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优势和仲裁经验案例有吗? (一)

商事仲裁优势和仲裁经验案例有吗?

贡献者回答商事仲裁作为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并且在实际应用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案例。以下是对商事仲裁优势和典型案例的详细解析:

商事仲裁的优势

国际承认与执行:

商事仲裁裁决在国际上具有广泛的承认和执行性。目前,有130多个国家加入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这意味着仲裁裁决可以在这些国家得到有效执行。相比之下,法院判决在跨境执行时可能面临更多的障碍。例如,美国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执行可能性较低,而中国法院判决在美国的执行也非常困难。因此,对于涉及跨境交易的企业来说,选择仲裁可以大大提高裁决的执行效率。

当事人自主权:

仲裁给予当事人更高的自主权。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语言和仲裁规则等。这种灵活性使得当事人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案件特点来定制仲裁程序。例如,当事人可以选择在中立的第三地进行仲裁,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具有特定专业知识的仲裁员,以确保案件得到专业的审理。

高效性:

仲裁通常比诉讼更加高效。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和北京仲裁委员会(BAC)的仲裁案件,一般在组庭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裁决,国际案件则在6个月内作出裁决。相比之下,法院程序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一审可能需要六个月,二审和再审可能会进一步延长案件的审理时间。此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旦裁决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避免了冗长的上诉程序。

保密性:

仲裁的保密性是其重要优势之一。仲裁程序通常不公开进行,这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在诉讼中,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往往是公开的,这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和市场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例如,企业在诉讼过程中的涉诉信息可能会被竞争对手利用,影响其商业合作和市场竞争力。而仲裁的保密性则可以有效避免这些问题。

专业性:

仲裁员通常是各专业领域的知名人士和权威专家,他们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法律素养。这使得仲裁能够提供更加专业和公正的裁决。例如,在涉及复杂技术问题或特定行业的纠纷中,选择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仲裁员可以确保案件得到准确的审理。此外,仲裁机构通常会提供分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择,进一步保障了仲裁的专业性。

经济性:

虽然仲裁费用可能比诉讼费高,但仲裁的经济性体现在其能够及时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避免了多审级收费,使得仲裁的总体成本相对较低。此外,仲裁的自愿性和保密性对当事人之间今后的商业机会影响较小,有助于维护商业关系的稳定。

商事仲裁经验案例

潍坊布的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10日上午,仲裁委宣传商事仲裁优势,交流仲裁经验,讲述仲裁故事。学习强国平台直播!

三个服务提升公信力和影响力

仲裁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是唯一一家受理和处理民商事经济纠纷的法定仲裁机构。2019年12月30日依法换届组成第五届仲裁委员会,由市委政法委、仲裁办、市司法局、高校法学院等负责同志组成,成员共15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发展科、立案科、仲裁科、监督调解科等五个科室,机关在编21人,聘用仲裁秘书14人,聘任仲裁员529名。所属事业单位市商事调解中心聘用工作人员33人,聘用调解员129名。

仲裁委员会在山东省司法厅大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持阳光、亲和、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让人民群众了解仲裁、信赖潍仲、选择潍仲、受益仲裁,躬身入局倾力解纷,专注专心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仲裁服务和保障。2023年以来,共受理仲裁案件5032件,涉及争议金额54.5亿元,均创历史新高,主要工作连续3年上榜“中国商事仲裁十大热点”。今年到目前共受理仲裁案件2467件,同比增长19.5%。

