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政策支持推动政务服务应用电子签章? (一)

是否有政策支持推动政务服务应用电子签章?

最佳答案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国家不断优化服务,加快数字政府建设,90%的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可办,户籍证明、社保转接等200多项群众经常办理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五年来,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可信数字化技术连续10多次出现在国务院发文中,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推广应用下,为政务服务网上办、异地办、跨省通办提供了关键的“身份认证及线上签字盖章”支持,成为政务服务实现全程数字化的关键一公里。

契约锁电子签章产品具备信创全栈适配能力,在满足政府机关信创建设的基础上,为其提供电子签章集成应用服务,将电子签章等功能嵌入政务服务场景中,为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合同签署、企业开办、企业办税、政府采购、医保合作、公共资源交易、司法审判等各类高频常办事项提供“身份认证、电子签署以及数据存证”支持,群众办事服务网上签、一次办、零跑腿。

企业开办、医保合作协议、不动产登记、公积金贷款、司法行政审批、房屋交易合同、公积金证明、法院电子文书、公租房合同、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办税、电力中长期合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验收、供热合同、机关单位证明、发明专利申请、IPO申报材料、海关行政审批、工程规划许可、电子证照办理、公安机关证明、药械证照审批

各类政务服务电子签应用情况:

企业开办材料及证照/印章领取

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新办企业身份认证,在线签发电子证照,支持企业在线申领电子印章。

政策支持

· 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

——国务院办公厅

· 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在企业开办环节,免去了纸质材料的打印盖章、扫描上传等环节,优化了企业办事流程,减少了办事成本,实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海南省人民政府

· 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企业领取后,可用于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税务、社保、招投标、公积金等服务,实现证照联办、全流程网办。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

· 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同时,免费获得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全县企业开办环节初步实现全程电子化。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积金业务材料场景

对接公积金管理系统,推动公积金凭证、证明等材料文件在线盖章,实现公积金贷款审批、提取在线办。

政策支持

·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前申领电子印章,全面应用不见面审批模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 住房公积金电子签章系统上线,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可随时随地通过线上服务渠道打印自动加盖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缴款凭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贷款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借款凭证、贷款还款明细等证明材料。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可充分利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和人脸识别等方式,简化业务办理材料。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院电子文书场景

对接电子卷宗及审判系统,实现法律文件电子签署、线上送达、司法链平台在线核验。

政策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所送达的每份电子文书支持当事人及社会第三方机构通过互联网司法链平台的“司法链数据核验”功能对接收电子送达文书进行在线核验。

——最高人民法院

·启用电子签章系统,以信息化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等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在线签署。

——山海关区法院

·金台区法院先后为十里铺法庭等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和速裁审判庭安装了电子签章系统,在线签署法律文书,以信息化技术代替传统盖章模式。

——金台区法院

·正式上线全省首个“司法查控+不动产登记”平台,执行法官直接登录法院司法查控平台,制作电子司法文书完成内审加盖法院电子印章,通过平台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起不动产查封、续封、解封、裁定转移等登记申请。

——合肥中院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司法局行政审批业务场景

对接司法行政系统,实现许可文件电子签章,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律师等事项全程网办。

政策支持

· 加快电子签名签章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项目中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减少各类证明文件,减少行政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实现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律师等全部事项全程网办。

——重庆市司法局

·在审批系统中全面推进电子签章等应用。申请人可通过行政审批系统实时获取加盖电子签章的许可文书。

——北京市司法局

·推进电子印章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地应用。创新电子印章跨部门应用,推进与法院联网审批,探索在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等领域中应用电子印章。

——黑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场景

对接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OFD电子证照应用,在线申领、真伪可验。

政策支持

· 鼓励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

· 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

——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文

· 在不动产登记、纳税申报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

——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房管局“房产交易”合同签约及备案

对接房屋买交易系统,让新房、二手房、租赁房合同在线签署,信息自动写入业务系统备案。

政策支持

· 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电子签名等技术,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在全市范围推出二手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买卖双方将不受地域限制,实现在线签约。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2023年5月1日起,石家庄市将在全市范围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签章线上签署申请材料、线上缴税缴费、颁发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等方式,实现全流程“一趟不用跑”办结。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长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实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字,开发企业可以线上盖自己的电子公章、法人章。

