于粗心没有仔细审核出口货物,此时真是欲哭无泪。

钻合同的空子

国际保理业务虽然是以实际发生的国际贸易活动作为基础,但是必须指出,前者受各种各样的保理规则所约束,如权威公认的《国际保理业务规则》。而后者是纯粹的商业交易,只受贸易合同的制约。不少法外之徒趁机在此做文章,让保理商承受纠纷风险。

1999年,我国某省一外贸公司A向该省某银行B申请办理出口保理业务,该业务进口商系美国一家化工公司C。谁知应收账款期限到了之后,B银行没有收到C公司的付款,反而收到一纸产品质量争议书,C据此拒不付款。B银行找到A公司,希望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然而A公司辩解说,其与B签署的是《出口保理业务协议》,与C签署的是《贸易合同》,后者明确指出,20天内如果C公司没有提出异议,则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现在20天已过,所以无论现实中产品质量如何,也要受到《贸易合同》的保护。此案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关联企业联合做局

当今世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跨国企业更是常见。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关联企业,或者设立子公司、空壳公司的方法,跨国精心设计骗局,赚取保理商钱财。

2010年,中国某省一家光伏企业A向该省银行B申请了出口到巴西的国际保理业务。为了安全起见,B银行要求若巴西C公司不能按时还款,则要求巴西保理商以这批货物作为还款担保。之后,违约情况果然发生,不过此时B银行收到的根本不是价值很高的光伏产品,而是一堆没用的玻璃碎片。经调查得知,A公司其实外债累累,处于破产边缘,早已没有能力再进行任何光伏产品的生产。巴西C公司系A的关联企业,由A企业控制人的妹夫控制。两者串通,策划了这笔出口玻璃碎片的贸易闹剧,以便A获得融资款后卷款外逃。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由于征信、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根本没有能力进行深入详尽的审查,导致这出骗局上演。

围绕国际保理的诈骗和违法乱象之所以会产生,归根结底有以下几点原因:1.难以验证贸易真实性;2.疏忽了贸易合法性的验证;3.难以评估进出口企业真实的信用状况和水平;4.多种纸质法律文本的存在,导致信息不透明和不对称,增加了风控难度。此外,由于现行国际保理多采用双保理模式,导致业务流程环节更加复杂化,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加剧了犯罪的可能性。

OOWAY集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 科技 ,提出了全流程数字化和自动化的应收账款融资的解决方案,实现了贸易真实性、合法性验证,解决了企业信用评估及风控难题。OOWAY集团采用数字化交易的崭新体系,借助 科技 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将传统国际保理犯罪的成因扼杀于摇篮之中,为这些诈骗及违法乱象画上休止符,这势必促进国际贸易繁荣,进一步推进国际数字贸易进程。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保理诈骗罪的案例。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皮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