仲裁服务力、公信力、影响力大幅提升的奥秘

——主动靠上,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仲裁作为。仲裁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我们把仲裁工作放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仲裁作为和担当。一是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仲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主动对接服务三级政府27次,发挥仲裁专业、经济、快捷的优势,化解县市区政府债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21起,有效促进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良性循环。二是服务防范化解风险。聚焦服务金融领域,组建金融仲裁院,先后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等深入对接银行、保险、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累计化解金融类纠纷155起,有效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仲裁工作获评市政府“金融创新奖”。聚焦服务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领域,着力防范行业变化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化解纠纷314起,坚实保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三是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仲裁服务“七进”行动和“十百千万”仲裁播种计划。主动上门服务企业136家,化解买卖、租赁等各类合同纠纷378起,切实帮助企业松绑减负释放发展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化解190起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营造了公平竞争、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有力助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积极延伸,在拓宽服务领域中强化仲裁担当。我们多点发力,推动仲裁服务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一是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仲裁服务下沉社区,选取132个镇街的261个社区设立仲裁服务联络站。创新举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市商事调解中心,在全市基层法院设立商事调解中心分中心,塑成并持续优化“仲裁+调解+诉讼”一站式民商事解纷新模式,为县市区引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渠道,今年已参与化解纠纷28133起,调解成功案件6045起,有力助推平安建设。二是积极参与化解涉农纠纷。聚焦服务创新提升“三个模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持续优化涉农经济纠纷化解机制,畅通涉农纠纷化解新渠道,推进仲裁深度融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格局。受理涉农经济纠纷168起,化解涉农纠纷的典型做法得到《农民日报》深度报道,“法治山东”“山东仲裁”公众号相继转发,该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加强协作联动凝聚发展合力。联合市国资委印发《关于积极运用仲裁制度促进市属企业化解纠纷的通知》,推进仲裁护航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建立警仲联动驻企法律服务工作机制,重点服务潍柴、天瑞重工等市头部企业。积极参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会议协同化解纠纷。受理案件类型拓展至28大类92小类,仲裁服务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创新升级,在优化服务供给中铸造仲裁品牌。仲裁的发展离不开市场主体的信赖和约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答好服务这道“必答题”,以仲裁服务供给侧创新塑造仲裁品牌。一是加压挖潜提升办案效率。落实阳光亲和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构建便捷高效仲裁服务机制,创推360全时空仲裁服务,根据当事人预约,非工作时间立案、开庭服务190人次。“24小时即立快审模式”对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开庭、24小时内结案,今年已办理232起。“360+24仲裁服务”成为颇有名气的办案品牌。平均结案时间始终保持27天的高。二是强化监管提升办案质量。围绕加强仲裁全流程监督,所有案件落实仲裁员承诺签字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庭前提醒,常态化开展现场监督庭审等39次,案件调解和解率连续四年保持80%,当事人满意率持续提升,信访发生率处于历史最低水平。三是创新供给提升服务体验。制定提升仲裁服务体验10条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服务”全流程仲裁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服务多延伸。实现全部案件网上立案、线上缴费。细化立案服务指引,明确容缺办理情形,确保仲裁立案一次告知、一窗办理、一次办好。派出“流动仲裁庭”深入基层社区、农家庭院开庭23次,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优质服务形成对外地当事人的吸引力,仲裁协议管辖不受地域限制的优势得到彰显,为市域外当事人处理案件34起。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市商事调解中心党支部书记 范桂俊

——仲裁+调解+诉讼 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成型起势

近几年,我们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新要求,以商事纠纷解决为切口,以整合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为突破,以系统观念推动解纷方式多元集成融合发力,创造了“仲裁+调解+诉讼”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的新模式,形成了创新提升“枫桥经验”的样板,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前,诉讼案件大幅度增长,通过仲裁参与诉源治理引导案件用仲裁方式解决,既有效缓解诉讼增量的压力,又有力促进仲裁事业发展,有利于形成诉讼与仲裁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共建共治共享共赢局面,更有利于发生“1+1>2”多元解纷合力的化学反应。要使仲裁与诉讼实现有机衔接,首先要解决“船”和“桥”的问题,需要引入调解这个力量,发挥黏合剂作用,使仲裁、调解、诉讼三者贯通融合,形成“调解前置、仲裁居中、诉讼兜底”的三元合一解纷格局。

实践中,我们坚持以“纵向贯通、横向连通”为方向思路,着力在创新工作运行体制上下功夫,坚持以合力解纷、综合保障为原则,着力在建立配套工作机制上做文章,推动“仲裁+调解+诉讼”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成形起势。

如何提升当事人服务体验?

