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如何去计算 (一)

最佳答案在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其生活费用应当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生活费标准计算,计算的时间点是到被扶养人年满18岁为止。
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被扶养人,其生活费用的计算期限为二十年。若被扶养人年龄超过60岁,则每满一年应减少一年的计算时间。对于年龄在60岁的被扶养人,若年满75岁,则其剩余的计算年限按照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此条文指出,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对于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其生活费用计算至18岁;对于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计算期限为二十年。若被扶养人年龄超过60岁,每满一年应减少一年的计算时间;若年满75岁,则按照五年计算。
此外,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若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仅需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对于有多名被扶养人的情况,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应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二)
最佳答案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计算依据: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来计算。计算标准采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被扶养人分类计算:
未成年人: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生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需注意,若被扶养人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扶养义务分担:
若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这意味着,如果有多名扶养人共同承担扶养责任,则赔偿义务人只需按照受害人所应承担的比例进行赔偿。
年赔偿总额限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这是为了避免赔偿总额超过扶养人的实际扶养能力。
综上所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包括扶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扶养义务分担情况等。在计算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
最高院司法解释对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如何规定的 (三)
最佳答案最高院司法解释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如下:
计算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按照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进行核实。
计算年限: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生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的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按五年计算。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被扶养人在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后,能够获得合理的生活费用保障,体现了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保护。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四)
最佳答案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标准说明:
计算基础:
城镇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作为计算标准。农村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作为计算标准。
被扶养人分类:
未成年人: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生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需注意,若被扶养人六十周岁,则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8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其中包括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理费用。这一条款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提供了法律基础。
综上所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被扶养人的年龄和身份等因素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五)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1、在有数个 抚养 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如根据《 婚姻法 》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 扶养 子女的义务,在一方受到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只需承担该未成年子女扶养费的二分之一。如本案中,赔偿义务人对两个孩子的 抚养费 只承担受害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即二分之一。 2、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一般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如本案中,65岁老母亲的生活费,仅计算15年。 3、腹中胎儿的抚养费:虽然在 交通事故 发生时胎儿还未出生,但是胎儿的出生具有必然性,即孩子出生并存活下来后,必然获得接受抚养的权利,抚养费问题应当得到妥善解决。即使在 诉讼 过程中,孩子还没有出生,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这份赔偿也应预留,由赔偿义务人先将这笔抚养费交至法院提存,待胎儿出生并存活时由法院交给 监护人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孩子已经出生并成活,则被告应当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赔偿。 是根据 丧失劳动能力 的程度以及受害人所在地的城镇上年度人均消费性的支出计算的,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抚养费用计算到十八周岁为止。
法律客观: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皮律网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司法解释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