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要了经济赔偿金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吗?两者不可兼得吗 (一)

劳动仲裁中要了经济赔偿金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吗?两者不可兼得吗

贡献者回答在劳动仲裁中,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并不是二选一的关系,两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兼得,但通常不可同时基于同一事实或理由主张。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经济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定义

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这是用人单位因其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赔偿责任。经济补偿金: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等,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对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可能遭受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二、两者是否可以兼得

一般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基于不同的事实或理由而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同时违反了法律规定且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理论上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两者。然而,实际操作中,由于两者在性质上存在一定的重叠(都是对劳动者损失的补偿或赔偿),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以避免劳动者获得双重利益。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且该行为同时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如协商一致解除但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可能会主张两者。但仲裁机构或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劳动者的实际损失、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劳动仲裁中并非不可兼得,但具体是否支持劳动者的主张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裁决。因此,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区别 (二)

贡献者回答1、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

2、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备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4、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区别 (三)

贡献者回答1.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支付前提和法律规定有明显差异。

2. 在适用过程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涉及的不同步骤也会显现区别。

3. 两者的合法性层面,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基于合法行为,而支付赔偿金则与违法行为相关。

4.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数额计算标准各异,通常由相关法律规定。

5. 在实际操作中,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往往不能同时进行。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支付条件不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通常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相关,而赔偿金的支付则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相关。

2.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常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计算,而赔偿金的数额则取决于损失的大小和过错方的责任程度。

3. 主观过错: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不涉及雇主的主观过错,而赔偿金的支付则基于过错责任原则。

4. 支付方向:经济补偿金是单向的,即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则是双向的,可能由过错方向受害方支付。

5. 法律性质: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的合理补偿,赔偿金则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性赔偿。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用人单位若违反劳动法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1. 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2.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3. 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4. 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法律依据、支付条件、计算标准、主观过错、支付方向和法律性质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根据具体情形寻求相应的法律救济。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四)

贡献者回答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主要区别如下:

赔偿概念不同:

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它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的一种补偿,不具有惩罚性。经济赔偿金:企业超越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种惩罚性的赔偿。它是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具有明确的惩罚性质。

计算方式不同: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通常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支付条件不一样:

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经济赔偿金:支付条件主要涉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等。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在赔偿概念、计算方式和支付条件上存在显著差异。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的一种补偿,而经济赔偿金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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