一是“快”,打造仲裁高效品牌。最大化发挥仲裁制度优势,提升仲裁服务水平,给当事人以舒畅、愉悦的仲裁服务体验,让来了的都说好。自我加压推行“360全时空仲裁服务”,除春节外全年无休,只要当事人有预约,就有立案、办案等服务,周末开庭已成常态。“24小时即立快审服务模式”对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开庭、24小时内结案,已办理此类案件400多起。

二是“好”,打造仲裁公信品牌。仲裁公信力就是仲裁生命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先后制定办案承诺、庭前提醒、案件风险评估等制度19项,增设专门监督科室,组建案件监督管理委员会,构建六级办案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庭审录像观摩、卷宗审查,发出监督建议书42份。创新推出《仲裁员履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德”“能”“勤”“绩”“廉”五大方面,对仲裁员进行综合评价,以大数据精准“画像”科学匹配仲裁庭组成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公正专业的仲裁服务。用心办案调解和解率连续两年超过80%,办案质量赢得更多群众认可好评。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仲裁为民品牌。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仲裁工作全过程,制定提升仲裁服务体验10条措施。畅通涉民生案件仲裁“绿色通道”,开展“流动仲裁庭”提供上门仲裁服务,到安丘、寿光等基层镇村开庭23次。优化仲裁案件保全、执行程序,协助开展仲裁案件保全、执行等工作,累计开展对接协调51次,到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密等地现场帮办保全、执行案件158件,为当事人解除仲裁后顾之忧。健全完善线上仲裁机制,出台专门工作指引,网上立案、云庭审、云调解服务成为常态,仲裁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仲裁拓展有方

我们争取编制部门支持,组建发展科,牵头统筹仲裁普法宣传推介工作,形成分工有序、协同配合、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理念,强化全员宣传推介意识,仲裁宣传推介全员参与、一体推进,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仲裁员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划分责任田进行普法。

聚焦服务型仲裁机构建设,升级仲裁服务“七进”行动,启动仲裁发展播种计划,实施仲裁普法服务“十百千万”工程,成立若干服务队包靠对接10个县市区,100家律所,1000家重点企业,覆盖10000家市场主体。借助服务企业专员制度,与市服务企业发展办公室联合研究印发仲裁服务企业宣传手册3.6万份,上门服务潍柴集团、海化集团等191家企业。为全市广大服务企业专员提供有力法律服务抓手。主动承接12345热线企业法律专线服务,24小时不打烊解答咨询1126次,架起服企连心线,获评年度全市12345热线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借助媒体之力,与电视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行风在线、法治时空等栏目开展仲裁普法。激发个人和集体内生动力,构建仲裁员荣誉体系每年选评工匠仲裁员、优秀仲裁员、仲裁工作先进个人,建立定期颁授支持仲裁发展示范单位、仲裁工作联系点、仲裁制度宣传推介大使、仲裁工作联络员制度,点多面广普法效果显著。借助高校之力,设立大学生实践基地,建立定期面向社会接收实习生制度,播撒了仲裁种子,培育了仲裁后备人才力量。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涉农仲裁二三事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威廉玛丽法学院访问学者,山东省优秀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工匠仲裁员。

仲裁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作为一种古老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古希腊神话故事中就有关于仲裁的记载。我国自古就有类似于“仲裁”的纠纷解决机制,乡间邻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往往邀请共同信赖的第三者,如家族的族长或者受人尊敬的年长者出面调停甚至裁断;两个家族之间发生纠纷,则邀请与这两个家族都没有直接姻亲关系的另外一个家族的族长或者受人尊敬的年长者出面调停甚至裁断。

到了汉代,我国已经有了一些解决乡里百姓之间纠纷的制度,如“三老会”制度,其性质相似于今天所说的“仲裁”或者说与“仲裁”比较接近。所谓“三老”,是汉代的乡官,由乡间推选三名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其职责是具体处理乡间邻里简单的民事纠纷和商人间的债权债务争议,但裁决的执行主要依赖当事人对裁决者的信赖和道德观念的约束而自行履行,不受法律的调整,所以并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制度。一般认为,这是我国仲裁的初始阶段,可以视为我国仲裁的产生。

