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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期合同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无限期合同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在探讨职场权益的众多议题中,“无限期合同主动辞职有赔偿吗”这一问题无疑备受关注。无限期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没有明确规定终止时间的合同形式。这种合同形式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就业保障,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关于辞职赔偿的疑问。
正文
一、主动辞职的一般情况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是无法获得经济赔偿的。这是因为,无限期合同虽然未设定明确的合同终止时间,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随意辞职并要求赔偿。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遵循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解除条件的原则。劳动者因个人职业规划、家庭原因等主动提出辞职,通常属于自行放弃合同约定的权利,因此无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的赔偿
然而,也有例外情况。当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时,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有权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些过错包括但不限于:
1. 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如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劳动者因此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克扣工资、拖延发放工资等情况。劳动者以该理由辞职,同样可获得经济补偿。
3.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离职,也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4. 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因此辞职也可获得相应赔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协商解除与法定解除
除了上述情形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标准的确定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时,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还有权主张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注意事项
在面临无限期合同主动辞职是否有赔偿的问题时,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保留证据:劳动者应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2. 先协商后诉讼: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相应赔偿。协商不成的,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直至提起诉讼。
3. 了解法律法规:劳动者应了解《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以便在维权过程中做到有理有据。
总之,无限期合同主动辞职是否有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1、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主动辞职
- 2、已签定合同,主动辞职补偿吗
- 3、工作15年辞职有补偿吗?
无限期合同主动辞职有赔偿吗的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主动辞职 (一)
贡献者回答1、您的劳动合同2010年2月26日已到期,一直没有续签,但您一直在公司工作,那么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必须在2010年3月25日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没有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从2010年3月26日起需要向您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一直没有给您上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属于违法,您可能随时提出离职,且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婚假是国家规定的,没有什么过意不去的。 3、综上,您现在可以随时提出离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同时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3月25日-至今)的双倍工资。 4、建议,好合好散,最好双方协商解决最好。
已签定合同,主动辞职补偿吗 (二)
贡献者回答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38条规定的情形,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主动辞职,不会得到经济补偿。
工作15年辞职有补偿吗? (三)
贡献者回答劳动者在同一个单位工作15年,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无限期合同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皮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