——长春市房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国首个规范住房租赁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租房也需进行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常州存量房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上线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电子签名功能,大大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推行存量房网签合同电子化。群众只需通过应用手写板进行电子签名,便可直接回传至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几秒即可完成了存量房电子合同网签。

——漯河市人民政府

· 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的通知》,在全市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服务,真正实现网签备案不见面服务。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在全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章,今后,购房者在济南购买新房只需完成电子签约。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清远在全市全面推广商品房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网上备案业务,进一步优化房屋网签备案服务。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昆明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电子签章,交易各方当事人可通过电脑PC端、手机移动端及移动服务终端登录平台,全线上完成网签备案。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关单位证明文件场景

政策支持

·推进社保参保、公积金缴存等“跨省通办”事项高频使用证明的电子化,推进跨区域共享互认、在线核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基层电子证明系统现已在石家庄市全域推广应用,电子证明全省互认,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使用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数字化技术,依托“冀时办”APP,建设了河北省基层电子证明系统,实现基层证明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开具和网上领取。

——河北省政务服务办

·逐步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证明类事项网上办全覆盖,高频事项试点先行。筛选出“无犯罪记录证明”“志愿者服务证明”“户口迁入证明”“单立户证明”涉及公安部门的5类高频事项,实现线上申请、开具和应用。

——秦皇岛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

税务局“企业办税”无纸化场景

颁发纳税人电子印章,实现税务电子文件网上签,让企业网上办税。

政策支持

· 纳税人可以使用税务UKey登录电子税务局,对增值税等税费种申报表及其他申请业务加盖电子签章,进行无纸化办税。

——山东省税务局

· 积极推行纳税人端“电子签章”,减轻办税负担,提升办税效率,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税务局

· 县税务局全面实施电子印章运用推广,积极拓展网上办税,推进“非接触式”办税。

——峡江县税务局

· 大力推进“电子印章”的申领和“税务电子文书”的签订工作,进一步推进办税方式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

——永新县税务局

· 目前井冈山税务局已有603户企业成功领取了电子印章,并实现了电子税务局部分业务的非接触式办理。

——井冈山税务局

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场景

对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双方身份认证、交易合同电子签约。

政策支持

·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引入第三方电子签约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在线签订。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局

· 明确电子招投标各方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成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体系,实现了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发布、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26个节点全流程“无纸质”。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合同签署场景

对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提供供应商身份认证,实现交易合同在线签。

政策支持

· 将电子签章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对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电子签章功能的上线及应用,为供应商参与本地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禹城市财政局

· 青岛市率先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入电子证照及签章系统,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一网通办、零跑腿”的目标。

--青岛市政府

· 德州市第一单通过电子签章的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签订完成,德州市政府采购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理”。

--德州市人民政府

·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通了在线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类项目和抢险救灾类项目电子合同。

--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重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信息公开、远程异地评标、线上开评标、在线签订合同等功能,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电子化。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租房合同签约场景

对接公租房服务系统、APP应用,在实名认证的基础上开展租赁合同电子签。

政策支持

·漯河市公租房APP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成功,开启了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签署“全程网办”的新模式,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漯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

·鹿城区房管中心推出浙里办公租房合同极速服务,温州成为浙江省首个应用电子签名进行公租房合同网签的城市。

医保服务文件场景

打造医保电子签章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对接医保业务系统,实现医保凭证、合作协议、服务协议电子签。

政策支持

· 烟台市医保电子签章系统与智慧医保核心业务系统成功对接,打印出烟台市第一张带有医保电子签章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烟台市医保局

· 通过广州智慧医保电子签约平台,用时不到1分钟就完成了医保协议续签工作。截至目前,广州市已有67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通过电子签约完成2022年-2024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的续签工作。

——广州市医保局

· 山东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启用医保电子签章 ,登录医保账号,就能在线办理电子医保凭证,按需打印,无需专门请假跑腿盖章。