仲裁是法律术语,也称公断,一般是指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判,并受裁决约束的一种制度,通俗理解是让大家评评理。仲裁的产生可能早于诉讼,仲裁不是法学家的创造,而是人们实践的结果,是构成文明法律制度的基础;有学者甚至认为,国家审判制度源于仲裁,仲裁制度是原始社会私力救济向国家审判制度发展的中间过渡形态。

吸引广大市场主体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在于——仲裁制度本身的独有优势特点:

一是意思自治。当事人可自主选择仲裁方式、仲裁地点、仲裁适用的法律和规则、仲裁员。

二是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就有法律效力,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且同一纠纷不可以再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三是专家办案。案件审理的仲裁员是由国内权威性和专业性法律人士和特殊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涵盖法律、经贸、金融、建设等专业领域。

四是经济高效。仲裁委员会一般案件审理期间为4个月,推崇效率效益,当事人可免受诉累,节约成本。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即立即审。仲裁费用一般比诉讼费用低。近期我们创立仲裁案件快速审理程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五是安全保密。仲裁不公开审理,裁决结果不向社会公开,不在网上公布,有利于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六是域外执行。仲裁是国际通行的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裁决结果在一百多个国家得到承认。

七是程序灵活。仲裁不像诉讼那样受到各种法律程序的严格约束,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审理方式及开庭方式等,仲裁程序中很多具体环节可被简化,极具灵活性。

八是协议管辖。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不论纠纷发生在何时何地,只要在合同中订立仲裁协议或发生争议前后另行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矛盾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就可以将享受潍仲的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涉农纠纷二三事

仲裁委员会自2022年以来,共受理涉农案件454件,标的额6.61亿元。仲裁已经成为解决涉农纠纷的有效渠道,特别是在农民贷款联保纠纷上,农民不用当被告,不用去法院就能解决问题,银行不用再耗时间就能收回贷款。

今夏农忙时节,高温天气持续霸屏,为确保涉农案件当事人不误农时不误农事,我们将仲裁庭再次搬到寿光田间地头,流动仲裁庭当天跑了两个开庭地点,成功化解7起涉农金融借款纠纷,涉及26位当事人,为4家银行机构挽回经济损失271万元。看到农民朋友在笔录上签完字后,带着了结债务、解脱负担的满心欢喜离开时,作为仲裁员,为仲裁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而自豪,感觉迎着朝阳出发、披着晚霞回家是那样富有诗情画意。

青州有一家花卉种植农业经济合作社,修建花卉温室大棚,需要安装增温暖风机,与企业签订安装暖风设备的合同。设备安装后,合作社发现增温效果不好,大量花卉凋零,生长缓慢,严重影响春节前销售,因此拒绝向企业支付费用。企业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合作社支付供暖服务费,解除合同,拆除、移走设备。合作社提出反请求,要求企业赔偿损失。

我们三位仲裁员和仲裁秘书一起,从出发,开车一个多小时,到达花卉大棚现场,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实地勘察,看到只有中午阳光充足时,大棚温度才符合合同要求,早晚温度都不达标。现场大部分花卉已经枯萎,只剩下极少数对温度不敏感的花卉。企业未提供证据证明供热期间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温度标准,结合现场勘察的情况,因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裁决解除采暖能源服务合同,合作社不再向企业支付供暖服务费,并由企业向合作社赔偿收益提成损失。裁决作出后,双方自觉履行了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一起仲裁案,看似双方都有过错,剪不断理还乱,仲裁员们没有一裁了之,而是来回奔波几百里,查清了过错方究竟在谁,有理有据地解决了这起涉农纠纷,双方服裁息诉。点赞认真负责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流动仲裁庭上门调解涉农案

仲裁委员会律师仲裁员,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在公司法务、保险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方面有深入研究,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信任。

