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杭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杭州市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杭州市制定了《杭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该条例的出台,为杭州市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杭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内容解析

一、条例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杭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适用于杭州市市辖区范围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工作。条例强调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确保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补偿工作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管,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支持。

二、补偿人与被补偿人的界定

条例中明确了补偿人是指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或指定的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机构,而被补偿人则是指被征收土地涉及补偿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权人。这一界定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补偿安置方式与标准

条例规定了私有住宅用房实行迁建安置或调产安置两种方式。迁建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迁建用地的有关费用,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在规划确定的农居点复建住宅进行安置;调产安置则是指以补偿人统一建造的成套住宅用房作为产权调换用房安置被补偿人。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重置价格、成新度以及被补偿人的户籍、家庭人口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四、补偿程序与争议解决

条例详细规定了补偿程序,包括征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的编制、公告、听证、签约、安置等各个环节。在补偿人与被补偿人达不成补偿协议时,由补偿人提出申请,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报请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出补偿决定。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违法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暂保使用的房屋,条例规定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同时,对于在征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公告后进行的装修、翻(扩)建行为,也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这些规定有助于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征收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注意事项

在实施《杭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补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监督和审计力度;二是要注重与被补偿人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其意见和需求;三是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补偿安置工作,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被补偿人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度。

总之,《杭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杭州市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操作规范。只有在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被补偿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皮律网的其他内容。