——山东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住建局“工程项目”验收文件场景

打造面向多部门的工程项目验收电子签章服务平台,实现验收意见通知、验收通过集整改意见书电子签,支持按需下载打印。

政策支持

· 通过联验平台申报联合验收的工程,验收通过后将自动生成带电子印章的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联合验收办理完成后,办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电子印章的联合验收通过/整改意见书,各有关单位可随时登录联验平台下载和打印。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九部门

证监会“IPO申报”材料场景

对接OA办公软件,为上市公司提供电子用印及线上签字服务,让各类IPO申报材料在线审批、电子签署。

政策支持

·“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可以通过电子签章方式提交申报材料、问询回复等相关文件。”

——中国证监会

·在提交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申报文件或信息披露文件时无法统一签名或盖章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电子签章等方式办理业务,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深交所

·在《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 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提出“文件信息披露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实体签章的,可以暂以电子签章等代替,或者提交相关说明。”

——上交所

·日常业务办理及临时公告披露相关的申请或备查文件无法提供实体签章的,可以在取得相应授权后,以挂牌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高管签字(包括电子签署方式)暂代公司盖章。

供电局“电力合同文件”签署场景

对接交易平台,推动市场主体在线签署电力中长期合同。

政策支持

· 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电子化运转。在签约形式上,市场主体在参与交易前签订交易承诺书,视为同意在交易平台签订交易电子合同;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电子签章”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方式履行电子签约手续。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燃气局供用热合同签署场景

政策支持

· 根据《潍坊市居民采暖供用热合同范本》要求,2022年—2023年采暖季起,潍坊市将推行供用热电子合同网上签约。

人社局“电子劳动合同”网签备案场景

对接各地自主搭建的电子劳动合同签署平台,让各地客户所签劳动合同实现自动备案。

政策支持

· 印发《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中的全面应用。

——人社部

· 在全市推进实施电子劳动合同,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北京市人社局

· 依托企业专属网页,办事人员无需准备任何纸质材料,即可完成“就业补贴-新办”、“稳岗补贴-新办”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并电子签章,轻轻松松完成办理。

——奉贤区人社局

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场景

实现专利申请方真实身份认证,助力专利局在线签署通知书、电子专利证书、决定等文件。

政策支持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即将上线,系统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注册信息的用户登录后,可以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电子接收专利局发出的各类通知书、决定和其他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

·自2020年3月3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直接颁发电子专利证书,除用户特别提出请求外,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

药监局“药械审批电子证照”签署政策支持

· 在许可备案系统升级后,增加了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相关功能。在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备案证照初始化全面完成且相关数据已经完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电子证照信息审核、制作、签章、更新注销等工作。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采取网上办理,加盖电子签章。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政策支持

·将采用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采取企业在线申报,部门在线审批、证照在线核发、结果在线共享、资料在线存档的模式,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审批全程无纸化。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安机关常用办事服务政策支持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通过建设电子印章系统,能够为全区公安政务服务和相关警种业务提供电子印章申领、签章和验章等服务。

在社会公众电子印章使用推广方面,已对接公安机关83个业务场景,包括临时身份证办理、户口本补领、户口迁出、证明开具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海关“行政审批”签署政策支持

· 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电子印章。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看、下载、打印海关发送的加盖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法律文书。

——海关总署

·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上线电子印章功能,实现行政审批网上申报、流转、审核、盖章、查看并打印完整法律文书,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郑州海关

电子证照办理场景

对接政务服务系统,为电子证照使用提供电子模板及签章支持,实现电子证照在线申领。

电子证照办理政策支持

·天津市实现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许可电子证照的签章、制发、共享、查询、预览、下载等全流程电子化办理。

——天津市财政局

·印发《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切实提升职称领域政务服务质效。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安徽教师资格证认定「个人承诺书」改成为电子签名。

——安徽省教育局

总结实现远程签字、盖章是办事服务全程数字化转型的必备基础,契约锁数字身份、电子签章等产品可以通过集成应用,嵌入到各类政务服务场景中,满足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医保局、住建局、供电局、税务局、药监局、自然资源局、社区街道等各类机关电子签需求,推动办事服务网上无纸化开展,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在清远市买了房交契税要带什么资料? (二)

最佳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2、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从惠州汝湖镇到东莞长安汽车站怎么走? (三)