2023年,农户和公司签订了《屋顶居民光伏电站租赁托底保收合同》,约定公司要将光伏设备安装在农户的住房屋顶供农户租赁使用,并约定相应收益分成。合同签订后,公司将设备运至农户家中进行安装。在安装完7块光伏板后,公司发现农户的邻居家大树遮挡阳光会影响光伏板使用,于是停止安装。后来因为遮光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公司便想拉走剩余光伏板,不再进行安装。但在前期安装过程中,已在农户的房屋屋顶打洞安装了铁钩、钢板支架等,造成屋顶破损漏水,农户家里五袋面粉被浸泡。双方对合同后续履行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争执长达一年多。

在前期仲裁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冲动,言语非常激烈,寸步不让。我们通过庭审发现,合同本身的签订、履行、效力都存在问题,而且双方当事人对修复苇板、砖瓦、墙面涂层等施工范围争执不下。经过仔细分析研讨,我们决定深入现场,看看现场到底是什么样的,真正需要修复的地方是哪些?

约定好时间后,我们开车一个多小时前往寿光的农户家里,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到达现场后我们发现,继续安装才是对双方都有利的选择。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我们分头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都作出了让步,同意签订新合同继续安装光伏板并由公司修复房屋。当时我留意到农户对合同仍有疑虑,便立即在现场进行了合同审查,对合同条款逐一解释说明,指导双方签署安装的相关协议书和承诺书。至此,农户一年多的漫漫维权路最终圆满画上了句号。

流动仲裁庭上不仅解决案件,还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彻底解决纠纷,这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仲裁员认真负责的态度,高超的调解水平,还有为百姓着想的情怀!点赞仲裁员,点赞流动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仲裁+调解+诉讼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如何运作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密市人民法院退休员额法官,在法院立案庭、民庭、执行庭从事过多年的民商事行政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曾任法院技术室、诉讼服务中心的指导法官。在诉调立案、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在诉调对接程序中的诉前调解工作方面有深入研究。

围绕强化诉裁深度衔接融合,实现仲裁、调解和诉讼横向连通,创新商事调解组织建设体制,组建市商事调解中心作为受理和处理商事纠纷的专责商事调解组织,实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市场化模式运作。

推动商事调解中心纳入全市法院系统特邀调解组织库,实行实体化进驻,与基层法院合署办公,办理当事人主动申请的和法院委派调解的商事案件,实现仲裁、调解、诉讼三种解纷方式的融合贯通。

围绕破解诉讼与仲裁平行独立的二元结构难题、实现诉讼与仲裁服务纵向贯通,创新商事调解机构分中心建设体制,在县市区设立商事调解中心分中心,分中心地点设置在基层法院,实现仲裁、诉讼、调解三种解纷制度的有机整合,打通了仲裁服务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满足了基层市场主体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均等普惠仲裁服务的迫切需求。

围绕充分满足市场主体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解纷需求,对基层产生的纠纷实行集中受理、分道办理,让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只进一个门就享受到纠纷一站式处理的便捷。

对尚未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商事纠纷,由商事调解中心先行积极引导达成调解协议,启动调解程序;对准备起诉的,法院再次引导由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处理,涉及诉前调解的,由法院委派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但当事人能达成仲裁协议的,通过仲裁立案办理,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最后通过诉讼解决。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商事调解中心出具调解书,根据当事人意愿进行司法确认或仲裁确认,赋予调解书以强制执行力,为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提供“兜底”保障。

通过打通纠纷在仲裁、调解、诉讼三种解纷方式中的内循环,实现了“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一次性解决”。

我们以落实山东省高院、山东省司法厅进一步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的若干措施为抓手,主动作为、创新担当,业界率先创推并打造的“仲裁+调解+诉讼”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机制,获得司法部肯定,上海浦东、武汉市、西安市、哈尔滨市等18个地市单位来考察学习。

一是有力推动诉源治理,展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的仲裁担当。推动把商事调解中心分中心建在法院,作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委派调解诉讼案件,为法院把纠纷化解在诉前引入了专业力量。目前聘用聘用调解员129人,在的诸城市、高密市、临朐县、昌邑市、寿光市、坊子区等10个县市区法院实现了诉前调解案件的整体承接,到法院申请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均先通过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法院把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去年参与调解案件14027件,调成比例近30%。今年到目前已参与调解28133件,调解成功6045件,有效减轻法院诉讼压力。

