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全责不赔偿可以打110来调解吗 (一)

肇事者全责不赔偿可以打110来调解吗

最佳答案如果发生车祸之后对方拒绝进行赔偿,当事人可以立即打电话报警,由警方来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认定之后来确定如何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进行赔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一、出车祸对方全责不付钱打110可以吗

对发生车祸后对方全责不付钱是可以打110的。因为不付钱已经是属于另外的民事纠纷了,在事故责任认定正确拥有相关证据时完全可以拨打110请求警察给予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认全责的后果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三、交通事故全责的处理方式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方。之后跟维修店协商,先开出维修发票。因为自己车子还在维修店押着,所以维修店有理由答应要求。我方拿着维修发票找责任方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可以绕过耍赖的责任方,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谈理赔。等赔款到账后再拿去维修店付维修费即可。

2.打110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

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那么就要打110找警察了,正常来说,警察会打电话警告责任方。对方感到压力,说不定就会乖乖垫付钱了。

3.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如果咱们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咱的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代替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所以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咱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4.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如果几招都不适用,那就要升级到法律层面了。可以委托律师给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因为一般人应该很少收到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就说明事态严重。此时可能肇事方就跪地求饶了。如果他依然强硬,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打官司这个方法是最麻烦的,也需要破费,所以迫不得已还是尽量到最后才使出。

发生车祸之后双方可以进行私下解决交通事故,然后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对于责任认定有争议的话,那么可以直接报警,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下达责任认定书,由有责任的一方来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话可以联系交警部门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车祸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二)

最佳答案主要有两个方式,一个就是和解,另一个就是诉讼。和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了”是通过跟对方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如果您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一定要注意跟对方签订书面的和解协议,不然,所有的口头承诺都有可能成为“空谈”;另一个方法就是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需要去法院立案、开庭,最终按照法院下发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可以申请仲裁吗?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吗? (三)

最佳答案很多时候仲裁也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启动仲裁程序同样需要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但是,交通事故可以申请仲裁吗?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吗?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能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吗?

河北天权律师事务所张志斌律师解答:

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

仲裁法的制定目的在于 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对当事人而言,在交管部门调解无需交费,向法院起诉诉讼费也远比仲裁费用要低廉。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负面效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的行为。

张志斌律师解析:

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

(1)对当事人而言,在交管部门调解无需交费,向法院起诉诉讼费也远比仲裁费用要低廉。仲裁委员会在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有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增加当事人经济负担之嫌。由于仲裁委员会在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会使有的当事人误以为这是必经程序,或者使其误以为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事实上,即使撇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这个问题不谈,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也不可能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持仲裁调解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只有一个: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浪费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其合法权益却未能获得充分及时的保障。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涉及的当事人除了肇事司机和受害者,还有车主(车主和司机经常不是同一个人,有的车属于单位所有)、挂靠单位(营运车辆挂靠经营情形下)、保险公司(承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保险公司属于必要诉讼主体)等。在交管部门进行的调解,肇事司机、车主和受害者以外的涉案主体一般不会参与,交管部门和仲裁委员会也无权强制涉案主体参与调解。仲裁调解书在遗漏当事人情形下作出,显然不利于受害者的权益保护。

(3)交管部门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主持调解或依法判决,一切均可依法有序进行。仲裁委员会的介入,意图以仲裁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原调解书以强制执行力,迫使法院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予以执行。

(4)当事人交纳了仲裁费用,拿到了自以为具备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但是到法院申请执行却不行。这不仅给法院带来不必要麻烦,更不符合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专门性法律,该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指明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处理的两条途径,即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作为专门性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应当引起特别注意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对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形式、期限、标准、效力等问题作出严格而详尽的规定。交管部门调解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法院诉讼调解本身也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相关法律法规更没有对仲裁委员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程序规定。河北天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名类经济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法务及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公司上市融资等业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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