最佳答案12月9日,广东表彰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包括新一届广东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以及文明校园。广州多个先进典型入选。

2018至2020年度“广东省文明城市”

广东省文明城市:汕尾市

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汕尾市陆河县、肇庆市怀集县、河源市东源县、云浮市新兴县、梅州市丰顺县

2018至2020年度“广东省文明村镇”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竹洞村、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西和村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珠海市斗门区上洲村、珠海市金湾区海澄村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蓬中村、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波溪村、汕头市南澳县深澳镇后花园村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

韶关市始兴县顿岗镇、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学堂垇村、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大陂村、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青云村

河源市东源县新港镇、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镇雅色村、河源市紫金县中坝镇北坑村

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梅州市平远县河头镇、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直坑村、梅州市丰顺县建桥镇郑屋村、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城镇村

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中心村、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平政村、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新江村、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南新村

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汕尾市陆河县东坑镇共光村、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遮浪街道东尾村

东莞市中堂镇、东莞市黄江镇、东莞市石排镇、东莞市谢岗镇、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

中山市横栏镇、中山市五桂山街道桂南村、中山市南朗镇左步村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英南村、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护岭村、江门市恩平市牛江镇昌梅村

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瓦北村、阳江市阳春市岗美镇潭簕村、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那蓬村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山嘴村委会、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外坡村委会、湛江市吴川市塘㙍镇南埇村委会

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茂名市高州市根子镇元坝村、茂名市化州市南盛街道平垌村、茂名市信宜市东镇街道高城村

肇庆市封开县大洲镇、肇庆市怀集县岗坪镇、肇庆市四会市地豆镇、肇庆市德庆县武垄镇双象村、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江美村

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清远市连州市丰阳镇、清远市英德市连江口镇、清远市英德市连江口镇连樟村、清远市连山县太保镇黑山村

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狮峰村、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溁东村、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社光村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何厝村、揭阳市普宁市大南山街道陂沟村、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鲤鱼沟村、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铭东村

云浮市罗定市罗平镇、云浮市罗定市苹塘镇良官村、云浮市新兴县天堂镇朱所村、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桂圩村

2018至2020年度“广东省文明单位”

广州:广州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一处(审批管理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警保卫大队、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荔湾海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越秀分公司、广州市星洲源果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南区邮政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至宝社区;

深圳:中共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圳市南山区监察委员会、文锦渡海关、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深圳市盐田区习学书院、深圳书城罗湖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古城博物馆、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

珠海: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公司、珠海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茂盛社区;

汕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办公室(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汕头市妇女联合会、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龙湖海关、汕头市南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汕头市中心医院;

佛山:佛山:佛山市气象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佛山海关、顺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社区;

韶关:韶关市卫生健康局、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乐昌市气象局、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区新华街道花城社区;

河源: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连平县自然资源局、河源海事局、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源市妇幼保健院、河源市图书馆、河源巴登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梅州:梅州海关、梅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妇女联合会、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兴宁市监察委员会、中共平远县委宣传部、丰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丰顺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税务局、丰顺县自然资源局、梅州市梅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五华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蕉岭供电局;

惠州: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惠州市监察委员会、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海事局、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惠州港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惠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事处;

汕尾: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海城海关、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海丰县融媒体中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凤翔社区;

东莞: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太平海关、黄埔海关技术中心、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文化馆、鸦片战争博物馆、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东莞市东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东莞市长安镇咸西社区、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社区、东莞市桥头镇桥头社区、东莞市麻涌镇新基社区;

中山:中共中山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中山港海关、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中山市詹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航美丽城乡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凯社区、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良都社区、中山市东区街道办事处桃苑社区;

江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市气象局、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台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北门社区;

阳江:阳江市财政局、阳江海关、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阳春市人民医院;

湛江: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中共湛江市委宣传部、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湛江监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麻章区税务局、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遂溪县气象局、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徐闻县气象局、湛江航标处、廉江市人民医院、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吴川市人民医院;

茂名:茂名海关、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高州市人民医院、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办事处;

肇庆:中共德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德庆县监察委员会、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怀集县税务局、怀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广宁县水利局、怀集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德庆县中医院、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肇庆市四会市贞山街道独岗社区、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波海社区;

