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自其颁布以来,对于加强城市房地产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该法明确了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作为房地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并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交易、权属登记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确保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维护了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优质回答结论: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是中国房地产领域的首部法律,于1995年1月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旨在规范城市房地产市场,保障各方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2007年8月,法律进行了修订,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此法分为7章27条,涵盖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房地产开发、交易、权属登记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它明确规定了政府对建设用地的管理,开发商的建筑规范,以及购房和房屋交易的程序,保护了普通市民的权益。它使得房地产市场从建设到交易都有法可依,维护了市场秩序。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的部分规定可能已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适时进行修订,以确保其有效性。就是关于这部重要法律的基本介绍,希望能为了解和应用提供参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什么法 (二)

优质回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行政法。以下是详细解释:法律定位:根据新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的划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被定位为行政法的一部分。主要内容:该法律主要涉及城市房地产的规划、开发、交易、使用和保护等行政管理活动。法律作用:它并非侧重于民事权益的保护,也不是关于刑事犯罪的惩处,而是通过行政手段调控和管理房地产市场,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实施意义:它的实施和执行体现了国家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监管,是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体现,对维护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修正) (三)

优质回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第十一条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旨在规范城市房地产市场运作,保障房地产交易秩序与权益,主要涉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招标拍卖挂牌等关键环节。以下是该法的几个重点:

规范市场运作:该法通过一系列规定,确保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运作,防止市场混乱和不当行为。

保障交易秩序与权益:它保护房地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减少纠纷和冲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详细规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程序、条件与原则,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程序和要求,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提升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市场活力。

该法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五)

优质回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解读:该条是针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其中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均有规定,且规定属于应为模式,而非可为模式。从应为模式看出,该条属于强制性规定,但对该条行为规则的法律后果并没有进行规定或者指引,这就需要法律从业人员依据其经验进行判断,而该条的判断应属于价值判断的范畴,该法法条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推理的逻辑予以明确,所以,法律从业人员在适用该法法条时需要依据具体法律行为进行价值判断,进行法律解释,以至于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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