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央视揭假活佛10年骗了2亿
- 2、虚开6个亿从犯咋判
- 3、诈骗1亿元从犯判几年
- 4、男子查出名下银行卡流水达7亿,没有获利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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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揭假活佛10年骗了2亿 (一)

贡献者回答“假活佛”伪造藏族身份证,录制所谓“坐床仪式”,把自己PS成端坐莲花台、头顶佛光的形象。与藏传佛教无任何关系的王兴夫,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了“洛桑丹真活佛”,10年间在全国发展弟子3000多人,非法敛财近2亿元,并强奸猥亵数名女弟子。近日,王兴夫被判有期徒刑25年。
央视揭假活佛10年骗了2亿怎么回事
王兴夫,自称“洛桑丹真”,是在全国拥有21个“道场”,3000多名弟子的 “活佛”。不仅强奸猥亵了多名女子,还诈骗了上亿钱财。
王兴夫利用“藏传佛教”行骗的历史,最早还要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那时,虽然“藏传佛教”还没有在内地兴起,刚刚改革开放没多久的中国却被另一股风潮席卷着,即“气功热”。他盗用藏传佛教“密宗”的旗号,胡编乱造出了一个所谓的“密宗洗心功”,然后就在济南、成都、沈阳等地办班,每个月竟能如此获得5000多元甚至多达7000元的收入。
当时身为监狱系统一名狱警的王兴夫,也就无心再从事他的本职工作,不断请假旷工,直至被单位开除。不过,对于王兴夫来说,离开体制却正是他彻底走上邪路的开始。
在2006年的时候,王兴夫结识了他盗用“藏传佛教”行骗生涯中的最大转机——他结识了四川甘孜州石渠县俄若寺的贡智“活佛”。这位贡智在当地颇有名望,但当时已经染上重病。于是,迫切想洗白自己、并让自己盗用“藏传佛教”行骗的行为“合法化”的王兴夫,便“趁虚而入”,一边宣称自己曾在藏传佛教寺庙有过多年学佛经历,甚至宣称自己也是“活佛”转世。
在2008年的时候,鲁绒为了让王兴夫更好的从内地“捞钱”供养他和他的寺庙,还违规给王兴夫举行了“坐床仪式”,把这么一个盗用藏传佛教名义行骗的骗子,一个亵渎藏传佛教经典的恶徒,包装成了一个名叫“洛桑丹真”的“活佛”,还违法给王兴夫办了一个假的“藏族”身份证!
而被捕后的王兴夫,为了脱罪也在拼命反咬平时被他称为“金刚兄弟”的鲁绒。王兴夫说:“鲁绒他们实际上是把我当成为他们赚钱的机器,由于藏地管得严,他们不能随便就到内地传法,所以就利用我的弘法能力和人脉,让我到内地来收供养,我现在非常后悔。”
在2008年时通过“坐床”成为“活佛洛桑丹真”后,王兴夫“肆无忌惮”地对他的信徒犯下了许多“令人发指”的罪行,比如诈骗、以及更恶劣的猥亵乃至强奸!
在王兴夫-鲁绒案中,主犯王兴夫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被判25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主要从犯鲁绒则获刑6年,处罚金500万元。
虚开6个亿从犯咋判 (二)
贡献者回答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亿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属于“虚开税款巨大”,而且特别巨大,估计最少10年。二、【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诈骗1亿元从犯判几年 (三)
贡献者回答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对于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判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些规定旨在严惩那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巨大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则规定,对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判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反映了法律对敲诈勒索行为的严厉惩罚态度。
这两个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打击犯罪的重要法律依据,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通过严格的法律制裁,可以有效地震慑潜在的犯罪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男子查出名下银行卡流水达7亿,没有获利会怎么判? (四)
贡献者回答一般来说,如果是没有获利,并且是在不知道银行卡被用来当做违法操作,那么基本上就是行政拘留几天就行了。
怎么说呢,没有获利并不能成为彻底决定判刑的根本,因为还有一个主观意识,也就是银行卡所有人是否知道这些银行卡是用来干什么的。比如说你知道这些银行卡是用来诈骗的,那么不管你是不是从中获得利益,最终但是要被刑事拘留的,因为这种情况下,不获利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你就不是在违法的。那么相对的,如果你没有获利,并且还不知道你的银行卡是被用来干什么的,那么一般就是行政拘留几天就行了,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的话,是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判断的,没有说你不收钱,不知道是用来干什么,就一定不会刑事拘留,没有这种好事,上面说的只是一个比较通常的处理方式,但并不是都这么处理。
银行卡被用为违法犯罪行为,具体怎么判刑,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一般来说,除非你是真的不知道这些银行卡是被用来干什么的,否则基本上都不可能给你判处行政拘留这么轻的处罚。因为官方早就发布了“断卡行动”,除非你是中老年人,否则基本上不可能没听说过的。当然,这件事里面的男子是一个七旬老人了,他肯定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大概率是不会被判刑的,因为他也是自己去开银行卡才发现自己名下这么多银行卡,并且流水还这么多,所以肯定是怪不了他的,只能去找幕后拿他身份信息开卡的人。
总的来说,如果从这件事来说,这个男子是不用被判刑的,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张银行,更不知道流水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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