清远: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清远海关、清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宣传部、阳山县卫生健康局、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潮州:潮州市气象局、潮州市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潮州市政务数据管理局、潮州市图书馆、饶平海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

揭阳:揭阳市气象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揭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普宁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惠来县消防大队、揭阳广播电视台、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西岐社区;

云浮: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罗定海关、罗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郁南县人民法院、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云浮市郁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云浮市罗定市附城街道办事处、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办事处、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兴盛社区、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振兴社区;

省直、中直驻粤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网信办网络应急管理和网络舆情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四处、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省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秘书处、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组织部、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第一监督检查室、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宣传部、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巡警特警处、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处、广东省审计厅教科文卫审计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从化监狱、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八队、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广州海关口岸门诊部)、黄埔老港海关、东莞长安海关、海珠海关、从化海关、越秀海关、南沙海关、广州会展中心海关、花都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天河海关、黄埔新港海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广东粤剧院、三七文娱(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州中远海运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武装部、南澳县女子民兵连、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广东省军区综合训练队、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8至2020年度“广东省文明家庭”

广州:王燕玲家庭、张贵丽家庭、陈仕则家庭、蒋文新家庭;

深圳:麦小雨家庭、潘名汉家庭;

珠海:王桂湘家庭;

汕头:黄翔子家庭、蔡德雄家庭;

佛山:李太安家庭;

韶关:张瑞群家庭;

河源:龚赵科家庭、黄宁家庭;

梅州:缪德良家庭、李淼安家庭;

惠州:陈维生家庭;

汕尾:魏孝佳家庭;

东莞:刘顺菊家庭;

中山:郭荣森家庭;

江门:廖有根家庭、杨少君家庭;

阳江:陈雪家庭;

湛江:彭那保家庭、陈婷家庭;

茂名:卢坤华家庭;

肇庆:张群娣家庭;

清远:胡燕家庭;

潮州:沈茂梧家庭;

揭阳:李海秋家庭;

云浮:温志慧家庭。

2018至2020年度“广东省文明校园”

中学(15所):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梅州市大埔县虎山中学、阳江市第一中学、湛江市第二十八中学、潮州市饶平县第二中学、揭阳第一中学、云浮市云安区云安中学、广州市铁一中学、深圳市南山区学府中学、佛山市三水区西南中学、惠州市华罗庚中学、汕尾市城区田家炳中学、江门市新会第一中学、肇庆市第一中学、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

小学(20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康小学、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中心小学、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汕头市东厦小学、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小学、韶关市武江区红星小学、河源市第二小学、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惠州市博罗县龙华中心小学、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中山市小榄广源学校、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中心小学、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平章小学、湛江市第二十七小学、茂名市愉园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清远市清城区凤鸣小学、潮州市湘桥区城南小学、揭阳市榕城区红旗小学、云浮市邓发小学。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道岚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赵小满

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四)

最佳答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推动和居民自愿参加相结合、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建设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下同)相衔接。

第三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

第四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港澳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五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等构成。

第六条 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市实际,确定按季度、按月缴费方式。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计算的年缴费额。

第七条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缴费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集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80元、24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600元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按上述最低标准补贴所需资金,粤东西北地区12市,惠州、肇庆及江门恩平、台山、开平由省、市、县各级财政按1∶1∶1比例分担;珠三角其他地区由市、县级财政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增加缴费补贴,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或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状况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最低标准。

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每人每年120元标准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并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政府缴费补贴。困难群体选择按每年180元及标准缴费的,除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代缴部分,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政府缴费补贴按实际缴费(含代缴)档次的标准执行。

具体代缴和补贴办法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制定,所需资金由地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

第九条 社会捐助。鼓励社会各界捐款,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保。通过政府褒奖、税费优惠等措施,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第十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征收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第三章 个人账户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其办理参保登记,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缴费补贴以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第十二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第十三条 除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情况外,参保人不得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第十四条 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对中断缴费期间进行补缴的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均累计计算。

第十五条 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四章 待遇享受

第十六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第十七条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相关待遇。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合并计算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下同)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五)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不继续缴费(含一次性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领取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为止,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八条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地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年满65周岁及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发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地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