二是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为当事人高效率维护权益提供了方便快捷新选择。推行“仲裁+调解+诉讼”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切实把“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让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一次性增加了仲裁、调解两种纠纷解决渠道,不出县域即可就近就地更多元的表达诉求、协调利益、保障权益、和谐解纷,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解纷成本。通过“仲裁+调解+诉讼”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模式,受理当事人咨询3100余次,就近就地开展仲裁、调解开庭900余次,以实际行动践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促进诉裁紧密衔接,营造了支持仲裁发展的友好型司法环境。通过推行这个模式,仲裁、调解已经成为市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中的“主力军”,为减少诉讼增量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形成了“仲裁帮助法院减负、法院支持仲裁发展”的浓厚氛围,实现诉源治理实质化、精准化、常态化。

四是聚焦仲裁案件保全执行和司法审查,沟通衔接更加顺畅。始终注重仲裁案件调解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数量,仲裁案件保全、执行效率在全省走在前。强化仲裁案件质量把控,全年未发生被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情况,仲裁公信力持续增强。

五是搭建仲裁发展新平台,有效延伸仲裁服务触角。通过培育商事调解中心这个新调解组织,为多元解纷增加了一支重要“生力军”,目前已在诸城、高密、昌邑等10个县市区组建商事调解中心分中心,建立起以当地法律人才为基础的调解秘书队伍和退休法官为主体的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常态化举办普法宣讲活动,向法院当事人宣传仲裁,有力助推仲裁工作实现快速赶超发展,已成为助力仲裁发展的重要“先锋军”。

公安局经侦可以管经济纠纷吗 (二)

贡献者回答公安局经侦不可以管经济纠纷。公安局经侦只管涉嫌犯罪的行为,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拿到判决书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供相关的财产线索,法院会采取冻结、查封、扣押、划拨等方式执行。

经济侦查大队,仅对经济犯罪行为负有法定的侦查与处理义务与权力。如果警方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认定民事纠纷,警方是不会介入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经济合同纠纷属于民商事案件哪一类 (三)

贡献者回答一般来说,经济合同纠纷的是属于民事案件来的,所以对于经济合同纠纷,一旦双方就合同的一些情况达成协议之后,如果一方存在有违约情况或者不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而导致对方有经济损失的话,是按照民事案件来起诉处理的。 一、经济合同纠纷属于民商事案件哪一类

民事案件。经济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是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要本着相互谅解、实事求是的原则,寻求都能接受的自我解决办法。如果双方当事人隶属于同一个主管部门,也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或者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那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书面的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二、经济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对于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处理,特别是对于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有关违约责任的,是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处理的,如果涉及到后期无法达成一致的,特别是赔偿的相关资金,是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处理的。

合同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同,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是指经济主体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因签约、履约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而合同诈骗则纯粹是把合同当做诈骗的一种手段。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行为。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综上所述,涉及到合同纠纷这类案件的话都是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来的,经济纠纷属于经济案件,但是经济合同纠纷的话是属于民事案件来的,解决的方法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中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法来解决。

经济纠纷概述? (四)

贡献者回答(一)定义经济纠纷在民商事纠纷中占有很大比例,是在经济活动过程之中,不同的经济行为主体因为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纠纷要经由民事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因此经济纠纷责任承担主要是相关责任所带来的赔偿义务。 (二)案件特点(1)近期受理的经济纠纷的案件中,承包合同、贷款合同、购销合同所占的百分比明显的增加;(2)当事人地身份较为复杂,个体经营企业、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等;(3)双方的当事人所争议的诉讼标的额大幅度增加,少则要十几万,多则回答到几十万;(4)大多数地被告因经营不善而没有偿还能力。 (三)解决纠纷的对策第一,要加强法制的宣传,广泛的推广公民尤其是法人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第二,正确的处理好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为企业创造出一个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对经济紧张、周转困难的企业采取一系列放水养鱼的方法,扶持企业的正常发展,为稳定大局和经济建设的服务着想。第三,对各种经济行为进行规范,是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能认识并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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