第十九条 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省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变化情况,适时提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请省委和省政府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调整方案应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并按程序报上级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按照以下区域分档,实行按比例分担的共同财政事权,其中由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分担支出责任。

第一档为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县,由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承担100%支出责任。包括: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韶关市南雄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河源市和平县、龙川县、连平县、紫金县,梅州市兴宁市、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梅江区,惠州市惠东县,汕尾市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城区,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潮州市饶平县,揭阳市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

第二档为除第一档以外的北部生态发展区和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市县,由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分担85%支出责任。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2市,以及惠州市龙门县,肇庆市广宁县、封开县、德庆县、怀集县。

第三档为珠三角核心区财力相对薄弱市县,由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分担65%支出责任。包括:惠州市及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肇庆市及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以及江门市恩平市、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

第四档为珠三角核心区其余市县,除中央资金外由市、县级财政承担。包括:广州、深圳(由中央直接补助)、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7市,以及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

第二十一条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月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计发系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由地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应发放不低于其死亡时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市、县级财政负担,具体标准和资金分担比例由地级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四条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从参保人员出现上述情况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对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责令有关人员退还。对因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从被注销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应责令有关人员予以退还。拒不退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详细信息移交给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过定期进行内部数据比对,以及与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健康、法院等单位进行数据共享、信息比对,推动人脸识别等自主认证方式,确认参保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状态,并做好相应信息标识。对通过信息比对发现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待核实人员,应通过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对认证信息逐一核实,并建立信息核实的数据记录。经核实符合领取资格条件的,恢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含相应年度的调整提高部分)。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会同村(居)委员会定期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章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终止和制度衔接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前跨省、市、县(市、区)转移户籍的,应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

在户籍迁移前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按原参保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已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等其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应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参保人养老保险待遇时,应通过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核实参保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参保人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应办理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退还除政府缴费补贴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已满足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条件但未领取的,应告知参保人可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按规定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未满足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应告知参保人可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继续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缴费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第三十条 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但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除政府缴费补贴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但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领取除政府缴费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优抚等相关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六章 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第三十四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开展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十五条 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管理,逐步提高至省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开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第三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和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及收益情况。

第三十九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七章 组织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和标准制订、政策宣传、审核汇总基金预决算草案、综合协调等工作。税务机关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补助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管理、对基金收支和管理的财政监督,以及审核基金预决算草案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全省相关居民户籍基本信息、户口迁移、注销信息的核查服务等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供服刑人员入监服刑、假释、保外就医、刑满释放信息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医学死亡信息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提供低保、特困人员身份审核确定以及死亡火化人员有关信息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提供复退军人军龄有关信息等工作。残联负责提供城乡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有关信息等工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提供相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等工作。发展改革、审计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及时将公民相关信息传送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注重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实现精确管理、便捷服务。

第四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缴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等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业务办理咨询、个人信息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记录等服务,为参保人建立参保档案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能够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方便服务的金融机构代办缴费、待遇发放等业务。

第四十五条 建立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擅自提高或降低缴费标准的;

(二)不按规定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或者违反规定开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的;

(三)违反规定迟征、少征、多征、免征养老保险费的;

(四)未按规定支付或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擅自变更支出项目、调整支出标准的;

(六)未按时足额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付到支出户的;

(七)不依法履行基金追回责任的;

(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并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隐瞒参保人死亡事实等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并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错误审核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依法重新认定和审核;造成少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应予补发;造成多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应予以追回。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4〕37号)同时废止。

今年都9月份了为什么还没公布职工社平工资? (五)

最佳答案公布了啊,是哪里呀?

广东省的

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21〕32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计算,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647元。其中,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919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6597元;第三类片区(汕头市、肇庆市)为6122元;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6334元。请各市以2020年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粤人社规〔2020〕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附件:广东省各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

广东省各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地区 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

广州 11262

深圳 11620

珠海 8940

汕头 7033

韶关 8197

河源 7208

梅州 7097

惠州 7487

汕尾 7136

东莞 6633

中山 7942

江门 7352

佛山 7878

阳江 7268

湛江 8169

茂名 7216

肇庆 7500

清远 7740

潮州 6953

揭阳 5829

云浮 7237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皮律网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